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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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文走到门边,却忽然回了头。
  他说:“殿下,当年我宣誓效忠的对象,是亚瑟·潘德拉贡。”
  ——而不是英兰帝国。
  论资排辈,高文是亚瑟的侄子,也属皇室成员,本不用宣誓成为王子的亲随骑士。他是应该前往自己的富饶封底,当一个衣食无忧的大领主的。
  可十一岁那年,他同看不过眼、当街欺压平民的二世祖贵族动了手。对方十六岁,但赢家是他。
  把人打跑了之后,小高文才呲牙咧嘴地捂着伤口,疼得连连倒吸凉气,却不防头顶上突然传来了陌生的声音。
  “你不错。”
  这么丢脸的样子竟然被别人看到了,他惊得赶紧抬头,思忖着要怎么毁尸灭迹这段黑历史,入眼所见,竟是一个比他还小些的少年,懒洋洋的,不知何时靠在树上。
  阳光从繁密枝丫间漏下,金发碧眼的少年唇角微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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