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镜刀·求不得(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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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主面具下的脸波澜不惊。
  “既然如此,就在她被别人杀掉之前先下手,赵行风,你亲自去。”
  与其让她丢脸,不如自己下手杀了她。
  她自己掉以轻心,没认出奈何府派来杀她的人,等发现对方的招数和以前来杀她的人都不同时,为时已晚。
  她想跑,没跑几丈远就被宗主拎回来了。
  宗主人虽丑恶,却爱干净,他闻到她身上那股血的味道,险些吐在了面具里。
  他们没回奈何府,而是去了附近的疾青山别宫。
  陆九虽然犯了错,但也令他刮目相看。
  是个有出息的孩子。
  在上次走火入魔占了陆九身子以前,他从没把她当过个女人看待。
  眼前的她满身狼狈,他亦没法当她是个女人。
  这样的陆九,留着惹他不快,杀了又太过可惜。
  陆九沐浴时,他没有顾忌地走进去,第一眼就注意到她肩膀上奈何府的印记消失了。
  原本的印记变作一道丑陋的疤痕。
  陆九知道他目光落在哪里,她立马用另一手将自己肩膀的创口捂住。
  她剜了奈何府的印记。
  宗主不是一个容易动气的人,他会有一千个办法让陆九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让她服服帖帖地为奈何府卖命。
  但他忽略了一点。
  陆九穿上夜行装,手握刀剑时,是最好的杀手。
  当她褪下一身衣物,洗净污浊后,是一个女子。
  她捂住肩头的动作无意将双乳拱起,奈何府里最不长进的陆九,竟也有了玲珑曲线。
  她乳房上有一道疤,他知道来历。
  上一次他占有她,这傻孩子竟要拿刀割掉自己的乳房。
  她并不因是个杀手而皮糙肉厚,恰恰相反,一身皮肉白中透粉,瘦不见骨。
  他将陆九从水里提起来。
  陆九从发梢到睫毛根,都是湿漉漉的。
  她觉得自己还有点臭,又跳回水中。
  宗主再将她提出来。
  百般不得驯化,宗主早已打消了驯化她的念头。
  她还要爬回水里,宗主揽着她的腰把她扔在一旁的地毯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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