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章(3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这种行为……
  构成的是故意损害他人财物,不能归于侮辱国旗国徽罪。
  侮辱国旗国徽罪,必须要有明确的侮辱、挑衅、蔑视等意味,才能判罚。
  一般人基本上构不成这种罪。
  往往是会被归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之中。
  在刑法里。
  有类罪和个罪,要深入学习的话非常复杂。
  他在视频里,也很少讲到这方面的知识。
  随后。
  他又简单翻了下学法联盟区的其他帖子,找到了很多有意思的主题帖。
  “甲是大学生,和室友乙因摩擦而生恨在心,在网上雇佣了小混混丙,令其暴揍乙一顿,结果丙阴差阳错,认错了人,将甲认成了乙,甲被打成了重伤。”
  “请问甲和丙该如何定罪认罚?”
  在这个主题帖下。
  冒出了很多网友人才。
  一楼:这还用问?甲教唆他人揍人,伤害结果已出,构成了教唆犯,和犯罪者同罪,丙犯故意伤害罪。
  二楼:不对吧,甲让丙揍乙,但没揍成啊,应该是故意伤害未遂吧?
  三楼:我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甲是实际教唆者,同样也是受害者,所以他被揍了,要告谁?
  四楼:我告我自己?
  五楼:离谱,这是谁想出来的问题?
  六楼:那你们意思是说,如果甲不告自己,那混混丙就不用承担责任了?
  七楼:敢情甲白挨一顿揍?
  八楼:有没有大神能现身说法一下,这种揍成重伤的案例,咋解决?丙负主要责任吗?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