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2章 奴隶(2 / 3)
至于地上散落的东西,已经有奴隶在收拾,收拾得差不多了。
“这个奴隶把脑袋摔破了。”
已经人到中年、留着干净的绅士须的哈威先生言简意赅地把现场的情况向邓普斯介绍了一下,最后请示道:“老爷,该怎么处理?他一直在昏迷中,怎么晃都不醒,要是带他走的话,只能找一辆马车驮着他了。”
邓普斯听到要找一辆马车驮着这家伙,眉头就是一皱,再看到这家伙身上浑身脏兮兮的模样,眉头皱得更紧了。他又想了一会儿后,最后一挥手,“扔了。”
虽然这奴隶是他的私产,就这么丢了是有些可惜,但是这家伙现在昏迷过去又受了伤,也不知道能不能醒过来,而且留着他不止不能干活,还要浪费珍贵的马力资源,实在不划算,所以还是丢了算了。
哈威一听,应道:“是。”就要指挥人把这家伙扔到路旁,不要阻碍去路,周围那些围过来的奴隶中却是泛起了窃窃私语声。
“他还没有死呢!”
“至少也帮他把伤口包扎一下吧。”
“唉……”
……
那些奴隶不止是说,眼中也满是兔死狐悲的悲哀,显然这些本来是平民的可怜人还不太适应奴隶制这种早已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销声匿迹的制度,看待事物还是习惯性地从平民的角度来看待。不过也是因为他们是从平民的角度来看,所以倒也是没人敢于真正站出来提出救下这个奴隶这种大胆的提议,但光是议论,已经令邓普斯很不满了。
“你们是不是也想和他一起被扔了!”
邓普斯大喝一声,威风凛凛地一个个看过去,那些接触到他眼神的奴隶全都下意识地低下了头去,不敢看他,全部噤若寒蝉,生怕一个不小心真被他扔下在这渺无人烟的荒郊野岭。
当奴隶是惨了点,但总比孤身在野外被野兽吃了的强。
邓普斯又看了一圈后,见到周围的奴隶在自己的眼神下瑟瑟发抖,心中大感痛快,眼珠子一转后,很是得意地道:“想要救他?可以啊,我也不想我的财产就这么白白损失了。如果你们谁愿意背着他一路走的话,那就救吧!”
这句话一出,奴隶们鸦雀无声。
被邓普斯俘虏为奴隶以来,这些人吃不了多少,从来就没吃饱过,连半饱都困难,每日还要做牛做马背负重物赶路,实在是太辛苦了。
现在如果要救他的话,不仅要他们背负重物,还要再加上这个奴隶,这更是苦上加苦,说不定不用半日他们就要像这个奴隶一样摔倒在地磕破脑袋,然后被扔出车队了。明哲保身之下,自然是不会再有人开口求情惹祸上身了。
邓普斯看没人应,正要再次下令把这家伙给扔了,可就在此时,周围人群中传来一个声音。
“我来。”
邓普斯循声望去,周围的人也如潮水般退开,让出那个发声的人来。
那是一个非常高大的男人,身上污浊邋遢,头发浓密、胡子拉渣,虬结在一块,看着跟个野人似的,身上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仅仅比布条好一些。
按说块头这么一个人,身上肌肉应该是不会太差的,但是这人身上却没什么肌肉——从破烂衣服四处的破洞看进去,可以见到他虽然不是太胖,但身上都是松垮的肥肉。可虽然如此,他终究还是吃了身材高大的亏,身上背着的箱子是所有奴隶中最大的一只,甚至比大多数那些捆在马车上的箱子还大,足足有他大半个身子那么大,而从紧勒在他肩上、已经陷进皮肤里的绳子来看,这箱子显然不光是大,同样也非常重。
“你?”
邓普斯对这人有些印象。
这是他启程前来锡厄姆的路上所遇到的一个人,当时和另外一个同样身材高大的女人在一起,两人都是非常落魄肮脏的模样,正在路边慢慢行走。他看上了对方的身材,应该是很能干活的样子,就很自然地把他们收编为自己的奴隶了——在那些骑士们明晃晃的武器面前,这两个家伙没有说“不”的权利。
在乱世之中,一切就是这么容易,邓普斯的这十七个奴隶大多数都是这么来的。
邓普斯看了这奴隶两眼后,想了想,最终一点头,“行,你来。”
在邓普斯眼中,奴隶也分等级的,这个大高个无疑是非常优质的那种,他还真不想对方平白无故地吃苦头,甚至于“弄坏”这个奴隶。不过既然这家伙还真敢站出来,那他也真得好好给这家伙点苦头吃吃,顺便让其他那些奴隶看看,这头不是这么好出的。
在得到邓普斯的允许后,那大高个把他背上的箱子卸了下来,放到地上,然后又抱了起来,把箱子背在了他的胸口,最后在其他奴隶的帮助下,把这个昏迷不醒的奴隶背在了自己背上。 ↑返回顶部↑
“这个奴隶把脑袋摔破了。”
已经人到中年、留着干净的绅士须的哈威先生言简意赅地把现场的情况向邓普斯介绍了一下,最后请示道:“老爷,该怎么处理?他一直在昏迷中,怎么晃都不醒,要是带他走的话,只能找一辆马车驮着他了。”
邓普斯听到要找一辆马车驮着这家伙,眉头就是一皱,再看到这家伙身上浑身脏兮兮的模样,眉头皱得更紧了。他又想了一会儿后,最后一挥手,“扔了。”
虽然这奴隶是他的私产,就这么丢了是有些可惜,但是这家伙现在昏迷过去又受了伤,也不知道能不能醒过来,而且留着他不止不能干活,还要浪费珍贵的马力资源,实在不划算,所以还是丢了算了。
哈威一听,应道:“是。”就要指挥人把这家伙扔到路旁,不要阻碍去路,周围那些围过来的奴隶中却是泛起了窃窃私语声。
“他还没有死呢!”
“至少也帮他把伤口包扎一下吧。”
“唉……”
……
那些奴隶不止是说,眼中也满是兔死狐悲的悲哀,显然这些本来是平民的可怜人还不太适应奴隶制这种早已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销声匿迹的制度,看待事物还是习惯性地从平民的角度来看待。不过也是因为他们是从平民的角度来看,所以倒也是没人敢于真正站出来提出救下这个奴隶这种大胆的提议,但光是议论,已经令邓普斯很不满了。
“你们是不是也想和他一起被扔了!”
邓普斯大喝一声,威风凛凛地一个个看过去,那些接触到他眼神的奴隶全都下意识地低下了头去,不敢看他,全部噤若寒蝉,生怕一个不小心真被他扔下在这渺无人烟的荒郊野岭。
当奴隶是惨了点,但总比孤身在野外被野兽吃了的强。
邓普斯又看了一圈后,见到周围的奴隶在自己的眼神下瑟瑟发抖,心中大感痛快,眼珠子一转后,很是得意地道:“想要救他?可以啊,我也不想我的财产就这么白白损失了。如果你们谁愿意背着他一路走的话,那就救吧!”
这句话一出,奴隶们鸦雀无声。
被邓普斯俘虏为奴隶以来,这些人吃不了多少,从来就没吃饱过,连半饱都困难,每日还要做牛做马背负重物赶路,实在是太辛苦了。
现在如果要救他的话,不仅要他们背负重物,还要再加上这个奴隶,这更是苦上加苦,说不定不用半日他们就要像这个奴隶一样摔倒在地磕破脑袋,然后被扔出车队了。明哲保身之下,自然是不会再有人开口求情惹祸上身了。
邓普斯看没人应,正要再次下令把这家伙给扔了,可就在此时,周围人群中传来一个声音。
“我来。”
邓普斯循声望去,周围的人也如潮水般退开,让出那个发声的人来。
那是一个非常高大的男人,身上污浊邋遢,头发浓密、胡子拉渣,虬结在一块,看着跟个野人似的,身上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仅仅比布条好一些。
按说块头这么一个人,身上肌肉应该是不会太差的,但是这人身上却没什么肌肉——从破烂衣服四处的破洞看进去,可以见到他虽然不是太胖,但身上都是松垮的肥肉。可虽然如此,他终究还是吃了身材高大的亏,身上背着的箱子是所有奴隶中最大的一只,甚至比大多数那些捆在马车上的箱子还大,足足有他大半个身子那么大,而从紧勒在他肩上、已经陷进皮肤里的绳子来看,这箱子显然不光是大,同样也非常重。
“你?”
邓普斯对这人有些印象。
这是他启程前来锡厄姆的路上所遇到的一个人,当时和另外一个同样身材高大的女人在一起,两人都是非常落魄肮脏的模样,正在路边慢慢行走。他看上了对方的身材,应该是很能干活的样子,就很自然地把他们收编为自己的奴隶了——在那些骑士们明晃晃的武器面前,这两个家伙没有说“不”的权利。
在乱世之中,一切就是这么容易,邓普斯的这十七个奴隶大多数都是这么来的。
邓普斯看了这奴隶两眼后,想了想,最终一点头,“行,你来。”
在邓普斯眼中,奴隶也分等级的,这个大高个无疑是非常优质的那种,他还真不想对方平白无故地吃苦头,甚至于“弄坏”这个奴隶。不过既然这家伙还真敢站出来,那他也真得好好给这家伙点苦头吃吃,顺便让其他那些奴隶看看,这头不是这么好出的。
在得到邓普斯的允许后,那大高个把他背上的箱子卸了下来,放到地上,然后又抱了起来,把箱子背在了他的胸口,最后在其他奴隶的帮助下,把这个昏迷不醒的奴隶背在了自己背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