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年代文女配后我靠着美食发家了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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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红阳脑袋一下子灵光起来,王为民不就在木兰农场嘛!这事跟王为民脱不了干系?
  可王为民不是在劳动改造吗?难不成偷跑回来纵火?
  脑子究竟怎么想的?
  王为民既然能做出破坏拖拉机的事,极有可能还真会来报复陆沉,不就因为一个拖拉机的事,都恨到想要陆沉一条命,也太丧心病狂了。
  知青们立刻说明跟王为民划清关系,他们才不愿意被王为民拖累,他们自个也觉得惊恐,跟这么阴险的人共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
  木兰农场的王为民,累得腿都要断了,神经一抽一抽地痛,逃回来清理干净,都快接近凌晨了,没时间去睡觉,大清早红肿着一双眼睛强撑着去干活。
  心不在焉地挖着地,心里下意识有些恐惧。
  他回来后才想起,他的鞋子掉在山上了。
  如果被陆沉捡到怎么办?
  王为民眼皮子跳得有点快,不安地握紧了锄头,喉咙干涩。
  他安慰自己,昨晚上那么黑,陆沉那王八蛋肯定没有发现的。
  那仅仅是一只鞋而已,证明不了什么。
  只要他当做什么都没做过,牢牢保守住这个秘密,就不会有人发现的。
  到了这一刻,王为民才隐隐有点后悔,他为什么要去对付陆沉,否则就不会陷入这样艰难的境地。
  努力给自己做着心理建设,王为民情绪缓和了一些,中午正要去吃饭的时候,就看见几个穿着制服的公安。
  王为民身体立刻僵硬起来,脸色惨白,一股凉气从脚底板往上窜,后背发凉,心跳快得厉害,控制不住想要逃跑的冲动,强自保持着冷静,他知道越是慌乱越是容易引起怀疑,
  这些公安过来做什么?别说是来抓他的。
  陆沉的行动怎么可能这么快。
  王为民后退了一步,大脑艰难地反应着,各种念头乱七八糟窜过,很快他所担心的事情就被发现了,那些公安在朝着他走来。
  “王同志,请你配合我们调查。”
  王为民双腿发软,用力咬着舌尖,才能勉强摆出一副淡定的表情。
  不管问他些什么,他都说不知道,打死不承认就行了。
  但公安手里有一只鞋,那就是王为民的尺码,还在王为民屋里找到了另一只,确认这双鞋就是王为民的。
  王为民一直守在农场的话,那鞋子怎么跑到红枣生产队的?
  公安还问了住在王为民旁边的人,有人看见王为民洗了衣服,臭像是掉进了粪坑里,而陆家屋后有一条路上,就有粪水留下的印记,应该是王为民逃跑的路线。
  这些问题王为民吞吞吐吐,前言不搭后语,根本就无法解释清楚,在公安的逼问下,王为民理智的那根弦断了,他绝望地喃喃着,几乎哭了出来。
  他知道,他这次真的栽了,他的后半生被毁了。
  王为民被公安带走,判处三年的有期徒刑。
  消息传回红枣生产队,众人一片唏嘘,前不久还天天看见的人,现在就坐牢去了。
  唐锦现在体会到“宁得罪十个君子,也别得罪一个小人”这句话了,王为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钻出来咬你一口,还好被关了进去。
  这男人的嫉妒心也挺可怕的。
  唐锦抱起煤球一顿揉搓,摸着那肉乎乎的肚子,煤球舒服地微眯着眼,柔顺地露出肚皮来,爪子扒着唐锦的手指,又乖又可爱。
  唐锦吸了个够,狗子还真是养对了,这次狗狗表现非常好,唐锦给自家狗子加了一顿餐作为奖励,又给自家狗子编了藤球当玩具。
  花费了四天时间,陆沉才把墙糊了起来,还从山上找了些荆棘回来,栽种在墙角根,等荆棘把整个院子团团围住,小偷应该就没兴趣来光顾了。
  五月中旬一过,唐锦被柳春花叫着回了娘家一趟,这次她没法推拒,柳春花的儿子要结婚了,从相亲到举办婚礼,时间安排得很紧,她这个名义上的姐姐,喜酒还是应该去喝一杯的。
  当然了,柳春花特意邀请,不仅是为了面子,也是想要唐锦那份礼钱。
  席面办了四桌,大部分是些素菜窝头,没有油水,中间摆了盘鱼跟土豆炒肉,不至于显得太寒酸。
  第20章 吃喜酒
  柳春花安排这桌席面,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她家小华年龄到了,之前她是很高兴儿子去相看对象的,结果那女娃只是媒人说得好听,干活根本不行,瘦得像片纸一样。
  偏偏长了副不错的脸蛋,让小华一眼就瞧中了,被迷的跟傻子一样,非要跟那女的谈对象结婚,让柳春花气得不行。
  还没娶媳妇呢,儿子的胳膊肘就冲着媳妇拐了,清汤寡水,身板扁平,到底有哪点好了,以后怀娃都难。
  最让柳春花不舒坦的是,就这么个一点都不能干的媳妇,竟然敢要五十多块的彩礼跟两只暖水瓶,真是明抢啊。
  耐不住小华喜欢,不答应就闹脾气,柳春花扛不住,咬牙把彩礼给了,既然给了彩礼,家里存款不多,那席面就别想办得太风光。
  心里不痛快,柳春花面上没有表现出来,依旧喜气洋洋地招呼客人。
  接过唐锦送的两块枕头帕子,不着痕迹捏了下里面包的钱。
  暗暗撇了撇嘴,这死丫头还算知道一点礼数,随的礼金估摸着有三四块,可今天是小华的大喜日子,做姐姐的就不能大方一点。
  “大丫,你随便坐,席面办得热闹,待会忙不过来,你进厨房帮忙端下菜。”
  “今天是小华最重要的日子,你个做大姐的也要帮着操持。”
  唐锦只当没听清楚,拉着陆沉坐在角落的那一桌,这位置没有那么吵闹。
  在一阵喇叭声中,唐华接到新娘子回来了,唐华的模样随了唐大强,看上去老实憨厚,其实最爱偷懒耍滑,这会穿着件中山装,倒是挺精神的,笑嘻嘻地跟人搭话。
  新娘子穿着新衣服,站在唐华身边显得很是瘦弱。
  两人宣读了语录,厨房里的菜一道道端上桌。
  味道淡淡的,没什么盐味,炒白菜甚至还带着一点苦涩,唐锦有点没食欲,她在家做饭讲究食材搭配,早就养叼了胃口,跟拿着块窝头慢慢吃着。
  这席面一吃完,唐锦拉着陆沉,跟其他人一样离席,她可不想留下来,被柳春花叫去洗碗或者听些莫名奇妙的话。
  柳春花忙得团团转,正想去叫唐锦来厨房帮忙收拾,结果出去一看,人已经走得没影了。
  唐锦姓唐啊,跟小华都是老唐家的人,那是亲姐姐呢,小华这么重要的日子,唐锦就这么轻飘飘走了?太不给小华面子了。
  真把自己当成泼出去的水了?
  柳春花气闷,她还没见过离开娘家这么干脆的人。
  愤愤地推了一把唐大强,“看你生的好女儿,真是有良心!”
  忙得手都酸了,柳春花心气不顺,看到悠闲吃糖的唐晴,火气一下子上来了,把那包糖锁进柜子里,语气不满地指使道:“吃吃吃,整天就知道吃,老娘把你生出来一点用都没有。”
  “看见我这么累,都不知道来帮衬一下,就顾着你那张嘴巴了!”
  唐晴默默翻了个白眼,这又不是她的婚礼,她忙活个什么劲,再说了,不是还有两个大婶帮忙吗。
  想起看见的唐锦,唐晴忍不住皱起眉头,她这个继姐,好像真的不一样了,以前在家里像个烧火丫头,唯唯诺诺,只知道下蛮力种地,灰扑扑的,看着就烦,现在整个人都变得亮堂起来了,竟是漂亮许多,结婚后似是过得很好。
  如今居然敢把她妈的话当做耳旁风了,说走就走,是觉得结婚后翅膀就硬了?
  一直都被牢牢压制的人,突然间翻身了,还过得越来越好,这滋味真的让人有点不舒坦。
  自从继姐走了,家里的日子都没那么滋润了,没人挣工分,没人做家务,她妈忙不过来,不可避免的,家务活就落了一部分在她身上,让她手都粗糙许多,而且她妈花钱也更抠门了,连零花钱都舍不得给她了,这都让唐晴感觉很不愉快。
  傍晚,柳春花将客人带来的贺礼都拿出来,让唐晴来一起数数礼金,唐晴在镇上读高中,数钱比她快多了。
  送来的礼金都比较零碎,柳春花小心地在桌面上摊开,估摸着靠堆礼金,能不能回些本。
  大多数人送的都是五角一元,因为来吃席的人多,加起来还是不错的,但这些钱还不够抵消付出的彩礼啊。
  柳春花对着指尖呸了口,捻着那叠钱数了一遍又一遍,理得整整齐齐,这钱她可要好好收起来,都锁进被结实的柜子里。
  随手拎起桌上那根枕头帕子,柳春花不爽地埋怨,“你那大姐真是冷血的东西,越来越抠门了,亲弟弟结婚才送这点礼。”
  “男人都开拖拉机了,还这么小气,以后遇上事了,千万别回来找娘家帮忙。”
  唐晴忍不住弯了弯嘴角,像听到了什么好笑的话,语气不屑地嘀咕,“开拖拉机又怎样,以为很了不起吗,嫁个小小的拖拉机手,尾巴就快上天了。”
  “到底没见过世面的人,眼界也就只有这些了。”
  柳春花敲了下她脑袋,没好气道:“你尽在说胡话,开拖拉机都还不好?那谁好?队上多少人眼红呢,那死丫头瞎猫碰到死耗子,找的男人还不赖。”
  “再能干,又能比得上工人吗。”唐晴不以为意。
  柳春花瞥她一眼,“工人是厉害,住在城里呢,你有本事给我找个回来吗,就会空口说大话,你觉得工人好,别人可瞧不起你。”
  唐晴摇了摇脑袋,“那你就等着看吧。”
  一边说一边还泄露出一丝得意,她是找不到工人,但她可以嫁给工人的儿子啊。
  唐晴摸摸自己的脸,她的同学里有个人就是工人家庭,她早就盯上那个男同学了,跟那男的处上了对象,等他们结婚,她就可以搬去城里过好日子,说不定还能拥有城市户口。
  大队上就没有哪个女的比得上她,不过她对象说了,暂时还不想公开,等到毕业那天,她把这件事说出来,一定会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所以她妈完全没必要去说唐锦过得有多好。
  第21章 分猪肉
  近来生产队其实不忙了,就是种种玉米,种种红薯,在水沟稻田里拔稗子,偶尔还能找到几株野生荸荠吃。
  比起拔草,唐锦更喜欢去山上打猪草,生产队养了两头猪,专门有人照顾,每天都要煮大量猪草,养的水牛也要吃新鲜草,这份活要轻松一些,可记的工分少,除了些没上学的小孩子,大人不一定愿意来做。
  打猪草时间更自由一些,她可以一边挣工分,一边在山上找好东西。
  那些垂挂的野樱桃,颗粒饱满的都被麻雀吃了,或是被孩子们摘光了,剩下的都是比较青涩的果实,但唐锦每次都能带回最圆润殷红的樱桃。
  山坳里还发现了几株山药藤,唐锦直接催熟,藏在猪草里面,下山的时候放在某个位置,去猪圈倒了猪草再来取就行。
  唐锦还有意识地在寻找草药,药品更能卖得上价,尤其是一些补身的药物,可惜不知是不是三座山海拔太低,气候不适宜的缘故,并没有见到天麻人参等草药品类。
  唐锦沿着山坳,今天特意换了一条没走过的小路,周围草丛茂密,树荫遮下,在枝叶间落下一片片细碎的光点。
  只找到了一丛三七跟甘草,还有一片洋姜,洋姜长得跟生姜相似,口感清脆甘甜,最适合拿去做咸菜,开胃下饭。
  前面路径狭窄,石头上布满平台,边上长满了刺梨树,一道崖壁延伸而下。
  她不敢再过去,调转方向返回,快要走到山脚下时,在枝叶中听到了什么声音,像是在嚼东西吃,缝隙间只能看见褐色的一团。
  唐锦立刻警惕起来,应该不是野鸡野兔之类的小动物,倒像是一头山猪?
  别看山猪长得不够威猛,但攻击性强,破坏力强大,被山猪撞一下,人体是顶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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