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节(1 / 4)
黄公公分发名册,要手下徒子徒孙们按照名册带人,如此,亡羊补牢,阻止那些打算远走藏起来躲避选秀的少女。
接下来,就是对付街头捉女婿的那些人了,陆炳也只有妙招。
京畿之地,保定府,前门大街,一座茶楼。
锦衣卫要继续“钓鱼执法”。
做平民打扮的陆缨对汪大夏说道:“轮到你上场了。”
咔嚓一声,汪大夏拿着铁夹子夹核桃,“怎么又是我?”
陆缨指着自己,“我试过好几回,没有人拉我。你已经被拉过八次了,是我们当众最抢手的一个,你不去谁去?”
锦衣卫吴小旗附和道:“对啊,我也就两次而已,这里人都喜欢汪百户这样的女婿。我也理解,我若是当爹的,也希望给闺女在街上拉个俊女婿。”
吴小旗就是牺牲的面具吴的独子,父亲被严世蕃手下的死士害死之后,他子承父业,来到锦衣卫当差,他不愿意看守仓库,只想跟着陆缨在外头出生入死。
捣毁白莲教两处老巢行动中,他表现突出,还在积水潭里救了五个不会水的同袍,论功行赏,从小卒升了小旗,都叫他吴小旗。
汪大夏浑身不愿意,指着陆缨,“你长的也俊,为什么不拉你。”
吴小旗笑道:“因为咱们的头儿天生一副生人勿进、莫惹老子的样子,谁敢拉这样的人当女婿,老丈人怕是要被女婿揍一顿。”
汪大夏就不一样了,他目光清澈,笑容灿烂,一副涉世未深,没有经过社会毒打的天真少年郎的样子,一看就是个很好骗的处男。
而且这里是保定府,不是京城顺天府,这里没有人认识汪衙内。若在京城,东南西北中五城的百姓谁敢拉汪衙内当女婿啊。
汪大夏吃着核桃,叹道:“想不到啊想不到,我加入锦衣卫,不仅仅要出生入死,和对手斗智斗勇斗运气,我还要出卖/色/相!”
生活不易,汪大夏为魏采薇守身如玉这条路走得很是艰辛,有时候身不由己,总要牺牲一下身体。
陆缨为他倒了一杯茶,“你放心,我们一直暗中跟着,只要对方逼你成亲,我们就立刻出现,给你解围。陆大人要还黄公公人情,我们得赶紧刹住民间街头捉婿的歪风。”
汪大夏将茶水一饮而尽,”我这次听你们的,但是,这是最后一次了,我今天就要赶回顺天府。“
我已经快七天没有见到魏采薇了!
陆缨说道:“这是保定府的最后一次行动。明天我们去永定府,到时候你得再牺牲一下色相。我保证,永定府是最后一个地方,震慑完永定府我们就回京城。否则,我们无法向陆大人复命。”
官大一级压死人,汪大夏莫得办法,只得照做,赶紧把事情办完。
汪大夏穿着寒酸,但是很整洁,一副落魄人家子弟的样子,在街上闲逛,喜欢逛价格昂贵的书店,但一本书都买不起,站着白看书,屡屡被店主轰走,“别弄脏我们的书,不卖就别乱翻。”
被轰了两次之后,他被“蓄谋已久”的媒人盯上了:长得帅、目光天真纯洁、年少无知,无钱无势的穷小子,好控制,给点甜头就上当了。
媒人迎上去,“少年,想不想看免费的书?我知道有个地方可以随便看,你跟我走。”
被捉的汪大夏来到保定府郊外一个三进小院里一个书房里,书房不大,但是藏书不少,里头有个焦急的中年男人,看到汪大夏进来了,顿时一眼看中,命人端来一杯茶,“走了那么远的路,渴了吧,来,先喝杯茶。”
汪大夏喝了,喝完就觉得头晕目炫,连字都看不清了,中年男人说道:“我这里的书可以随便看,但是看之前要立个字据,如果损坏书本,是要原价赔偿的,来,你在签字画押。”
言罢,中年男人递上一张婚书,故意把上面的字折起来,只留下签名的地方。
汪大夏昏头昏脑的写上了一个名字:汪伯达。
他爹汪千户就叫做汪伯达。
汪大夏签完字就晕倒了,中年男人取出印泥,将他右手五个手指头全部染红,啪的一下摁在名字旁边,大功告成,男人说道:“来人,送新姑爷入洞房。” ↑返回顶部↑
接下来,就是对付街头捉女婿的那些人了,陆炳也只有妙招。
京畿之地,保定府,前门大街,一座茶楼。
锦衣卫要继续“钓鱼执法”。
做平民打扮的陆缨对汪大夏说道:“轮到你上场了。”
咔嚓一声,汪大夏拿着铁夹子夹核桃,“怎么又是我?”
陆缨指着自己,“我试过好几回,没有人拉我。你已经被拉过八次了,是我们当众最抢手的一个,你不去谁去?”
锦衣卫吴小旗附和道:“对啊,我也就两次而已,这里人都喜欢汪百户这样的女婿。我也理解,我若是当爹的,也希望给闺女在街上拉个俊女婿。”
吴小旗就是牺牲的面具吴的独子,父亲被严世蕃手下的死士害死之后,他子承父业,来到锦衣卫当差,他不愿意看守仓库,只想跟着陆缨在外头出生入死。
捣毁白莲教两处老巢行动中,他表现突出,还在积水潭里救了五个不会水的同袍,论功行赏,从小卒升了小旗,都叫他吴小旗。
汪大夏浑身不愿意,指着陆缨,“你长的也俊,为什么不拉你。”
吴小旗笑道:“因为咱们的头儿天生一副生人勿进、莫惹老子的样子,谁敢拉这样的人当女婿,老丈人怕是要被女婿揍一顿。”
汪大夏就不一样了,他目光清澈,笑容灿烂,一副涉世未深,没有经过社会毒打的天真少年郎的样子,一看就是个很好骗的处男。
而且这里是保定府,不是京城顺天府,这里没有人认识汪衙内。若在京城,东南西北中五城的百姓谁敢拉汪衙内当女婿啊。
汪大夏吃着核桃,叹道:“想不到啊想不到,我加入锦衣卫,不仅仅要出生入死,和对手斗智斗勇斗运气,我还要出卖/色/相!”
生活不易,汪大夏为魏采薇守身如玉这条路走得很是艰辛,有时候身不由己,总要牺牲一下身体。
陆缨为他倒了一杯茶,“你放心,我们一直暗中跟着,只要对方逼你成亲,我们就立刻出现,给你解围。陆大人要还黄公公人情,我们得赶紧刹住民间街头捉婿的歪风。”
汪大夏将茶水一饮而尽,”我这次听你们的,但是,这是最后一次了,我今天就要赶回顺天府。“
我已经快七天没有见到魏采薇了!
陆缨说道:“这是保定府的最后一次行动。明天我们去永定府,到时候你得再牺牲一下色相。我保证,永定府是最后一个地方,震慑完永定府我们就回京城。否则,我们无法向陆大人复命。”
官大一级压死人,汪大夏莫得办法,只得照做,赶紧把事情办完。
汪大夏穿着寒酸,但是很整洁,一副落魄人家子弟的样子,在街上闲逛,喜欢逛价格昂贵的书店,但一本书都买不起,站着白看书,屡屡被店主轰走,“别弄脏我们的书,不卖就别乱翻。”
被轰了两次之后,他被“蓄谋已久”的媒人盯上了:长得帅、目光天真纯洁、年少无知,无钱无势的穷小子,好控制,给点甜头就上当了。
媒人迎上去,“少年,想不想看免费的书?我知道有个地方可以随便看,你跟我走。”
被捉的汪大夏来到保定府郊外一个三进小院里一个书房里,书房不大,但是藏书不少,里头有个焦急的中年男人,看到汪大夏进来了,顿时一眼看中,命人端来一杯茶,“走了那么远的路,渴了吧,来,先喝杯茶。”
汪大夏喝了,喝完就觉得头晕目炫,连字都看不清了,中年男人说道:“我这里的书可以随便看,但是看之前要立个字据,如果损坏书本,是要原价赔偿的,来,你在签字画押。”
言罢,中年男人递上一张婚书,故意把上面的字折起来,只留下签名的地方。
汪大夏昏头昏脑的写上了一个名字:汪伯达。
他爹汪千户就叫做汪伯达。
汪大夏签完字就晕倒了,中年男人取出印泥,将他右手五个手指头全部染红,啪的一下摁在名字旁边,大功告成,男人说道:“来人,送新姑爷入洞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