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6章 可口的午餐(2 / 3)
陈彬半开玩笑说:“还是跟着黎黎混好,哪里吃饭都不花钱!”
“嘻嘻,”蒋黎含笑说:“如果你喜欢的话,那一辈子就跟我混好了,包你吃香的喝辣的……”
“敢情好啊,只要你愿意,我就一辈子做你的跟班!”陈彬回应道。
趴在陈彬怀里的陈婷婷闻言,即刻扬起小脑袋说道:
“还有我呢!”
“嘿嘿,”陈彬讪笑道:“对啊,还有我们家婷婷!”
“没问题!”蒋黎爽快地说。
谈话间,他们已经来到了停车场里,走到陈彬开过来那辆别克轿车跟前。
陈彬用遥控器打开门锁,将女儿放到后排的车座上,蒋黎钻进轿车,与陈婷婷一起并肩坐到后排位置。
陈彬坐到驾驶位置后,即刻发动汽车,沿着繁华的大街,直接将她们送到了城关幼儿园门口。
临别前,蒋黎向陈彬叮嘱道:“你一会儿去法院的时候,一定要小心点,千万别上了苏小红的当,中了她的圈套。”
“放心吧,我会的!”陈彬重重地点头。
陈彬目送着蒋黎牵着女儿陈婷婷的手走进幼儿园后,这才驱车离开,前往旌阳区人民法院。
他心里清楚,既然自己明天就要去摩登时代工程项目部任项目经理了,耽误一个下午没什么,正好可以把自己与苏小红离婚的事情给办了,尽快结束他们之间那段婚姻,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陈彬驱车来到旌阳区人民法院门口,在一个停车位置将车停稳后,已经是下午两点了,离他与李律师约定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
为了让自己的精神状态好一些,他将座椅放下来,仰躺在上面,闭目养神,可脑子乱糟糟的,总是静不下心来。
“苏小红为什么要变卦呢?她为什么不与我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而是来法院进行起诉离婚?这里面到底有什么阴谋?”这个问题始终在陈彬脑子里萦绕。
不知不觉中,半个小时的时间就过去了。
铃铃铃!
这时候,口袋里的手机响了。
陈彬见是李振忠打来的电话,便接起电话问:
“李律师,你在哪里?”
“我已经到了,就在旌阳区人民法院门口!”李律师回答说。
“哦,我也到了!”陈彬坐直身子,透过汽车挡风玻璃,一眼便看见李振忠站在法院门口打电话,便从车上跳下来,朝李律师招了招手。
李律师见到陈彬后,即刻将电话挂断了。
陈彬疾步走到李律师跟前,问道:“李律师,我们的应诉材料准备好了吗?”
“嗯,准备好了!”李振忠从挎包里摸出一个卷宗,交到陈彬手里,说道:“这是我让你提供给我的证据进行整理的应诉材料,你先看一下吧!”
陈彬摇头说:“不用看了,我相信你!”
话音刚落,就见一辆白色的东风日产从大街上驶来,停靠在了法院门口的停车处。
车门打开,苏小红和贾律师从轿车里钻了出来。 ↑返回顶部↑
“嘻嘻,”蒋黎含笑说:“如果你喜欢的话,那一辈子就跟我混好了,包你吃香的喝辣的……”
“敢情好啊,只要你愿意,我就一辈子做你的跟班!”陈彬回应道。
趴在陈彬怀里的陈婷婷闻言,即刻扬起小脑袋说道:
“还有我呢!”
“嘿嘿,”陈彬讪笑道:“对啊,还有我们家婷婷!”
“没问题!”蒋黎爽快地说。
谈话间,他们已经来到了停车场里,走到陈彬开过来那辆别克轿车跟前。
陈彬用遥控器打开门锁,将女儿放到后排的车座上,蒋黎钻进轿车,与陈婷婷一起并肩坐到后排位置。
陈彬坐到驾驶位置后,即刻发动汽车,沿着繁华的大街,直接将她们送到了城关幼儿园门口。
临别前,蒋黎向陈彬叮嘱道:“你一会儿去法院的时候,一定要小心点,千万别上了苏小红的当,中了她的圈套。”
“放心吧,我会的!”陈彬重重地点头。
陈彬目送着蒋黎牵着女儿陈婷婷的手走进幼儿园后,这才驱车离开,前往旌阳区人民法院。
他心里清楚,既然自己明天就要去摩登时代工程项目部任项目经理了,耽误一个下午没什么,正好可以把自己与苏小红离婚的事情给办了,尽快结束他们之间那段婚姻,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陈彬驱车来到旌阳区人民法院门口,在一个停车位置将车停稳后,已经是下午两点了,离他与李律师约定的时间还有半个小时。
为了让自己的精神状态好一些,他将座椅放下来,仰躺在上面,闭目养神,可脑子乱糟糟的,总是静不下心来。
“苏小红为什么要变卦呢?她为什么不与我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而是来法院进行起诉离婚?这里面到底有什么阴谋?”这个问题始终在陈彬脑子里萦绕。
不知不觉中,半个小时的时间就过去了。
铃铃铃!
这时候,口袋里的手机响了。
陈彬见是李振忠打来的电话,便接起电话问:
“李律师,你在哪里?”
“我已经到了,就在旌阳区人民法院门口!”李律师回答说。
“哦,我也到了!”陈彬坐直身子,透过汽车挡风玻璃,一眼便看见李振忠站在法院门口打电话,便从车上跳下来,朝李律师招了招手。
李律师见到陈彬后,即刻将电话挂断了。
陈彬疾步走到李律师跟前,问道:“李律师,我们的应诉材料准备好了吗?”
“嗯,准备好了!”李振忠从挎包里摸出一个卷宗,交到陈彬手里,说道:“这是我让你提供给我的证据进行整理的应诉材料,你先看一下吧!”
陈彬摇头说:“不用看了,我相信你!”
话音刚落,就见一辆白色的东风日产从大街上驶来,停靠在了法院门口的停车处。
车门打开,苏小红和贾律师从轿车里钻了出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