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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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脑子聪明,不需要特别努力也能消化全部的课堂知识点,想听就听,不想听了就趴在桌上睡觉。
  晚上和一帮不怎么学习、无所事事的男生去ktv喝酒,自由自在。
  酒吧里常常有女人主动请他喝酒,裘厉往往来者不拒。
  酒精能让他入睡更快,否则一旦思念起了头,那就是漫漫长夜无边的酷刑。
  没钱了就去挣,别说他脑子聪明,就冲他这张脸,在海城这种金砖铺地的国际大都市,干什么都挣钱。
  钱,不在成为他生命中不可承受的负重。
  他也永远回不到那个用一袋袋水泥、换回一个水晶音乐盒的盛夏。
  现在的裘厉,做什么都是轻飘飘的,脑子也总是恍恍惚惚,嘴角的笑容越发轻佻,不像个人。
  挣到了钱,去暴饮暴食一顿,填补永远无法填满的空洞,或者去打牌,然后挣更多,或者玩开心了全部输出去。
  哪怕第二天饿死了,又有什么所谓。
  那天晚上,在play house酒吧,他遇到了甄絮絮。
  裘厉已经半醉了倒在吧台,是听到有人在喊他,恍惚间回头,看到少女艳丽的容颜。
  她穿着热裤吊带,化着烟熏妆,眼睫毛长得有点吓人。
  她看到裘厉,整个人都疯狂了,抓着他拼命摇晃:“天呐!啊啊啊啊!你竟然来海城了!你别说你在海城念大学!你别说…你别说你在海城大学!”
  裘厉被她晃晕了,不客气地甩开她的手:“你谁?”
  “甄絮絮啊,你竟然把我忘了,太伤心了吧,亏我还一直惦记你呢,找我妈要电话也总要不到。”
  “甄絮絮…”裘厉迟钝地在脑子里搜索这三个字:“这他妈谁?”
  “我是任娴的女儿啊。”甄絮絮嘴角撅了起来:“你真的伤我心了,我决定不理你三分钟。”
  “任娴”两个字,将裘厉的心脏戳了一下,他总算稍稍清醒了些。
  他伸手,捏住了她的下颌,轻轻抬了抬:“你是她女儿。”
  这个极具侵略性的暧昧动作,让甄絮絮全身都仿佛被电打了一下,脑子里滋啦滋啦冒火花。
  裘厉这样的男人,英俊的五官中带着冷硬的气质,浑身上下都写着生人勿近但偏偏又迷人得要死。
  从外到内,都火星撞地球一般,撞到了甄絮絮意中人的点上了。
  从第一天见面,她就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他。
  裘厉捏着她柔嫩的下颌,看了将近半分钟之久,看得甄絮絮面颊潮红。
  “裘厉,你看什么呢?”
  裘厉嘴角浮现一丝冷飕飕的笑意,甩开了――
  “你这张脸,真他妈难看。”
  “……”
  甄絮絮轻轻打了他:“你怎么说话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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