穿成庶女的庶子 第93节(2 / 4)
姜保楞了楞,“有,有时间。”
“那就去吧,也好一同乐一乐。”顺便跟翰林院的同僚们熟悉熟悉,打开局面。
姜保还没想到这一层,但他跟宋朗旭更熟悉更亲近,点着头答应下来。
散值之后,一群翰林都出现在隔壁街的酒楼,把二楼包间占了个满当。
宋朗旭把姜保叫着跟在身后,席间不断的敬酒,也顺便介绍了翰林院的人员构成。
姜保虽然心思简单些却不笨,多来几次也醒悟过来,感激的看了过来,顺便用心记下这些细节。
这家酒楼的规模不大不小,请同僚吃酒刚刚好,散席之后,能自行归家的就先走,喝的有些醉醺醺的,宋朗旭就要在门口等着仆从来接。
等到最后,姜保的小厮于鱼这才姗姗来迟,一见到自家少爷饮醉,慌的手足无措,不知道如何是好。
宋朗旭皱眉,于鱼这小厮虽然尽心尽力但年纪幼小,做事毛毛躁躁,以前没有考中时还就罢了,怎么现在高中了,怎么还是于鱼留着,也不派个稳重些的来?
第一百二十章
于鱼这边想要努力把自家公子扶起来, 却因为人小力微,姜保在他身上靠着,一直往下滑。
或许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姜家也有什么难事, 宋朗旭也不再想了, 上前扶住了姜保, “于鱼且等一等,等到席面散了, 我送你们公子回去。”
于鱼大喜,一叠声的道谢,搀扶着姜保站在旁边等候, 等到其余客人都归家了,宋朗旭这才扶着姜保上了马车, 于鱼负责指点方向,绕了几圈后到了某条狭窄的巷子里。
宋朗旭看到巷子的位置, 已经无言了,不论是环境还是邻居都杂乱无章,属于下下之选。
当然也有人囊中羞涩选了这种地方, 但只要稍微有些银钱的,都不会挑选这里作为居住地。
宋朗旭最终没忍住问:“于鱼, 你家公子是不是银钱不凑手?”
于鱼呆呆回复:“不是啊,我家公子银钱当然凑手,姜家在闽地, 也是大商户呢。”
有银钱还住在这样的地方?宋朗旭转念一想,以前姜保住过的客栈也是贵而不惠, 估计这主仆二人,凑不出半个懂持家的。
一声长叹, 帮人帮到底,宋朗旭说着:“这地方人多眼杂,并不是什么好住处,如果你家公子一时没寻到好的住处,我倒是有几个推荐。”
“这里也没什么不好啊?距离翰林院也近,去当值也快。”于鱼有些摸不着头脑。
“虽然近,但是地势低矮,一到夏天下雨就容易积水,又没有铺设青砖隔水,到时候不论是过路人还是马车都要陷进泥里,踩了一身的泥水脏了鞋。除此之外,因为位置不差,很多外来客商都会选这里住上十天半月,邻居经常换,一旦有什么问题,人都寻不到。”
“而且距离医馆啊酒楼啊也远,你们主仆二人平时也不开火做饭吧?那就连寻个吃饭的地方都不好找。”
被他这么一说,于鱼还真觉得这个地方不算好,缺点很明显,他迟疑着点点头:“我知道了,等公子醒了,我一定记得告诉他。”
那就好,宋朗旭想,能说的他都说了,要是实在劝不动,他也尽心了。
好在姜保并没有那么不听劝,听过于鱼转告的话后,最终还是决定搬家,换了一个虽然远些,但是清静方便的地界。
也因为这些小事,姜保跟宋朗旭渐渐走进了,两人倒也脾性相投,慢慢的熟悉起来。等到亲近起来,宋朗旭才晓得,姜保看着面嫩的很,居然比他还大两岁,可真是看不出来啊!
长了一张娃娃脸,真是血赚。
等到姜保对翰林院要做的事情逐渐上手后,第一批的自行车造了出来,最先提供给了吏部和户部。这两个部门要忙活的琐事非常多,还经常在六部之间互相走动,所以是最需要自行车代步的。
只是骑车需要格外抽时间去学,还有人手笨脚笨摔了好几次都没学过,不由得叫苦连天,抱怨为什么要学这个,岂不是给他们找事吗?真遇到急事,会骑马就行了!
他们个个都会骑马,还不够用吗? ↑返回顶部↑
“那就去吧,也好一同乐一乐。”顺便跟翰林院的同僚们熟悉熟悉,打开局面。
姜保还没想到这一层,但他跟宋朗旭更熟悉更亲近,点着头答应下来。
散值之后,一群翰林都出现在隔壁街的酒楼,把二楼包间占了个满当。
宋朗旭把姜保叫着跟在身后,席间不断的敬酒,也顺便介绍了翰林院的人员构成。
姜保虽然心思简单些却不笨,多来几次也醒悟过来,感激的看了过来,顺便用心记下这些细节。
这家酒楼的规模不大不小,请同僚吃酒刚刚好,散席之后,能自行归家的就先走,喝的有些醉醺醺的,宋朗旭就要在门口等着仆从来接。
等到最后,姜保的小厮于鱼这才姗姗来迟,一见到自家少爷饮醉,慌的手足无措,不知道如何是好。
宋朗旭皱眉,于鱼这小厮虽然尽心尽力但年纪幼小,做事毛毛躁躁,以前没有考中时还就罢了,怎么现在高中了,怎么还是于鱼留着,也不派个稳重些的来?
第一百二十章
于鱼这边想要努力把自家公子扶起来, 却因为人小力微,姜保在他身上靠着,一直往下滑。
或许是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姜家也有什么难事, 宋朗旭也不再想了, 上前扶住了姜保, “于鱼且等一等,等到席面散了, 我送你们公子回去。”
于鱼大喜,一叠声的道谢,搀扶着姜保站在旁边等候, 等到其余客人都归家了,宋朗旭这才扶着姜保上了马车, 于鱼负责指点方向,绕了几圈后到了某条狭窄的巷子里。
宋朗旭看到巷子的位置, 已经无言了,不论是环境还是邻居都杂乱无章,属于下下之选。
当然也有人囊中羞涩选了这种地方, 但只要稍微有些银钱的,都不会挑选这里作为居住地。
宋朗旭最终没忍住问:“于鱼, 你家公子是不是银钱不凑手?”
于鱼呆呆回复:“不是啊,我家公子银钱当然凑手,姜家在闽地, 也是大商户呢。”
有银钱还住在这样的地方?宋朗旭转念一想,以前姜保住过的客栈也是贵而不惠, 估计这主仆二人,凑不出半个懂持家的。
一声长叹, 帮人帮到底,宋朗旭说着:“这地方人多眼杂,并不是什么好住处,如果你家公子一时没寻到好的住处,我倒是有几个推荐。”
“这里也没什么不好啊?距离翰林院也近,去当值也快。”于鱼有些摸不着头脑。
“虽然近,但是地势低矮,一到夏天下雨就容易积水,又没有铺设青砖隔水,到时候不论是过路人还是马车都要陷进泥里,踩了一身的泥水脏了鞋。除此之外,因为位置不差,很多外来客商都会选这里住上十天半月,邻居经常换,一旦有什么问题,人都寻不到。”
“而且距离医馆啊酒楼啊也远,你们主仆二人平时也不开火做饭吧?那就连寻个吃饭的地方都不好找。”
被他这么一说,于鱼还真觉得这个地方不算好,缺点很明显,他迟疑着点点头:“我知道了,等公子醒了,我一定记得告诉他。”
那就好,宋朗旭想,能说的他都说了,要是实在劝不动,他也尽心了。
好在姜保并没有那么不听劝,听过于鱼转告的话后,最终还是决定搬家,换了一个虽然远些,但是清静方便的地界。
也因为这些小事,姜保跟宋朗旭渐渐走进了,两人倒也脾性相投,慢慢的熟悉起来。等到亲近起来,宋朗旭才晓得,姜保看着面嫩的很,居然比他还大两岁,可真是看不出来啊!
长了一张娃娃脸,真是血赚。
等到姜保对翰林院要做的事情逐渐上手后,第一批的自行车造了出来,最先提供给了吏部和户部。这两个部门要忙活的琐事非常多,还经常在六部之间互相走动,所以是最需要自行车代步的。
只是骑车需要格外抽时间去学,还有人手笨脚笨摔了好几次都没学过,不由得叫苦连天,抱怨为什么要学这个,岂不是给他们找事吗?真遇到急事,会骑马就行了!
他们个个都会骑马,还不够用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