袖里春 第54节(3 / 4)
天子额角筋络突突跳着,“你要朕怎么放过你?”
“放我走,从今往后,我不会再与别人有半点关系,我可以不再嫁,我愿意这一生都常伴青灯古佛,这样行不行?”姜雪甄睁着那双琥珀眸,眼中尽是恳求。
她虽然从小到大吃尽了苦头,但她也是大家闺秀出身,她骨子里也是骄傲的,但她如今抛却了傲气,求着他放过自己,她受够了那些被关在佛堂的日子,她只是想活得自在些,不再受他欺辱,不再成为他的附庸。
天子死盯着她,骤然笑出来,手指向河,“好啊,你现在跳下去,朕就放了你。”
姜雪甄几乎想都没想,就纵身往水里跳去,可她没跳下去,天子先她一步将她拦腰抱回来,他暴怒道,“你这辈子都别再痴心妄想朕会放过你,你跟张泉两人一而再再而三将朕当傻子戏弄,朕不会饶了你们,朕要让你们知道,诓骗朕就活该受尽磋磨!”
他不顾姜雪甄挣扎,腾空抱起人往回走,随后便觉手上钝疼,姜雪甄一口咬住他的手,用了十成十的劲,眼泪如断珠,他的手很快被咬出血,任她咬到牙酸,也没见他松开人。
姜雪甄跑了这么远,她已经从顺天府跑出来了,她跋山涉水来到河间,在这里安置了属于自己的屋宅,她有了一间铺面,雇了善良肯干的长工和伙计,她不用出现在人前,她的长工和伙计就可以打理好一切,她最想过的日子眼看着就来了。
天子却在这时出现,将她的美梦全部打碎,无论她跑的有多远,无论时间过了多久,他都能将她找到,天涯海角,他都要把她抓回去。
天子抱着姜雪甄沿路回去,进后门时,见明官手里拿着铁锹想上前跟他拼,但被侍卫给制服了,他眼都没给一个,出前门时,眼见墙角那条夹着尾巴的猎狗冲他龇牙,还想冲上来咬他,他眸色森郁,那条狗没被吓退,张着一口獠牙咬他。
别说,这护主的狗样还真像当年的自己。
侍卫把狗绳拽住了,它咬了一口空气,知道咬不到他了,仍不甘心的冲他叫几声。
天子啧道,“这狗不错,带上。”
侍卫便提着狗绳,将狗连拖带拉的扯出门。
他们来时像强盗抢劫,走时还是像强盗抢劫,把这屋里最矜贵的宝贝抢走了,明官追出去,他们已经坐上马,绝尘而去,人都没影了,那镇长还在原地陪着笑脸。
明官到镇长身边,气愤道,“镇长,这伙土匪把我的主家劫走了,你快叫捕头去追啊!”
镇长忙叫他住嘴,“仔细掉脑袋,那可不是土匪,是皇帝!你那主家有幸被皇帝亲自带人来接走,以后可是做娘娘的命!”
明官懵着眼答不上话。
耳边是镇长的笑声,“我们河间出了一位娘娘,以后说出去也荣耀。”
明官手里的铁锹忽然有些握不稳,被帕子包裹好的绢花贴着胸口如一块巨石把他压得透不过气,带走主家的是皇帝,他在皇帝的眼里只是蝼蚁,那朵绢花是用三十个铜板买来的,三十个铜板够他吃上许多日的馒头包子,可那对于皇帝而言,可能皇帝用膳时,桌上的一道御菜都买不起。
主家进宫做了娘娘,皇帝会赏赐给她许多他买不起的金贵首饰,往后他给主家提鞋都不配。
有人过来拍他的肩膀,“前个尝了你铺子里新酿的青梅酒,倒是好喝,还有吗?再卖我些。”
明官收回眼笑着说有,扛着铁锹回铺子里给客人打酒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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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骑快马花了一天一夜时间赶去河间,带着姜雪甄回来时,却不急了,慢悠悠的,是在第二日下午抵达紫禁城。
回宫后,姜雪甄就被关进乾清宫的西暖阁内,天子没有立刻对她施以惩戒,他这一来一回又是三天没上朝没理政,积了不少折子,也挨了不少朝臣的痛批。
姜雪甄现在呆在他的西暖阁里,他看着那些朝臣批骂他的话,竟然也神清气爽,那些奏折他批阅起来快的很,花了一个晚上就全部处理完,隔日上朝还提拔了几个他早看中的庶吉士和观政进士,将他们安排进六部,只等着他们做出一番政绩,这朝堂就能改旧换新了。
姜雪甄被关了两日,两日后的下午,天子牵着她养的那条猎狗进了西暖阁,猎狗看到她伸着舌头摇尾巴,一副讨好姿态,天子讥讽道,“你这么讨好她,不要让朕伤害你这句话,她可都没为你说过。”
紫禁城内有豹房,豹房内养着许多珍奇野兽,其中不乏猛兽,自然也有驯兽师,他叫人把这条狗送去豹房两日,现在回来果然乖服了不少,至少不会冲着他龇牙咧嘴乱叫乱咬。
姜雪甄缩身在榻上,抱紧双腿背靠着墙,双眸微垂,神情恹恹,根本没听进他的话。
天子拉着狗到榻前,他坐下来,狗也想上榻,他一记眼神,那猎狗就吓得夹着尾巴趴倒在地上。 ↑返回顶部↑
“放我走,从今往后,我不会再与别人有半点关系,我可以不再嫁,我愿意这一生都常伴青灯古佛,这样行不行?”姜雪甄睁着那双琥珀眸,眼中尽是恳求。
她虽然从小到大吃尽了苦头,但她也是大家闺秀出身,她骨子里也是骄傲的,但她如今抛却了傲气,求着他放过自己,她受够了那些被关在佛堂的日子,她只是想活得自在些,不再受他欺辱,不再成为他的附庸。
天子死盯着她,骤然笑出来,手指向河,“好啊,你现在跳下去,朕就放了你。”
姜雪甄几乎想都没想,就纵身往水里跳去,可她没跳下去,天子先她一步将她拦腰抱回来,他暴怒道,“你这辈子都别再痴心妄想朕会放过你,你跟张泉两人一而再再而三将朕当傻子戏弄,朕不会饶了你们,朕要让你们知道,诓骗朕就活该受尽磋磨!”
他不顾姜雪甄挣扎,腾空抱起人往回走,随后便觉手上钝疼,姜雪甄一口咬住他的手,用了十成十的劲,眼泪如断珠,他的手很快被咬出血,任她咬到牙酸,也没见他松开人。
姜雪甄跑了这么远,她已经从顺天府跑出来了,她跋山涉水来到河间,在这里安置了属于自己的屋宅,她有了一间铺面,雇了善良肯干的长工和伙计,她不用出现在人前,她的长工和伙计就可以打理好一切,她最想过的日子眼看着就来了。
天子却在这时出现,将她的美梦全部打碎,无论她跑的有多远,无论时间过了多久,他都能将她找到,天涯海角,他都要把她抓回去。
天子抱着姜雪甄沿路回去,进后门时,见明官手里拿着铁锹想上前跟他拼,但被侍卫给制服了,他眼都没给一个,出前门时,眼见墙角那条夹着尾巴的猎狗冲他龇牙,还想冲上来咬他,他眸色森郁,那条狗没被吓退,张着一口獠牙咬他。
别说,这护主的狗样还真像当年的自己。
侍卫把狗绳拽住了,它咬了一口空气,知道咬不到他了,仍不甘心的冲他叫几声。
天子啧道,“这狗不错,带上。”
侍卫便提着狗绳,将狗连拖带拉的扯出门。
他们来时像强盗抢劫,走时还是像强盗抢劫,把这屋里最矜贵的宝贝抢走了,明官追出去,他们已经坐上马,绝尘而去,人都没影了,那镇长还在原地陪着笑脸。
明官到镇长身边,气愤道,“镇长,这伙土匪把我的主家劫走了,你快叫捕头去追啊!”
镇长忙叫他住嘴,“仔细掉脑袋,那可不是土匪,是皇帝!你那主家有幸被皇帝亲自带人来接走,以后可是做娘娘的命!”
明官懵着眼答不上话。
耳边是镇长的笑声,“我们河间出了一位娘娘,以后说出去也荣耀。”
明官手里的铁锹忽然有些握不稳,被帕子包裹好的绢花贴着胸口如一块巨石把他压得透不过气,带走主家的是皇帝,他在皇帝的眼里只是蝼蚁,那朵绢花是用三十个铜板买来的,三十个铜板够他吃上许多日的馒头包子,可那对于皇帝而言,可能皇帝用膳时,桌上的一道御菜都买不起。
主家进宫做了娘娘,皇帝会赏赐给她许多他买不起的金贵首饰,往后他给主家提鞋都不配。
有人过来拍他的肩膀,“前个尝了你铺子里新酿的青梅酒,倒是好喝,还有吗?再卖我些。”
明官收回眼笑着说有,扛着铁锹回铺子里给客人打酒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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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骑快马花了一天一夜时间赶去河间,带着姜雪甄回来时,却不急了,慢悠悠的,是在第二日下午抵达紫禁城。
回宫后,姜雪甄就被关进乾清宫的西暖阁内,天子没有立刻对她施以惩戒,他这一来一回又是三天没上朝没理政,积了不少折子,也挨了不少朝臣的痛批。
姜雪甄现在呆在他的西暖阁里,他看着那些朝臣批骂他的话,竟然也神清气爽,那些奏折他批阅起来快的很,花了一个晚上就全部处理完,隔日上朝还提拔了几个他早看中的庶吉士和观政进士,将他们安排进六部,只等着他们做出一番政绩,这朝堂就能改旧换新了。
姜雪甄被关了两日,两日后的下午,天子牵着她养的那条猎狗进了西暖阁,猎狗看到她伸着舌头摇尾巴,一副讨好姿态,天子讥讽道,“你这么讨好她,不要让朕伤害你这句话,她可都没为你说过。”
紫禁城内有豹房,豹房内养着许多珍奇野兽,其中不乏猛兽,自然也有驯兽师,他叫人把这条狗送去豹房两日,现在回来果然乖服了不少,至少不会冲着他龇牙咧嘴乱叫乱咬。
姜雪甄缩身在榻上,抱紧双腿背靠着墙,双眸微垂,神情恹恹,根本没听进他的话。
天子拉着狗到榻前,他坐下来,狗也想上榻,他一记眼神,那猎狗就吓得夹着尾巴趴倒在地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