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66)(1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这是宁建国第一次见到活的猪,也是第一次见到杀猪,整个人都惊呆了,只会跟着周围的群众们一起拍手,差点把拎着的菜篮子摔到地上去。
  那个女的,她姆妈是我在女子中学里的同学。英文名字叫做艾薇,艾薇黄。
  比赛结束,刚才那一对组合不出意外拔得了头筹,宁建国看得意犹未尽,和当时只有五十来岁的宁太太走出菜场。
  姆妈,现在要叫黄同志了。
  宁建国提醒道。
  恩,黄同志在上学的时候还跟你姆妈抢过男朋友呢,没想到人家的女儿现在那么进步了。据说黄同志现在是肉联厂的主任,每天手下人要杀几百头猪,给上海的菜篮子做保障。相比之下姆妈只会站柜台卖钢笔。这个月钢笔卖的还不好,被领导批评了,我很惭愧。
  宁太太顿了顿,皱起眉头低声喃喃,当年要是换成现在这个黄同志的女儿来跟我抢男朋友,我是绝对抢不过的。你要是个闺女,我看你也抢不过。
  宁太太的好大儿:
  总之,在连队的猪圈里看到活的猪,还是给宁建国带来超级大的震撼的,尤其是猪圈居然那么臭!
  站在猪圈里,他脚都不知道怎么放,更别提什么切猪菜,熬猪食,打扫猪舍了。
  作为整个连队里唯一一个从大城市来的少爷兵,若不是吴班长手把手的教导,关心他生活,帮助他适应,教导他各种技能,恐怕一个月不到宁建国就要被退回新兵连,更不要说之后立三等功的事儿了。
  宁建国是他们那个时代里少有的独生子女,从小没有兄长的他,把吴班长当做了自己亲生的哥哥一样爱戴和尊敬。
  在一次联合抓捕越境人员的行动中,吴班长为了掩护自己,被掉落的滚石压断了腿,受了重伤,从此落下了残疾。本来他正在接受士官的考核,因为这个缘故,不得不退伍,离开了最热爱的部队和岗哨。
  送别班长那天,宁建国抱着他的肩膀放声大哭。
  他知道班长家里情况不好。老家都没有几亩地,他参军入伍后房子已经被弟弟拿去结婚,回家都没有住的地方。班长就指望着能够升上士官,继续留在部队。今后如果退伍,至少有个干部身份,说不定还能分上房子。
  如今什么都没了,都是因为他的缘故,把班长一辈子的前途都毁了。
  所以当一年后,此时自己也已经升为班长,带着一群新兵蛋子的他收到吴班长托人送来的请帖,热烈请他们几个老战友去喝喜酒后,他是真不知道有多高兴。
  新娘子马姑娘长得水灵灵,干起活来更是一把好手,村里的人都叫她小苹果,说她长得像朝鲜彩色|电|影《摘苹果的时候》里那个女主角贞玉一样甜美清纯,勤劳大方。
  马姑娘不顾父母的反对,冲破重重阻扰和她一直爱慕着的吴班长结了婚。婚后两个人都从原来的家庭里搬了出来,住在山间的一间小破屋里。
  宁建国带着战友们去喝喜酒的时候,吴班长正坐在屋顶上砌瓦片呢。于是几个小伙子干脆一块撩起了袖子,帮着新郎官一起修理屋子,一时间宁建国仿佛觉得回到了刚到连队的那些快乐的日子。
  好在地方上为复原军人安排了护林员的工作。他们的小日子过得甜蜜充实,三年之后就生了一个儿子。因为父亲是护林员的关系,就给他们的儿子取名叫做保森,吴保森。
  那时候宁建国也已经早已经复原回到了远在万里之外的上海,进入了第三皮鞋厂,成为了一名模具工。
  姆妈年纪大了,身体也渐渐不好,差不多隔三差五就要写信催儿子回来。作为家中独子,宁建国不得不含泪挥别了军营,坐上了开往东海之滨的火车,担负起养家的责任。
  自从进入工厂后,他的朋友也多了起来,渐渐地适应了大上海的生活。
  八十年代,正是最火热的一个时代。他和厂子里的赵景闻还有其他的青年工人们一起,穿着最时髦的喇叭裤,带着《大西洋底来的人》里麦克的蛤蟆镜,跳迪斯科,学弹吉他。结果吉他没学成,食指的指甲倒被劈成了两半。
  要工作,要学习,拼模型,听音乐,看电影渐渐地,在他没有意识到的时候,本来和吴班长的通信从一个月一封,变成了两个月,三个月一封,到最后差不多半年才会通信一回。
  他出了师,成为师傅最得意的弟子。他考上工程师,他进夜校进修,甚至疙疙瘩瘩地开始学起了英文。
  就在他差不多把从前的一切都淡忘的时候,突然收到了一份从北方小镇发来的电报。
  一份报丧的电报。
  班长死了。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