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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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仿佛回到了积水潭红袖招当花魁娘子的日子,她用美貌来刺探情报,自以为做着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让她觉得自己除了当一个妻子,还能干点别的。
  婚约推无可推,她必须回到家乡嫁人了,为了掩人耳目,红袖招假装要出卖她的身体,价高者得。
  虽然知道是假的,她最终会以自赎的方式离开烟花之地,可是她心里依然觉得悲哀,她觉得自己其实不算是个人,她是个物品,一个精致的花瓶,谁出的钱多,谁就能得到她。
  只有一个人觉得她是个人,愿意借钱“帮”她赎身,要她以后掌控自己的人生。汪大夏,那个有北城四害之称的纨绔,他顶着别人的嘲笑去救风尘。而她却注定要背叛他。
  但汪大夏太渺小了。他只是激流中的一颗石头,看似把水顶住了,其实毫无用处,滚滚长江东逝水,并不会被一颗礁石改变方向,她的人生依然是价高者得——只不过把金钱换成了权力。
  权力最大的男人就可以拥有她,哪怕她刚刚叫他一声外祖父。她逃过了京城的价高者得,却还是被同样的规则安排了人生。
  金莺看着帐篷的穹顶,似一口锅盖,身下的珍贵雪豹皮就是一口锅,她就是锅里的羔羊,被锅盖牢牢扣在里面,被一寸寸的烹食干净。
  还是……没能逃脱价高者得的命运呢。
  金莺再次觉得自己变成一个物品,只是从待售变成了已售。
  那些流传千古的忘年恋,不过是一场青春换地位的交易。
  与此同时,汪大夏、陆缨都坐在陆炳像个小房子似的豪奢马车里,陆炳瞧着汪大夏到处都露肉的破袍子,简直有碍观瞻,就像自己的大氅抛给他,“穿上!成何体统!”
  汪大夏蹲在马车角落,远离陆炳和陆缨——尤其是远离陆缨,把大氅严严实实的裹在身上,瑟瑟发抖,他震惊了很久,现在终于可以稍微平静下来说话了:
  “陆统领,标下一直崇拜您,感激您数次舍身救了标下,知遇之恩加上救命之恩,您要标下用什么报答都可以,但是以身相许这种事情,标下做不到啊,标下早已——”
  汪大夏和魏采薇有三年之约,但是此事要保密,汪大夏改口道:“标下和陆统领都是男人,标下喜欢女人——当然,陆统领长的很好看,在锦衣卫我只能自封第二,可是我喜欢的是女人——”
  “闭嘴!”陆炳陆缨齐齐对着汪大夏吼道。
  陆炳暗自后悔,在广寒殿里,他情急之下说漏嘴了,威胁再不走陆缨就要嫁给汪大夏。
  万万没有想到,陆缨扮男人实在扮的太像了,哄得汪大夏到现在还没有转过弯来,以为陆缨有断袖之癖,想要把兄弟变成契弟(就是古代男子之间结为夫夫,把对方叫做契弟)
  汪大夏弱小可怜又不能说话的蹲在角落。在广寒殿的时候,陆炳说“你们再不走就要就地成亲了”着实把他吓坏了。
  汪大夏本就喜欢瞎想,身为热爱八卦的北城区群众的一员,他擅长自我想象:为什么皇上要把我和陆缨凑一对?肯定是陆缨要求的啊!
  不可能是陆炳,陆炳是个父亲,天下所有的父亲都想要儿子传宗接代——否则他生儿子干什么?不就是为了抱孙子么?和男人结婚是抱不了孙子的。
  所以只能是陆缨。
  难怪陆缨十八岁都不肯结婚,连弟弟陆绎都刚刚和吏部尚书吴鹏的女儿定亲了,陆缨依然还没有传出婚讯。
  原来陆缨喜欢男人。
  好吧,喜欢男人不是错,朝中断袖之风一直很风行,但是你不能喜欢我啊,我已经有喜欢的女人了,我还有婚书呢。
  陆炳被汪大夏的反应惊呆了:我到底招募了一个什么奇怪的东西进了锦衣卫?这也太过分自信了吧!别说陆缨是女人,她就是个男人,我不会同意这门婚事啊!
  陆缨见汪大夏误会大了,事到如今,不能再瞒他。
  陆缨说道:“你过来,我有话和你说。”
  汪大夏摇摇头,把身上的大氅裹得更紧了。
  我把你当上官,你却想要睡我。
  陆缨说道:“你不过来,我就过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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