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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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说来,传闻不可信,如果真有孩子,应该在两个月内就把婚事给办了。
  吴小旗仗着平日和汪大夏关系好,斗胆问道:“这个婚期有什么讲究?我们还以为这两个月就能喝上你们的喜酒。”
  汪大夏说道:“我父亲要回京城参加婚礼,他远在江西,为了我的婚事告假回京,把时间留得充裕些,免得赶不上好日子。”
  众人一听,确实是这么个道理,真是流言可畏啊!
  李宜人也接到了请帖,一看日子,腊月二十七,正好那时候陆府守孝三年整,除了服,可以出去参与热闹的喜事了,本着对汪大夏的补偿心思,到时候亲自去喝一杯喜酒。
  李宜人问陆缨:“你去不去喝喜酒?”
  陆缨扬了扬自己的请帖,“我当然去啊,我还是汪大夏的伴郎,负责挡酒、接新娘、阻止别人闹洞房、听壁角什么的,任务艰巨。”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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