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六零当恩人的后妈 第10节(3 / 4)
白色的小短裤和他黑乎乎的身体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看上去有点可爱。接着,任见琛又穿上黑色的长裤和土布色的带帽卫衣。
“哇,小琛,你的衣服真好看。”朱大宝瞪大了眼珠子,羡慕的看着任见琛的衣服,“小琛,你的衣服有帽子,前面还有好大一个衣兜,可以装好多东西啊。”
任见琛也喜欢这个帽子和衣服前面的这个大衣兜。他是一个性格有点孤僻的孩子,同时也有些自卑,但骨子里又有着一抹狠厉。这样的性格是由他的家庭造成的。同样的,这样性格的人很没有安全感,喜欢把自己藏起来,缩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
任见琛喜欢这帽子,是因为他觉得戴上帽子就有了安全感,能把自己藏起来,这样任家人就看不见他了。至于这衣兜,小孩子都喜欢大大的衣兜,可以装很多的东西。
听见朱大宝的赞美,任见琛的眼睛也亮了:“真的好看吗?”他忍不住跟着问了一边。其实,他也觉得好看,但是他就想听舅舅再夸一夸这衣服。
是的,他想听的是夸衣服好看,而不是夸自己好看。
“真的真的,我不骗人的,爹娘说,好孩子是不能撒谎骗人的,我是好孩子,所以我不骗人的。”朱大宝保证道。
任见琛见他认真的样子,嘴角不由的泛起一抹笑,这笑容灿烂又纯净。“嗯,我相信舅舅。”
朱大宝的眼睛也亮了:“那我叫妹妹也给我做一件这样的衣服。”
这……让任见琛不知道怎么说了。
好在朱大宝也不是在问他,他又催促道:“小琛快,我们去找妹妹。”
“哎。”任见琛下床。
正当两人走出房门口的时候,朱安拎着一篮子土豆和一些青菜从地基地回来了。她的视线停在了任见琛的身上,他穿着米黄色卫衣和黑色休闲裤,就像后世的小萌娃,虽然很瘦又很黑,像小精怪一样,但是在她的眼里,小时候的任叔叔是世界上最萌萌哒的孩子。唯一的遗憾的是镇上供销社没有小孩子的鞋子,任叔叔穿的还是他自己那双已经被大脚趾顶破的旧鞋子。不过等下午去了县城,就可以给他买新鞋子了。
任见琛见姨姨看着自己,他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有些紧张的拉了拉衣服。“姨……姨姨……”他说话声都变得有些结巴了。
“真好看。”朱安称赞,“小琛是我见过的,世界上最……最可爱的孩子。”
任见琛的耳根子有些红了,但被黝黑的肤色掩盖,看不出来。
朱大宝看看外甥,又看看妹妹,然后有些委屈的问:“妹妹,我呢?”小琛如果是最可爱的孩子,那他是第二可爱的孩子吗?虽然他也想做最可爱的孩子,但是……但是看在小琛这么小的份上,他愿意让一让的。
“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啊。”朱安笑眯眯的道。
朱大宝……比起世界上最可爱的孩子,他更喜欢当世界上最好的哥哥。
看着笑的傻兮兮的大孩子,还有嘴角也有了笑容的小孩子,朱安道:“大哥、小琛,我们去吃午饭吧。”
“去吃饭了喽。”朱大宝牵起任见琛的手。
任见琛乖乖任由他牵着,心情也随着掌心传来的温度飞了起来。
午饭的鸡肝粥引得了家里两个顶梁柱的喜欢。朱大宝大口大口的吃着鸡肝粥,等鸡肝粥咽下,他就夸道:“妹妹,这个粥真好吃,这个肉也好吃。”鸡肝在他的口中,就跟肉一样。
“喜欢就多吃一点。”事实上,朱安给他已经盛了很多了,她和任见琛是用吃饭的碗装的,而朱大宝是用汤碗的装的。
“嗯,谢谢妹妹。”朱大宝夹起一块鸡肝,幸福的放进嘴巴里。
朱安笑着摇摇头,又对任见琛道:“小琛不能吃太多,只能吃这样的两碗,等你的身体好些了,肠胃也适应了,姨姨再做好吃的给你吃。”
“嗯。”任见琛乖乖的点头。
朱安忍不住又笑了,小时候的任叔叔真的好乖好乖啊。
午饭后
朱安让两个小朋友在家里,她从剩下的鸡杂(鸡心、鸡肠、鸡肾、鸡胃、鸡肫、鸡胗)中,拿了四个鸡胃、四个鸡肾、四条鸡肠去了钱淑红家。 ↑返回顶部↑
“哇,小琛,你的衣服真好看。”朱大宝瞪大了眼珠子,羡慕的看着任见琛的衣服,“小琛,你的衣服有帽子,前面还有好大一个衣兜,可以装好多东西啊。”
任见琛也喜欢这个帽子和衣服前面的这个大衣兜。他是一个性格有点孤僻的孩子,同时也有些自卑,但骨子里又有着一抹狠厉。这样的性格是由他的家庭造成的。同样的,这样性格的人很没有安全感,喜欢把自己藏起来,缩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
任见琛喜欢这帽子,是因为他觉得戴上帽子就有了安全感,能把自己藏起来,这样任家人就看不见他了。至于这衣兜,小孩子都喜欢大大的衣兜,可以装很多的东西。
听见朱大宝的赞美,任见琛的眼睛也亮了:“真的好看吗?”他忍不住跟着问了一边。其实,他也觉得好看,但是他就想听舅舅再夸一夸这衣服。
是的,他想听的是夸衣服好看,而不是夸自己好看。
“真的真的,我不骗人的,爹娘说,好孩子是不能撒谎骗人的,我是好孩子,所以我不骗人的。”朱大宝保证道。
任见琛见他认真的样子,嘴角不由的泛起一抹笑,这笑容灿烂又纯净。“嗯,我相信舅舅。”
朱大宝的眼睛也亮了:“那我叫妹妹也给我做一件这样的衣服。”
这……让任见琛不知道怎么说了。
好在朱大宝也不是在问他,他又催促道:“小琛快,我们去找妹妹。”
“哎。”任见琛下床。
正当两人走出房门口的时候,朱安拎着一篮子土豆和一些青菜从地基地回来了。她的视线停在了任见琛的身上,他穿着米黄色卫衣和黑色休闲裤,就像后世的小萌娃,虽然很瘦又很黑,像小精怪一样,但是在她的眼里,小时候的任叔叔是世界上最萌萌哒的孩子。唯一的遗憾的是镇上供销社没有小孩子的鞋子,任叔叔穿的还是他自己那双已经被大脚趾顶破的旧鞋子。不过等下午去了县城,就可以给他买新鞋子了。
任见琛见姨姨看着自己,他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有些紧张的拉了拉衣服。“姨……姨姨……”他说话声都变得有些结巴了。
“真好看。”朱安称赞,“小琛是我见过的,世界上最……最可爱的孩子。”
任见琛的耳根子有些红了,但被黝黑的肤色掩盖,看不出来。
朱大宝看看外甥,又看看妹妹,然后有些委屈的问:“妹妹,我呢?”小琛如果是最可爱的孩子,那他是第二可爱的孩子吗?虽然他也想做最可爱的孩子,但是……但是看在小琛这么小的份上,他愿意让一让的。
“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啊。”朱安笑眯眯的道。
朱大宝……比起世界上最可爱的孩子,他更喜欢当世界上最好的哥哥。
看着笑的傻兮兮的大孩子,还有嘴角也有了笑容的小孩子,朱安道:“大哥、小琛,我们去吃午饭吧。”
“去吃饭了喽。”朱大宝牵起任见琛的手。
任见琛乖乖任由他牵着,心情也随着掌心传来的温度飞了起来。
午饭的鸡肝粥引得了家里两个顶梁柱的喜欢。朱大宝大口大口的吃着鸡肝粥,等鸡肝粥咽下,他就夸道:“妹妹,这个粥真好吃,这个肉也好吃。”鸡肝在他的口中,就跟肉一样。
“喜欢就多吃一点。”事实上,朱安给他已经盛了很多了,她和任见琛是用吃饭的碗装的,而朱大宝是用汤碗的装的。
“嗯,谢谢妹妹。”朱大宝夹起一块鸡肝,幸福的放进嘴巴里。
朱安笑着摇摇头,又对任见琛道:“小琛不能吃太多,只能吃这样的两碗,等你的身体好些了,肠胃也适应了,姨姨再做好吃的给你吃。”
“嗯。”任见琛乖乖的点头。
朱安忍不住又笑了,小时候的任叔叔真的好乖好乖啊。
午饭后
朱安让两个小朋友在家里,她从剩下的鸡杂(鸡心、鸡肠、鸡肾、鸡胃、鸡肫、鸡胗)中,拿了四个鸡胃、四个鸡肾、四条鸡肠去了钱淑红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