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武争锋 第2350节(2 / 4)
秦枫看了看昏暗灯光下的少司命,点了点头:“好歹知道后果,才能全力以赴,不是吗?”
少司命笑了笑说道;“只怕你听到我说的话,你会觉得自己上了贼船。”
正当此时,李牧开口说道:“少司命,你是会将我们直接击杀来保守弥天宗的秘密,或者是把我们跟弥天宗勾结的线索交给你们在执法会里的内线?让我们变成他们的战功,能够抓住弥天宗的奸细可是大功一件,足以让他们平步青云,升到执法会更核心的位置为弥天宗服务。”
李牧说到这里,有些自嘲地说道:“这算是榨取我们最后的价值,当作是废物利用了?”
少司命对李牧投去赞许的目光,她点了点头说道:“李牧,你所说的,与我想说的,差不多。”
王小正顿时就又咋呼了起来:“你们怎么能这样?这不是明摆着过河拆桥吗?你们不是说了,天才入执法会,妖孽天才入弥天宗,你们是要把我们培养成超越天人境的真正强者的吗?怎么能一次任务失败就……”
少司命似是在三人当中对于王小正这个话痨最是反感,冷声讥诮道:“如果秦枫不要你当帮手,我现在就可以选择把你给丢出去!”
少司命双手搭在胸前,一副好整以暇的表情,冷笑着继续说道:“天才入执法会,妖孽天才入弥天宗,的确不假。可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你这个妖孽天才跟秦枫和李牧比起来,还差了那么点儿意思,而且吧……鸿蒙幻阵这么大,也不就缺你一个妖孽天才吧?”
王小正顿时就蔫巴了,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再不敢说一句话了。
秦枫看了少司命一眼,开口说道:“你说吧,是什么任务!”
少司命看向三人,缓缓说道:“根据内线的情报,你们这次选拔赛会有一名执法会的巡查官参加,他是上界谪仙,手里可能掌握有鸿蒙之钥。”
秦枫听到这一连串的词汇,不禁皱起眉头来,开口问道:“执法会的巡查官是个什么级别?上界谪仙是怎么会是?鸿蒙之钥又是什么东西?”
少司命看了秦枫一眼,有些奇怪地问道:“大司命什么都没有跟你说?”
秦枫似是怕自己露馅了,赶紧找补说道:“可能我没有留意。”
少司命白了秦枫一眼,耐着性子说道:“执法会内的权力架构自上而下,分别是执政官,副执政官,裁决官,接下来是巡查官,再接下来才是指挥官,指挥官再下面就是西门家和蒙家这样的分城指挥官。一共六个层级,实际上还有第七个层级,不过那只有四脉当中的高层派人担当,统管整个鸿蒙幻界的执法会工作,只是那人从未出现过,所以并不算是七个层级……”
少司命解释说道:“可以理解为执政官,副执政官是世俗世界的最高层,裁决管相当于一国的最高领导者,巡查官负责一省,指挥官负责一市,分区指挥官负责一区。你们要面对的是一位可以控制一省的巡查官。”
秦枫听后,微微点头。
少司命继续耐心解释说道:“鸿蒙之钥,你们可以把它理解为可以进入大阵核心取回肉身的钥匙。只能使用一次,而且一次使用就会作废。只有身份尊贵,实力不凡的谪仙历练者才可以拥有。”
少司命继续说道:“之前你们应该也听说了,我们世界里也有一些上界的纨绔混子,在执法会中任职,在下界历练,他们所在的家族和势力,希望他们在下界修炼好元神,再回上界突破。这些人当中,大部分没有鸿蒙之钥,只有少部分精英这件东西。而且因为很多上界谪仙也有仇家,各个支派错综复杂,也回将其他支派的青年才俊当作眼中钉,肉中刺,所以利用鸿蒙之钥取回自己寄存在大阵核心的肉身,不会受到任何的记录和限制,以免被有人之心暗算利用……”
说到这里,李牧忍不住开口问道:“少司命,您的意思是,希望我们在这次选拔会上击杀这名巡查官,夺取鸿蒙之钥?”
王小正顿时激动道:“那是不是拿到了鸿蒙之钥,我们就可以去大阵核心神不知鬼不觉地取回我们自己的肉身了?那不是爽翻了?我天赋资质这么好,肉身本体,应该是一位大剑仙吧?”
少司命冷冷一笑,她瞥了王小正一眼继续说道:“你想的未免也太美了。只有一枚鸿蒙之钥,你们有三个人,怎么分?”
少司命冷笑着说道:“所以,你们要将鸿蒙之钥上交给弥天宗,弥天宗为你们计算上功绩点,再加上这次完成任务的功绩点。等你们以后需要使用的时候,再用功绩点找弥天宗兑换出来。”
秦枫点了点头说道:“这倒也不是不能接受。也就是说,我们这次行动虽然危险,但如果成功,报酬也很丰厚?”
少司命点了点头,她抬起手来说道:“刺杀成功,五十功绩点,每个人保底五十点功绩点,击杀那名巡视官的人,再得到五十点功绩点的奖励。如果带回鸿蒙之钥,可以再得到五十点功绩点奖励,如果带不回来,就没有了!”
王小正忍不住问道:“那兑换一枚鸿蒙之钥需要多少功绩点?”
少司命笑了笑,说道:“也不多,一千点!”
李牧这一下都皱眉了:“你们这低买高卖,有点过分了吧?我们夺回一只鸿蒙之钥,拼死拼活才一人五十点功绩点,卖给我们开口就要一千点,是不是有点……”
少司命解释说道:“因为鸿蒙之钥激活需要至尊境强者才能催动,而且你们取回肉身时,需要至少至尊境强者为你们护法,守护元神不被看守察觉袭击。这样就算你们被看守识破身份,遭遇袭击也不会身死道消。所以这一千点功绩点,已经算是很便宜的了!”
王小正忍不住问道:“一千点功绩点,都算在这里面了吗?” ↑返回顶部↑
少司命笑了笑说道;“只怕你听到我说的话,你会觉得自己上了贼船。”
正当此时,李牧开口说道:“少司命,你是会将我们直接击杀来保守弥天宗的秘密,或者是把我们跟弥天宗勾结的线索交给你们在执法会里的内线?让我们变成他们的战功,能够抓住弥天宗的奸细可是大功一件,足以让他们平步青云,升到执法会更核心的位置为弥天宗服务。”
李牧说到这里,有些自嘲地说道:“这算是榨取我们最后的价值,当作是废物利用了?”
少司命对李牧投去赞许的目光,她点了点头说道:“李牧,你所说的,与我想说的,差不多。”
王小正顿时就又咋呼了起来:“你们怎么能这样?这不是明摆着过河拆桥吗?你们不是说了,天才入执法会,妖孽天才入弥天宗,你们是要把我们培养成超越天人境的真正强者的吗?怎么能一次任务失败就……”
少司命似是在三人当中对于王小正这个话痨最是反感,冷声讥诮道:“如果秦枫不要你当帮手,我现在就可以选择把你给丢出去!”
少司命双手搭在胸前,一副好整以暇的表情,冷笑着继续说道:“天才入执法会,妖孽天才入弥天宗,的确不假。可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你这个妖孽天才跟秦枫和李牧比起来,还差了那么点儿意思,而且吧……鸿蒙幻阵这么大,也不就缺你一个妖孽天才吧?”
王小正顿时就蔫巴了,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再不敢说一句话了。
秦枫看了少司命一眼,开口说道:“你说吧,是什么任务!”
少司命看向三人,缓缓说道:“根据内线的情报,你们这次选拔赛会有一名执法会的巡查官参加,他是上界谪仙,手里可能掌握有鸿蒙之钥。”
秦枫听到这一连串的词汇,不禁皱起眉头来,开口问道:“执法会的巡查官是个什么级别?上界谪仙是怎么会是?鸿蒙之钥又是什么东西?”
少司命看了秦枫一眼,有些奇怪地问道:“大司命什么都没有跟你说?”
秦枫似是怕自己露馅了,赶紧找补说道:“可能我没有留意。”
少司命白了秦枫一眼,耐着性子说道:“执法会内的权力架构自上而下,分别是执政官,副执政官,裁决官,接下来是巡查官,再接下来才是指挥官,指挥官再下面就是西门家和蒙家这样的分城指挥官。一共六个层级,实际上还有第七个层级,不过那只有四脉当中的高层派人担当,统管整个鸿蒙幻界的执法会工作,只是那人从未出现过,所以并不算是七个层级……”
少司命解释说道:“可以理解为执政官,副执政官是世俗世界的最高层,裁决管相当于一国的最高领导者,巡查官负责一省,指挥官负责一市,分区指挥官负责一区。你们要面对的是一位可以控制一省的巡查官。”
秦枫听后,微微点头。
少司命继续耐心解释说道:“鸿蒙之钥,你们可以把它理解为可以进入大阵核心取回肉身的钥匙。只能使用一次,而且一次使用就会作废。只有身份尊贵,实力不凡的谪仙历练者才可以拥有。”
少司命继续说道:“之前你们应该也听说了,我们世界里也有一些上界的纨绔混子,在执法会中任职,在下界历练,他们所在的家族和势力,希望他们在下界修炼好元神,再回上界突破。这些人当中,大部分没有鸿蒙之钥,只有少部分精英这件东西。而且因为很多上界谪仙也有仇家,各个支派错综复杂,也回将其他支派的青年才俊当作眼中钉,肉中刺,所以利用鸿蒙之钥取回自己寄存在大阵核心的肉身,不会受到任何的记录和限制,以免被有人之心暗算利用……”
说到这里,李牧忍不住开口问道:“少司命,您的意思是,希望我们在这次选拔会上击杀这名巡查官,夺取鸿蒙之钥?”
王小正顿时激动道:“那是不是拿到了鸿蒙之钥,我们就可以去大阵核心神不知鬼不觉地取回我们自己的肉身了?那不是爽翻了?我天赋资质这么好,肉身本体,应该是一位大剑仙吧?”
少司命冷冷一笑,她瞥了王小正一眼继续说道:“你想的未免也太美了。只有一枚鸿蒙之钥,你们有三个人,怎么分?”
少司命冷笑着说道:“所以,你们要将鸿蒙之钥上交给弥天宗,弥天宗为你们计算上功绩点,再加上这次完成任务的功绩点。等你们以后需要使用的时候,再用功绩点找弥天宗兑换出来。”
秦枫点了点头说道:“这倒也不是不能接受。也就是说,我们这次行动虽然危险,但如果成功,报酬也很丰厚?”
少司命点了点头,她抬起手来说道:“刺杀成功,五十功绩点,每个人保底五十点功绩点,击杀那名巡视官的人,再得到五十点功绩点的奖励。如果带回鸿蒙之钥,可以再得到五十点功绩点奖励,如果带不回来,就没有了!”
王小正忍不住问道:“那兑换一枚鸿蒙之钥需要多少功绩点?”
少司命笑了笑,说道:“也不多,一千点!”
李牧这一下都皱眉了:“你们这低买高卖,有点过分了吧?我们夺回一只鸿蒙之钥,拼死拼活才一人五十点功绩点,卖给我们开口就要一千点,是不是有点……”
少司命解释说道:“因为鸿蒙之钥激活需要至尊境强者才能催动,而且你们取回肉身时,需要至少至尊境强者为你们护法,守护元神不被看守察觉袭击。这样就算你们被看守识破身份,遭遇袭击也不会身死道消。所以这一千点功绩点,已经算是很便宜的了!”
王小正忍不住问道:“一千点功绩点,都算在这里面了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