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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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外之意就是:好走,不送。
  沈岁和听出来了,但他只是问:“你去哪散步?”
  “楼下。操场。附近公园。”江攸宁说:“难道你也想去?”
  沈岁和:“……”
  -
  江攸宁的习惯是去附近公园散步。
  起初月份小的时候,她常迎着晚风去华师的操场散步,但后来肚子渐显,她在满是学生的操场散步显得格格不入,而且晚上北师的灯不算亮,夜跑的人也多。
  她跟以前独身时不一样,这会儿脆得堪比琉璃,磕一下碰一下都是瑕疵,干脆就去人更少的公园。
  公园里的格调跟大学完全不一样。
  在公园里散步的人普遍是中老年人,节奏要舒缓地多。
  打太极的、练剑的、慢悠悠夜跑的,多种多样。
  江攸宁混在其中,毫无破绽。
  散步是一个人来的。
  沈岁和跟她一起下了楼就开车离开了,许是也看出了她不太想见他。
  临别之际连句明天见也没说,反而仍旧是不变的那句:照顾好自己。
  江攸宁只敷衍地点了点头。
  没等他给生产汽车尾气,她已经转身离开了那儿。
  公园的环境一如既往,连空气都是新鲜的。
  江攸宁走累了便坐在亭子里歇脚,秋风温柔地掠过湖面,夜晚昏黄的灯泛着温暖的光,波澜阵阵,水波潋滟。
  她看了眼表,已经七点了。
  干脆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
  刚路过两盏昏黄的灯,拐了一个弯,她就看见了一抹熟悉的身影。
  沈岁和站在瓷白色的石栏边,身形颀长,孤身而立。
  他望着水面在发呆。
  风吹乱了他的发梢,他安静地像是一副水墨画。
  遗世而独立。
  在那一刻,她觉得他很孤独。
  比多年前见的时候,更加孤独。
  江攸宁的心,不受控制地跳了下。
  是出自于生理反应。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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