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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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陆缨这个疤面俏郎君在,没有人敢给汪大夏灌酒,也无人敢瞎闹腾,可谓是镇宅的一把好手。
  李宜人简直不知该从何处说起,“你……你是女人,如何当伴郎……你还甩了汪大夏,汪大夏怎么会请你做他的伴郎?”莫不是气疯了吧!
  陆缨说谎张口就来:“他就是故意气我,得意洋洋的宣战而已,我甩了他,他却在我之前成亲,还要我亲眼看见他娶亲的经过,想要醋一醋我。我拒绝的话,就表示对他还有旧情。所以,为了表示我真的不在意、真的和他一刀两断、移情别恋,我必须接受给他当伴郎的邀请,母亲您说是不是?”
  李宜人:的确是这么理。叹道:“这孩子气性真是太大了,心眼也有点小。幸好你们两个没成,要真成了一对,一个个都心高气傲,不肯退让,还不得天天吵。”
  作者有话要说:  在这个喜庆的日子,舟请求各位用营养液来给三夏合体随个份子钱意思一下就行了哈~
  注1出自·秋雨》作者】阎选 【朝代】五代
  秋雨,秋雨,无昼无夜,滴滴霏霏。
  暗灯凉簟怨分离,妖姬,不胜悲。
  西风稍急喧窗竹,停又续,腻脸悬双玉。
  几回邀约雁来时,违期,雁归,人不归。
  第187章 风月
  江西南昌, 汪千户又收到了木指挥以权谋私用百里加急送来的家书,婚期定在了腊月二十七。
  汪千户当场回信,说汪大夏毛毛躁躁的, 他不放心, 遂将中馈托付给木指挥, 家里的账面上银子随他支取, 务必把婚礼办的热闹体面云云。
  写完家书, 又写密信给上司、五军都督府大都督朱希忠, 说严氏父子回到原籍之后,严嵩大肆结交当地官员, 时不时举办文会来笼络当地读书人。
  严世蕃则大肆扩建宅院, 用极少的钱财强迫邻居搬迁, 如今两年过去, 现在江西严家的大宅和京城被炒的严宅一样奢侈。
  汪千户认为, 严家在抄家之前就往江西老家里转移了大部分的财产,朝廷抄没严家的财物恐怕只有其真实家产的三分之一。
  这还不包括兴华城里已经充公的五千两黄金。
  总之,严氏父子在江西很不老实, 小动作不断。
  密信写到一半,手下来报,说严世蕃求见同知大人。
  三年前, 严世蕃动一动手指头,在京察里做手脚,就革了汪千户的职。三十年河东, 三十年河西。严世蕃革职为民,汪千户成了三品同知。
  不晓得这次严世蕃要搞什么鬼,汪千户说道:“让他进来,上好茶。”
  抄家革职, 发回原籍都没能打击到严世蕃,但女婿衍圣公背信弃义、抛妻弃子,逼死了长女,白发人送黑发人,严世蕃这三年瘦了许多,不过他底子厚,从巨胖变成大胖,弱视的左眼彻底瞎了,干脆蒙上了一个黑色眼罩,另一只独眼有些老花,看人看物的时候总是眯着眼睛,把脖子往后缩。
  汪千户客客气气的请严世蕃坐下,为官多年,知道一些规则,那就是在彻底摁死对方之前,不要撕破脸。
  来江西三年,每逢重大节日,严世蕃都会给汪千户送一份礼,汪千户也给予回礼,假装都忘记了京城的矛盾。
  严世蕃这次又是来送礼的,“听闻汪家大公子年底就要成亲了,娶的还是宫里的女医魏大夫,一对佳儿佳妇,这是我的小小心意。”
  汪千户看着礼单,推让道:“这礼物太厚重了,我不敢收。”
  严世蕃又把礼单推过去,“小小薄礼,如何收不得?莫不是嫌弃我落魄了,故意不和我通人情?”
  上司朱希忠给汪千户的命令是:无论严氏父子做什么,都不要干预,只要人不出江西,就不要限制他们的自由,这两个秋后的蚂蚱跳的越欢越好。
  汪千户以前一直是底层武官,巡大街的,连皇帝都没见过。他并不了解朱希忠为什么这么做,但是他是军人,上司有令,他就得听,所以汪千户在严氏父子强拆民宅时没有吭声,只是如实上报给朱希忠知道。
  严世蕃送礼,他觉得礼物太贵重了,但也必须接受。虚虚推了几句,还是接了礼物。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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