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 路见不平!(1 / 3)
我明明知道这是个错误的决定,但是我经不起罗拉的哀求。更为准确的说,没有哪一次我拒绝罗拉是成功过的,每一次我拒绝以后,她总会有办法让我应承下来。
声源在一百米以外,我背着罗拉,轻手轻脚地走了上去。
一堆篝火,三十多个人,男女均有,不过在此时,却是混乱成了一团。那些女的在挣扎着,呼喊着救命,而那些男的,自然就不用说了。他们狞笑着,亦或是满嘴脏话,对女人们实施暴力侵~犯。
最让我感到愤怒的是,我竟然看到了有三个男人,对一个女人干那种事。
这不堪和肮脏的一幕就这样在我眼前上演着。
咒骂声,痛哭声,哀求声,啪啪的撞击声不绝于耳。试问一个男人真要想对一个女性做些什么时候,女性又怎么反抗得了?
我自认不是个好人,但是看见这事,我的心里总会冒出一股邪火。
放下罗拉,我从她身上接过长弓和箭,搭箭拉弦,我瞄准了一个正准备对一名小女孩实施侵~犯的男人,他不知道自己死期已至。
“嗖!”
“噗!”
长箭穿透了他的小腹。
大概过了三秒钟,他的惨叫声才响起,这让周围的十几二十个男人,顿时停下了动作。
“罗拉,你就在这里,我上去杀了他们!”我咬牙切齿地撂下一句,就背着箭囊走了上去。
其实很多人的心态都像我这样,这世界不公平的事情太多,在看不惯的情况下就只能避开,因为自己知道个人能力有限,改变不了什么。我们害怕一旦撞上了,就控制不住自己,要以暴制暴。
前方骚动了起来,当我走近篝火光亮的范围,这二十来个男人的目光,就纷纷投射在了我身上。
“妈的,你是谁?”
一名满脸戾气,与我差不多年纪的年轻人,看着我阴沉地说道。
“你们可以继续忙你们的,不用管我。”
我咧嘴冷笑着,整颗心都化作了一块寒冰,而我的右手,又抽出了一支长箭。
或许钟继龙说得没错,我跟他差不多,甚至我的做法比他更甚,但是我有一点是他没有的,也是唯一的不同之处。
我有血性。
自从流落到天堂岛,直至现在,我知道回到现代社会的几率,可以说得上是渺茫得可怜,这也就意味着,我们这些倒霉鬼,恐怕要在这地方一直呆到停止呼吸。
因此,这也是为什么,我同意了于静,将西海岸建成一个有秩序的伊甸园,如果任其混乱下去,哪里还会有一片安宁的乐土?
可是我也知道,我不是神,也不是那些有魄力的伟人,我无法去扼杀人性中的劣根,好比如只要新的一批幸存者来了,很多事又会恢复原样。
突然间我明白了守望部落的做法,就像在刚开始我对何彬的铁腕统治嗤之以鼻,最后也还是以同样的方式去统治一样,相比之下,守望部落的做法柔和多了。
他们先是让幸存者打个你死我活,剩下来的那些人,就招募进部落里,让他们做一段时间的苦力,唯有如此,才能让他们敬畏,不敢升起其他邪念。
然而我却不能,因为西海岸没有独立岛屿,也没有那一条长达几百米的桥梁,更没有让人看一眼就吓得脚软的史前凶兽,我只能是依靠这种方式,去荡平眼前的丑恶。更现实一点,如果我不这样做,我在天堂岛上,将无处容身,除非我也成为他们一样的人。
“你别以为弄的这些纹身,我们就会怕你,兄弟们,先把这废柴弄死了再说!他一次只能射出一支箭,我们不用怕他!”
年轻人凶戾地吼道,而他却反手控制住了,前一刻让他糟蹋的女子,作为了他胸前的挡箭牌。
我咧了咧嘴,干脆抛下了手中的长弓,继而从腰间抽出匕首。在这一刻,我将这些人都判了死刑。 ↑返回顶部↑
声源在一百米以外,我背着罗拉,轻手轻脚地走了上去。
一堆篝火,三十多个人,男女均有,不过在此时,却是混乱成了一团。那些女的在挣扎着,呼喊着救命,而那些男的,自然就不用说了。他们狞笑着,亦或是满嘴脏话,对女人们实施暴力侵~犯。
最让我感到愤怒的是,我竟然看到了有三个男人,对一个女人干那种事。
这不堪和肮脏的一幕就这样在我眼前上演着。
咒骂声,痛哭声,哀求声,啪啪的撞击声不绝于耳。试问一个男人真要想对一个女性做些什么时候,女性又怎么反抗得了?
我自认不是个好人,但是看见这事,我的心里总会冒出一股邪火。
放下罗拉,我从她身上接过长弓和箭,搭箭拉弦,我瞄准了一个正准备对一名小女孩实施侵~犯的男人,他不知道自己死期已至。
“嗖!”
“噗!”
长箭穿透了他的小腹。
大概过了三秒钟,他的惨叫声才响起,这让周围的十几二十个男人,顿时停下了动作。
“罗拉,你就在这里,我上去杀了他们!”我咬牙切齿地撂下一句,就背着箭囊走了上去。
其实很多人的心态都像我这样,这世界不公平的事情太多,在看不惯的情况下就只能避开,因为自己知道个人能力有限,改变不了什么。我们害怕一旦撞上了,就控制不住自己,要以暴制暴。
前方骚动了起来,当我走近篝火光亮的范围,这二十来个男人的目光,就纷纷投射在了我身上。
“妈的,你是谁?”
一名满脸戾气,与我差不多年纪的年轻人,看着我阴沉地说道。
“你们可以继续忙你们的,不用管我。”
我咧嘴冷笑着,整颗心都化作了一块寒冰,而我的右手,又抽出了一支长箭。
或许钟继龙说得没错,我跟他差不多,甚至我的做法比他更甚,但是我有一点是他没有的,也是唯一的不同之处。
我有血性。
自从流落到天堂岛,直至现在,我知道回到现代社会的几率,可以说得上是渺茫得可怜,这也就意味着,我们这些倒霉鬼,恐怕要在这地方一直呆到停止呼吸。
因此,这也是为什么,我同意了于静,将西海岸建成一个有秩序的伊甸园,如果任其混乱下去,哪里还会有一片安宁的乐土?
可是我也知道,我不是神,也不是那些有魄力的伟人,我无法去扼杀人性中的劣根,好比如只要新的一批幸存者来了,很多事又会恢复原样。
突然间我明白了守望部落的做法,就像在刚开始我对何彬的铁腕统治嗤之以鼻,最后也还是以同样的方式去统治一样,相比之下,守望部落的做法柔和多了。
他们先是让幸存者打个你死我活,剩下来的那些人,就招募进部落里,让他们做一段时间的苦力,唯有如此,才能让他们敬畏,不敢升起其他邪念。
然而我却不能,因为西海岸没有独立岛屿,也没有那一条长达几百米的桥梁,更没有让人看一眼就吓得脚软的史前凶兽,我只能是依靠这种方式,去荡平眼前的丑恶。更现实一点,如果我不这样做,我在天堂岛上,将无处容身,除非我也成为他们一样的人。
“你别以为弄的这些纹身,我们就会怕你,兄弟们,先把这废柴弄死了再说!他一次只能射出一支箭,我们不用怕他!”
年轻人凶戾地吼道,而他却反手控制住了,前一刻让他糟蹋的女子,作为了他胸前的挡箭牌。
我咧了咧嘴,干脆抛下了手中的长弓,继而从腰间抽出匕首。在这一刻,我将这些人都判了死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