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不要做选择题 第274节(1 / 4)
结果自己还想要一个所谓的地位,这好吗?
或许对顾长久来说,本来就是随便玩玩而已的,根本就不想承认这段关系呢?
真可怜啊,明明只不过是当个情人而已,都要如此低身下气地请求,还担心他不会同意。
“为什么把头低下了?”顾长久伸出手捧住了李郁真的俏脸,让她看着自己。
“你在害怕我拒绝?”
“……我……可能吧,所以……你的答案呢?”李郁真感觉自己心跳得很快,她看着顾长久,问道。
顾长久松开了捧着李郁真俏脸的手,转而将其涌入了怀中。
“你说你只求当个情人,我觉得说是情人也无情了,不用在心里给自己分个高低,我也喜欢你,不然这么帮你干什么?对你动机本来就不纯。”
“你说你可以当个金丝鸟,但我觉得你完全可以做些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你把自己放得太低,我不喜欢。”
“终有一天,你不只是情人,总有一天,你会以我女朋友的身份站在菡萏面前的。”
“不……别这样,我不希望你因为我而跟菡萏闹翻了……我并不觉得自己……配,菡萏更适合你。”李郁真闻言连忙说道,她现在这样,已经承担了很大的心理压力,不过只是心存侥幸,觉得慕菡萏不知道,就可以当做不存在一样,如果真的因为她的原因导致顾长久跟慕菡萏分开,那她心里是不会好过的。
“谁说我要跟菡萏闹翻了?”顾长久捏了捏李郁真的俏鼻,“我只是说让菡萏接受你的存在,可没说要跟她闹翻。”
“……唉?那你有什么打算?”李郁真怔了一下,随后问道。
“等着吧。”顾长久说道:“要不了太久的。”
“……嗯。”李郁真靠在顾长久的胸口,终于落实确定了关系,心里没有想象中的激动,只有一种安稳跟平静。
其实她不贪心的,当个情人就很好了。
虽然父母知道了肯定会生气吧……
但就这样已经足够了。
第449章 跟小荷花摊牌
李郁真的卑微,让顾长久想起了林妙安。
这两个丫头,其实有些相似之处。
或许,什么时候让她们两个认识一下比较好?
第二天,顾长久跟慕菡萏去了她家里。
无论怎么说,既然小荷花问起了姜南栀的事情了,自己还是去找她稳定一下她的情绪比较好。
对于顾长久能陪着自己,慕菡萏还是比较开心的。
到了慕菡萏家之后,慕菡萏也没有问起关于姜南栀的问题。
顾长久问过顾清浅了,小荷花也没有问她,也就是说,小荷花并没有调查过姜南栀。
这倒是让顾长久有些意外,毕竟她之前都直接打电话询问自己了,结果什么都没查,倒是让他有些意外。
时间来到夜里。
跟小荷花荒唐之后,顾长久起身打算去接点水喝,然后刚打开门,就看到穿着真丝睡裙的慕晚晴站在门外。 ↑返回顶部↑
或许对顾长久来说,本来就是随便玩玩而已的,根本就不想承认这段关系呢?
真可怜啊,明明只不过是当个情人而已,都要如此低身下气地请求,还担心他不会同意。
“为什么把头低下了?”顾长久伸出手捧住了李郁真的俏脸,让她看着自己。
“你在害怕我拒绝?”
“……我……可能吧,所以……你的答案呢?”李郁真感觉自己心跳得很快,她看着顾长久,问道。
顾长久松开了捧着李郁真俏脸的手,转而将其涌入了怀中。
“你说你只求当个情人,我觉得说是情人也无情了,不用在心里给自己分个高低,我也喜欢你,不然这么帮你干什么?对你动机本来就不纯。”
“你说你可以当个金丝鸟,但我觉得你完全可以做些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你把自己放得太低,我不喜欢。”
“终有一天,你不只是情人,总有一天,你会以我女朋友的身份站在菡萏面前的。”
“不……别这样,我不希望你因为我而跟菡萏闹翻了……我并不觉得自己……配,菡萏更适合你。”李郁真闻言连忙说道,她现在这样,已经承担了很大的心理压力,不过只是心存侥幸,觉得慕菡萏不知道,就可以当做不存在一样,如果真的因为她的原因导致顾长久跟慕菡萏分开,那她心里是不会好过的。
“谁说我要跟菡萏闹翻了?”顾长久捏了捏李郁真的俏鼻,“我只是说让菡萏接受你的存在,可没说要跟她闹翻。”
“……唉?那你有什么打算?”李郁真怔了一下,随后问道。
“等着吧。”顾长久说道:“要不了太久的。”
“……嗯。”李郁真靠在顾长久的胸口,终于落实确定了关系,心里没有想象中的激动,只有一种安稳跟平静。
其实她不贪心的,当个情人就很好了。
虽然父母知道了肯定会生气吧……
但就这样已经足够了。
第449章 跟小荷花摊牌
李郁真的卑微,让顾长久想起了林妙安。
这两个丫头,其实有些相似之处。
或许,什么时候让她们两个认识一下比较好?
第二天,顾长久跟慕菡萏去了她家里。
无论怎么说,既然小荷花问起了姜南栀的事情了,自己还是去找她稳定一下她的情绪比较好。
对于顾长久能陪着自己,慕菡萏还是比较开心的。
到了慕菡萏家之后,慕菡萏也没有问起关于姜南栀的问题。
顾长久问过顾清浅了,小荷花也没有问她,也就是说,小荷花并没有调查过姜南栀。
这倒是让顾长久有些意外,毕竟她之前都直接打电话询问自己了,结果什么都没查,倒是让他有些意外。
时间来到夜里。
跟小荷花荒唐之后,顾长久起身打算去接点水喝,然后刚打开门,就看到穿着真丝睡裙的慕晚晴站在门外。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