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紧少帅粗大腿 [穿书] 第106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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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瞿:“真心?”
  “男人的甜言蜜语吗?你原来这么幼稚?”
  顾茗摇摇头,似在追忆:“我跟他第一次相见的时候,在一个很多人的聚会上,他初次相见就激动的不行,说是特别喜欢我的文章,然后表示想追我。”她唇边浮上一抹笑意:“成年人的游戏规则里,很难见到这么直白傻气的人了。不不,几乎没有。”
  “一个不按成年人的规则行事的成年人,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冯瞿:“傻子?”
  顾茗竟然点头附和:“是的,这人要么是个傻子,要么就是别有所图。可是后来我发现,他是真的傻里傻气的喜欢我,应该是在喜欢我之前先一步喜欢我的文章,我的所有文章他都细细读过,还能背下来。”
  冯瞿心里不以为然,暗想:你的所有文章我也都细细的读过,有些也能背出来,也没见你对我死心塌地的!
  顾茗大约看出了他的不以为然:“真喜欢假喜欢我还是看得出来的。喜欢一个人的文章,不代表一定能全盘接受这个人的思想,可是启越不是啊,他就是这样的傻子,不止全盘接受我的思想,他甚至还大加赞赏,觉得我特别好,我说的都对,恨不能奉为圭臬。我以前……从来不知道自己是这么好的人。”她做媒体人的时候,最开始还挺有良心,可是后来就……逐渐的不太有良心了。
  可是最矛盾的也恰恰在于此。
  她一边做着黑白颠倒的事情,一边在午夜梦回之际唾弃着那个还有点良知的自己。
  真正让她在沪上出名的那几篇檄文不过是她仅剩的良知。
  然而章启越却视此为她的全部。
  顾茗后来跟他在一起,还是因为章启越此人清澈如泉水,能够涤荡尽她那满身的世故与虚伪,时常让她不由自主回想起初初投身新闻业的一腔热情。
  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章启越唤醒了她。
  那个世故油滑的自己,满身尘埃,早已忘却了过去,不知道被多少人咒骂嫉恨,而她却不自知。
  她忘记了被人喜爱的滋味,既不在意旁人的漠视与厌憎,更不在意自己所做的事情,冷漠的面对生活,生活也还她以冷漠。
  她也……忘记了如何单纯的去欣赏,去爱一个人。
  后来两个人谁都不再说话,各有所思。
  次日顾茗再打过一次吊瓶,高烧彻底的降了下来,医生还给开了点去火的药,就放她出院了。
  冯瞿开车送她回家,又留下两名亲卫,这才离开。
  非常时期,顾茗居然也没有推拒,只是向他一再道谢。
  冯瞿其实真正想听的并不是“谢谢”两个字,他多想有一天顾茗面对他不再是客气的礼仪,而是发自内心的喜悦。
  不过那一天似乎还很遥远。
  他回到国际饭店602,一路上都在想:总有一天,他要让顾茗像对章启越那样,也对他死心塌地。
  唐平亲自护送章甜回玉城,他身边留下的亲卫不太会察颜观色,但胜在忠心,听他安排去调查章家的事情,其中一名叫盛俨的愣头青竟然说:“少帅,章家的事情跟咱们有关系吗?反正他家已经灭门了,不如把顾小姐抢回去吧?”
  顾茗在玉城养伤的时候,他身边的亲卫们有不少都当少帅要办喜事了,暗底里拿顾茗当主母待,哪知道转头少帅就把人送走了。
  冯瞿忍了许久,才没一脚把这二愣子货踹出去:“让你查你就查,哪那么多废话?”
  盛俨嘟囔:“他们沪上狗咬狗,咱们不是正好看热闹吗?”
  冯瞿:“滚!”
  这一个两个的都不长脑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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