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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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核实计算之后,我们发现尸体出现的时间的时差几乎为零,没有下落的四个男童在同一时间内出现在了四个不同的区域。
  也就否定了罗素把这里称之为第一现场的结论。
  回到警局之后,陈道立刻召开了紧急会议,对此次案件进行交流和探讨。
  “不管是从作案手法还是还是多方面综合来看,凶手属于同一个人。”
  “那么他又是如何做到的在同一时间内出现在不同的区域呢。”
  “分身术?”
  “这是扯淡的!”
  “这足够的证明了,凶手有着一个团体,从把在同一时间放置在不同区域这个方面来看,这个团体有着一种极强的团队理念。”
  我首先的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但是由于尸检报告还未出来,我只能做出一知半解的推论。
  “那么就让我们来假设一下。”
  说话间,我将小胖尸体的照片放在了投影仪上,开始了全方位的分析。
  “大家可以看到,这是我们发现的尸体,很明显的一点,就是这个男孩的生殖器被割掉了。”
  接下来我又将各地发来的照片一并放在了投影仪上。
  “这是萧队从其他地方传来的最新图片。”
  “受害人均为未成年人,年龄皆在十二岁以下,从这几点上来看,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也就是一个大概的犯罪侧写。”
  犯罪心理学侧写中的一种,预测性侧写。
  犯罪侧写是一项常用的调查手段,它在分析犯罪以及犯罪手法的基础上识别罪犯。但也有人担忧警察局滥用侧写,因为一些人与罪犯有某些共同之处——或更有甚者仅因肤色便侵扰甚至逮捕这些人。但也有人主张,在这样一个恐怖主义和暴力犯罪肆意的年代,我们不得不依据犯罪形态而调查某些人,哪怕这种怀疑是基于一个人的种族。
  最基本的侧写是通缉(bolo)或全境通告(apb)。
  全境通告是指对被控犯有特定罪行的特定嫌疑人的描述,一般根据目击者的口供做出。例如,银行抢劫案发生后,警方可能目击到犯罪嫌疑人,或者在查看监控录像后发布如下全境通告:有人最后看到嫌疑人进了一辆深蓝色的福特皮卡。他当时身穿红色t恤、黑色牛仔裤。嫌疑人是一名白人男子,身高约1米78,身材瘦削,金发,发缘后缩。
  而预测性侧写让犯罪侧写更具争议性。与依据某起特定犯罪行为的证据查找特定的嫌疑人不同,预测性侧写试图推测哪类人有可能会去犯尚未犯下的罪行。
  这种侧写本身并不是什么革命性的构想。警察并不仅仅对犯罪做出事后反应:他们进行巡逻,监视并试图发现可能揭示潜在犯罪行为的蛛丝马迹。很少有人质疑警察是否有调查可疑情况或询问可疑人物的权利。警察局甚至能以犯罪侧写为由实施搜查和抓捕行动,这已得到联邦最高法院的认可。
  这里有一个事例。州警察正在贩毒案频发的某高速路段巡逻。凭以往经验,警察知道毒贩经常使用租来的汽车(通常是大轿车或suv汽车),清晨驾车,并把后备胎放在后座上以便腾出行李箱空间装放毒品。
  所以可以坦白的说,这种侧写也是一种不确定的侧写,在没有足够的证据之前我也只能做出这种推测性质的判断和结论。
  陈道看了看我,示意让我继续下去。
  “凶手为女性,是一个完美主义追求者,从图片上可以看出另一个点,就是这些孩子死的并不痛苦,虽然满身的淤青,但是大家可以看的到,他们脸上的笑容确实真实存在的。”
  “这也就足够的表明凶手视杀人为一件享乐的事情,为一件艺术,所以她把这些美好的东西展现在了她的作品上面。”
  “至于孩童身上的那些淤青,是凶手故意为之,因为她觉得自己的作品太完美了,太完美的作品就走了缺陷,有瑕疵的东西才叫做完美。”
  就在这个时候,罗素走了过来,冲着我摆摆手,告诉我尸检报告已经出来了。
  跟着罗素回到了解剖室,看到被肢解的不成样子的小胖我的心里有着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这种阴郁的感觉仿佛在一瞬间把我打到了电影失踪者里,现在的我满眼尽是迷茫,我不知道是自己死了,还是小胖死了,那个电影似乎在隐约中告诉我了我什么东西,但是我却不得领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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