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凶手突现(3)(2 / 2)
走进专案组,发现办公室里只有两个整理资料的警员,其余人都不知道去哪儿了。
柳菲要找顾宗泽,便向那两个人打听,得知他们都去会议室了,据说是案子有了重大进展。
于是,两个人来到会议室,果然大家都聚在这里,还来了好些技术科的人,每人一台电脑,一边商量着一边在噼里啪啦的干活,不知在忙活什么。其余的人都围在四周,焦急又兴奋的等待着。
柳菲看见顾宗泽,走过去他打声招呼,说:“顾队长,丁潜正巧过来了。我刚才在楼下碰见他,顺便跟他提过蒋雨馨那件事,似乎是有些误会,黄玉的话未必可信……”
顾宗泽看了一眼丁潜,耐人寻味的冲柳菲笑笑,“丁潜不是正巧过来,是你去把他带来的吧,真让你费心了柳法医……”
柳菲装作没听明白,“顾队长,黄玉现在还在吗,需不需要现在去跟他对峙一下?总不能平白无故让他找来几个人就把罪名压在别人头上吧。”
“我还从来没见过柳法医这么热心肠的时候呢,”顾宗泽似笑非笑的看了看丁潜,“不过这件事不归我管,我现在负责的是重案要案,一个普通的强jian案有别人处理,我可没功夫。何况眼下这个案件终于有了眉目……”
既然顾宗泽这么说,柳菲也不好多说什么,她望着那些摆弄电脑的技术员,“他们在干什么,我听说案子有了重大进展?”
“他们在寻找碎尸拼图的答案。”顾宗泽说。
“碎尸拼图的答案?不是已经找到了吗?”
“还是让你们组长给你解释吧。”
杜志勋这时候走过来,接过话,“那个答案只是凶手对我们的调侃。我们之前就很疑惑,凶手大费周章的设计了这么一系列连环碎尸案,给我们出了一道道难题,结果就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爱温欣。这个模棱两可的答案实在过于简单。我就想,他是不是还隐藏了更深的答案,只是我们没有发现。我想来想去,凶手最有可能隐藏答案的地方应该就是那三块碎尸拼图。后来,钟开新想了一个办法,他把碎尸图案输入到电脑里,做了一个模拟的二维图案,结果有了意想不到的发现……”
“发现了什么?”
未等杜志勋回答,钟开新那边邀功似的抢答:“我发现那三块碎尸拼图其实是一个二维码图案。怎么样,是不是有种脑洞大开的感觉?”
“二维码?!”柳菲惊异不已。她看了那么多遍碎尸图像,从来没往这方面想过。她在脑子里无论如何也不能把一地尸块脑补成时下//流行的二维码。
“你过来看看就知道了。”钟开新说。
柳菲和丁潜来到他身旁,钟开新把笔记本电脑转到他们面前,电脑屏幕上是一个酷似二维码的图案。钟开新又调出碎尸拼图,把两个图案放在一起让柳菲看。
这样一比较,两幅图案果然十分相似。 ↑返回顶部↑
柳菲要找顾宗泽,便向那两个人打听,得知他们都去会议室了,据说是案子有了重大进展。
于是,两个人来到会议室,果然大家都聚在这里,还来了好些技术科的人,每人一台电脑,一边商量着一边在噼里啪啦的干活,不知在忙活什么。其余的人都围在四周,焦急又兴奋的等待着。
柳菲看见顾宗泽,走过去他打声招呼,说:“顾队长,丁潜正巧过来了。我刚才在楼下碰见他,顺便跟他提过蒋雨馨那件事,似乎是有些误会,黄玉的话未必可信……”
顾宗泽看了一眼丁潜,耐人寻味的冲柳菲笑笑,“丁潜不是正巧过来,是你去把他带来的吧,真让你费心了柳法医……”
柳菲装作没听明白,“顾队长,黄玉现在还在吗,需不需要现在去跟他对峙一下?总不能平白无故让他找来几个人就把罪名压在别人头上吧。”
“我还从来没见过柳法医这么热心肠的时候呢,”顾宗泽似笑非笑的看了看丁潜,“不过这件事不归我管,我现在负责的是重案要案,一个普通的强jian案有别人处理,我可没功夫。何况眼下这个案件终于有了眉目……”
既然顾宗泽这么说,柳菲也不好多说什么,她望着那些摆弄电脑的技术员,“他们在干什么,我听说案子有了重大进展?”
“他们在寻找碎尸拼图的答案。”顾宗泽说。
“碎尸拼图的答案?不是已经找到了吗?”
“还是让你们组长给你解释吧。”
杜志勋这时候走过来,接过话,“那个答案只是凶手对我们的调侃。我们之前就很疑惑,凶手大费周章的设计了这么一系列连环碎尸案,给我们出了一道道难题,结果就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爱温欣。这个模棱两可的答案实在过于简单。我就想,他是不是还隐藏了更深的答案,只是我们没有发现。我想来想去,凶手最有可能隐藏答案的地方应该就是那三块碎尸拼图。后来,钟开新想了一个办法,他把碎尸图案输入到电脑里,做了一个模拟的二维图案,结果有了意想不到的发现……”
“发现了什么?”
未等杜志勋回答,钟开新那边邀功似的抢答:“我发现那三块碎尸拼图其实是一个二维码图案。怎么样,是不是有种脑洞大开的感觉?”
“二维码?!”柳菲惊异不已。她看了那么多遍碎尸图像,从来没往这方面想过。她在脑子里无论如何也不能把一地尸块脑补成时下//流行的二维码。
“你过来看看就知道了。”钟开新说。
柳菲和丁潜来到他身旁,钟开新把笔记本电脑转到他们面前,电脑屏幕上是一个酷似二维码的图案。钟开新又调出碎尸拼图,把两个图案放在一起让柳菲看。
这样一比较,两幅图案果然十分相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