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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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菱脸上的表情不大自然,她当然也不想继续住在这里,但是!她现在被人追杀,不得不躲起来避避风头。
  她说话遮遮掩掩:“走一步看一步。”
  明珠摸到腰间的钱袋子,放在她的掌心,“你多拿些银子傍身。”
  红菱没好意思要,先前在扬州,那间糕点铺挣了不少钱,明珠被掳走的匆忙,那些银子全进了她的口袋。
  “哎呀我可不能再要你的银子了,我还有好多钱没花出去呢。”
  暹罗使者今日朝贡,贡品拉满几十辆马车。
  赵识兴致缺缺扫了几眼,看中了只小白猫,眼睛珠子是蓝色的,非常漂亮。
  不过许是路途遥远,这只小猫儿已是半死不活。
  赵识让人将白猫从笼子里抓出来,仔细盯着看了好几眼。
  内侍低声道:“殿下,这只猫儿在路上染了病,活不了几天了。你若是喜欢猫儿,奴才让人给您……”
  赵识收回目光,打断他的话茬,“好生养着,过几日送到太子府。”
  内侍不得不应下这桩苦差事。
  赵识觉得明珠一定会喜欢这些长相可掬的宠物,蓝眼睛的白猫,也确实少见。
  莫约过了半个月,在内务府的精心照料下,竟是治愈了这只差点活不成的病猫。
  赵识将猫儿带回府里,让人连笼子带猫送到了明珠跟前。
  小猫不太爱动,安静乖巧窝在笼子里,眯着眼睛舒舒服服晒着太阳。
  明珠第一眼着实觉得喜欢,伸出手想碰又不敢碰。
  林管事笑呵呵同她说:“太子妃,您若是喜欢,就将他留下来养着。”
  小猫晒够了太阳,伸出爪子,打了个哈欠。眯起来的猫瞳逐渐睁圆,水蓝色的猫瞳像快干净圆润的琉璃石,呈现出一种不可思议的漂亮。
  明珠越看越觉得喜欢。
  她小时候就最喜欢和小动物打交道,她娘亲没过世前,院子里也养了一猫一狗。
  只是后来明茹说她怕狗,那只小黄狗便被主母送给府里的一名奴仆。听说那名奴仆酒后一棍子打死了狗。
  而她养大的那只猫,也被明珠随便寻了个借口,送给了旁人。
  明珠不想要赵识送的东西,但这只猫,戳到了她心窝。她实在觉得难以抵抗,不过她还是说:“我不喜欢,你们送给别人养吧。”
  林管事觉得事情有点难办:“这猫是贡品,旁人没资格养,您若是不喜欢,那就只能丢回宫里,任他自生自灭。”
  明珠舍不得这样漂亮的小猫成为野猫,她装得十分冷淡,“那就留下来吧,我养着。”
  林管事就知道她心软,老奸巨猾,笑弯了眼睛,“太子妃真是心善。”
  小白猫被打理的很好,毛发蓬松柔软,摸起来十分光滑。
  林管事前脚刚走,明珠迫不及待把猫儿抱在怀里,忍不住揉了揉他的小爪子。
  她抱着小猫去了小满的屋子里,小姑娘午觉刚睡醒,眼神懵里懵懂,看见娘亲伸手要抱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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