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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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你嫂子掉水里你到底救不救”!
  孟子巨巨说:“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权也。”
  孟子巨巨果断表示,嫂嫂溺水了不救那就是畜生!
  人命关天好么!在礼与生命不能两全之时,孟子巨巨果断尊重了个体的生命价值。
  对于与权这部分,张衍也作出了论述。《论语》曰,“立于礼”,然处非常变局,则待权其事之轻重
  当然“权变”这个词也不是万金油,就好比你节操都已经尽碎了,还理直气壮地扯着“权变”的大旗给自己找借口,这无异于在耍流氓 (ノ=Д=)ノ ┻━┻
  张衍同时指出“借口适时达变,自谓能权,而或近于小人之无忌惮”。
  没有坚定的原则就开始借口“达变”,相当于洪氏所注解的“未能立而言权,犹人未能立而欲行,鲜不扑也”。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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