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钱,我有刀 第271节(2 / 4)
“我猜到这帖子也差不多时辰该到了,”花一棠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木夏,更衣。”
“是,四郎。”木夏躬身施礼,向后一让,木盛嫂径直走到了林随安的对面,“林娘子,咱们也走吧。”
林随安指着自己的鼻子,“我也要更衣吗?”
木盛嫂笑得和蔼,“安都刺史的接风宴,自然是要好好装扮一番的。”
“不、不必了吧——”
“侍女们早就准备好了,林娘子可不要让大家失望啊。”
“……”
*
木盛嫂长得高高瘦瘦,比林随安还高了半个头,笑容亲切又不容拒绝,手下的侍女都是漂亮的小女娘,像小鸟一样叽叽喳喳绕着林随安,配衣袍、选靴袜、挑发饰,忙得不亦乐乎。
有方大夫的前车之鉴在,林随安担忧会将她打扮成一只扑棱蛾子,未曾想衣袍一上身,竟是素雅简洁的款式,窄袖、短靠、束腰、胡裤、短靴,袖口衣袂处以金线绣着缠丝状的枝叶花纹,林随安觉得眼熟,貌似在花一棠的衣衫上也见过,想必是花氏统一的绣样。
木盛嫂很感慨,“想不到竟有一日要准备这么素净的衣服,还真是有些不太适应。”
林随安:“……”
她们对“素净”的理解似乎不太一样。
这身衣服乍一看没什么特别,但随着光线转换,布料表面便会折射出不同的色泽,时而淡紫、时而深蓝,动作大些,还会浮现出淡淡的明光。
好家伙,一看就价格不菲!
木盛嫂似乎看出了林随安心思,笑道,“这是扬都新出的料子,名为‘东方既白’,取破晓前的一抹天空之色,四郎说最适合林娘子,便让扬都布行快马加鞭运过来了。”
林随安:“多、多少钱——算了,别告诉我。”
木盛嫂笑出了声,“四郎在襁褓里就喜欢华丽花俏的东西,突然订了一件这般朴素的,扬都布行还以为传错了,派人问了三次才敢确定。”
“在襁褓里?”林随安一怔,“花一棠不是六岁之后才喜欢华丽的衣衫吗?”
木盛嫂笑得更厉害了,“四郎出生的时候,我在扬都花氏大宅做副管事,记得清清楚楚,四郎从睁开眼开始,就要躺在蜀锦里睡觉,甚至必须是上品蜀锦,下品蜀锦就不睡。能爬的时候就更挑剔了,若是身下的蜀锦花样颜色不合眼缘,宁愿趴一个时辰也不动弹一下,当时整个花宅为了给四郎挑蜀锦,差点没把扬都的蜀锦行搬空了,最后不得已把花二木派去了益都,专门开辟了扬都至益都的蜀锦商路。”
林随安:“……”
等一下,所以说花一棠喜欢花哨华丽的衣衫,不是因为什么幼年心理创伤,而是天生的?!
“那……花一棠能吃是——”
“四郎胃口大,三个|乳|娘都喂不饱,吃得好,长得好,皮肤粉□□白的,谁看到都说扬都花四郎是天生的富贵命。”木盛嫂自豪道。
“……”
“不过,后来四郎的衣衫越来越讲究,除了四郎自己喜欢,还有另一层原因。”
“啥?”
“四郎长得漂亮啊,穿在他身上的料子和款式都卖的特别好,所以家主就命令花氏布行和成衣行,凡新款都要给四郎备一份,让四郎每日穿着出去晃悠,效果奇佳。只要是四郎同款,不出三日,定能售罄。说句不夸张的,花氏布行的生意有一半都是四郎的功劳。”
“……”
林随安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瞪着眼珠子,额角一抽一抽的。 ↑返回顶部↑
“是,四郎。”木夏躬身施礼,向后一让,木盛嫂径直走到了林随安的对面,“林娘子,咱们也走吧。”
林随安指着自己的鼻子,“我也要更衣吗?”
木盛嫂笑得和蔼,“安都刺史的接风宴,自然是要好好装扮一番的。”
“不、不必了吧——”
“侍女们早就准备好了,林娘子可不要让大家失望啊。”
“……”
*
木盛嫂长得高高瘦瘦,比林随安还高了半个头,笑容亲切又不容拒绝,手下的侍女都是漂亮的小女娘,像小鸟一样叽叽喳喳绕着林随安,配衣袍、选靴袜、挑发饰,忙得不亦乐乎。
有方大夫的前车之鉴在,林随安担忧会将她打扮成一只扑棱蛾子,未曾想衣袍一上身,竟是素雅简洁的款式,窄袖、短靠、束腰、胡裤、短靴,袖口衣袂处以金线绣着缠丝状的枝叶花纹,林随安觉得眼熟,貌似在花一棠的衣衫上也见过,想必是花氏统一的绣样。
木盛嫂很感慨,“想不到竟有一日要准备这么素净的衣服,还真是有些不太适应。”
林随安:“……”
她们对“素净”的理解似乎不太一样。
这身衣服乍一看没什么特别,但随着光线转换,布料表面便会折射出不同的色泽,时而淡紫、时而深蓝,动作大些,还会浮现出淡淡的明光。
好家伙,一看就价格不菲!
木盛嫂似乎看出了林随安心思,笑道,“这是扬都新出的料子,名为‘东方既白’,取破晓前的一抹天空之色,四郎说最适合林娘子,便让扬都布行快马加鞭运过来了。”
林随安:“多、多少钱——算了,别告诉我。”
木盛嫂笑出了声,“四郎在襁褓里就喜欢华丽花俏的东西,突然订了一件这般朴素的,扬都布行还以为传错了,派人问了三次才敢确定。”
“在襁褓里?”林随安一怔,“花一棠不是六岁之后才喜欢华丽的衣衫吗?”
木盛嫂笑得更厉害了,“四郎出生的时候,我在扬都花氏大宅做副管事,记得清清楚楚,四郎从睁开眼开始,就要躺在蜀锦里睡觉,甚至必须是上品蜀锦,下品蜀锦就不睡。能爬的时候就更挑剔了,若是身下的蜀锦花样颜色不合眼缘,宁愿趴一个时辰也不动弹一下,当时整个花宅为了给四郎挑蜀锦,差点没把扬都的蜀锦行搬空了,最后不得已把花二木派去了益都,专门开辟了扬都至益都的蜀锦商路。”
林随安:“……”
等一下,所以说花一棠喜欢花哨华丽的衣衫,不是因为什么幼年心理创伤,而是天生的?!
“那……花一棠能吃是——”
“四郎胃口大,三个|乳|娘都喂不饱,吃得好,长得好,皮肤粉□□白的,谁看到都说扬都花四郎是天生的富贵命。”木盛嫂自豪道。
“……”
“不过,后来四郎的衣衫越来越讲究,除了四郎自己喜欢,还有另一层原因。”
“啥?”
“四郎长得漂亮啊,穿在他身上的料子和款式都卖的特别好,所以家主就命令花氏布行和成衣行,凡新款都要给四郎备一份,让四郎每日穿着出去晃悠,效果奇佳。只要是四郎同款,不出三日,定能售罄。说句不夸张的,花氏布行的生意有一半都是四郎的功劳。”
“……”
林随安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瞪着眼珠子,额角一抽一抽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