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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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画溪轻轻眨了眨眼睛,长长舒了口气,快速低下头望着自己的脚尖,脸颊不由浮起一抹红霞。她解景仲的衣带,衣衫方退至肩头,画溪神色略僵,双眸视线僵硬地落在他的躯体上,面带惊惧。
  “怕了?”景仲侧眼瞧她。
  他身上伤痕遍布,新伤旧伤摞一起,纵横交错,一条条乌紫蜈蚣似的横在他的血肉之躯上,极其狰狞可怖。
  “不怕。”
  最近这几天,画溪想明白了,已经走到这一步,往后活得是人是狗,都只能仰仗眼前这个男人。
  她目光温柔,迎上景仲笑意灿烂的双眸,片刻后微微摇头:“我只是在想,王上受伤时该多疼。”
  “孤皮糙肉厚,不怕。”景仲慵懒一笑,眼尾轻挑,饶有兴味。
  不知为何,他虽笑着,画溪却忍不住心里发毛。她指尖在景仲蚕丝内衫上摩挲,慢腾腾的,半晌都褪不下去。
  景仲目光从她指尖掠过,唇角的笑意越发灿烂,又道:“如此良辰美景,还是不要把时间浪费在这种小事上,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做。”
  “重要的事情,什么啊?”画溪问。
  “圆房。”
  作者有话要说:  震惊!新婚之夜新郎竟如此对待美貌新娘,这究竟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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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 章
  皓月当空,如水的月色从窗边渐渐移到画溪的脚边。
  见景仲抬眼看过来,画溪解衣的动作突然一顿。在他探究的视线下,她颔首低眉,手脚僵硬,声音也细若蚊呐,微不可查地嗯了声。
  内衫衣带纠缠,她越扯越紧,半晌方除去他的内衫。当他裸露出精壮上身时,画溪面庞微热,不敢多看,微微敛目,将干净的衣衫再度为他换上。
  儿臂般的喜烛发出暖融融的光,映照在景仲的脸上,使他的面容看上去十分温柔。画溪眼角的余光瞥到他的脸,顿生出些茫然,眼前的人和传言中那个心狠手辣的柔丹王,实在不同。
  传言说景仲生性残忍,生啖人肉渴饮人血,暴虐无度。传得神乎其神的是,当年景仲攻下邺城,邺城富绅为求自保,献美讨好。景仲未置一词,收下那名绝色美人。富绅原以为就此可以高枕无忧,谁知景仲竟下令将那女子生生剥皮,以女子的冰肌玉骨做了一面阿姐鼓。
  画溪怕,怕他把自己也做成鼓。
  带着对景仲成见极深的恐惧和对现实的茫然,画溪转过身,背对着他,慢慢也褪了外衣。
  红幔垂下,两人并头,卧于榻上。
  房间里安静得落针可闻,画溪仰于枕,脚尖都因紧张而绷得直直的。生平头一回身侧躺了个男子,方才等待时袭来的浓浓睡意,消散得杳无踪影。
  景仲支起身,半坐半靠在枕上,视线逡巡过她僵硬的身躯,笑了笑,她这小模样真像要从容就义啊。他小指勾起画溪一缕长发,放在指间摩挲。她发质极好,绸缎似的,又滑又有光泽。他百无聊赖,把发丝在指间绕了几圈,用余下的发梢轻拂她微阖的眸子:“会伺候人吗?”
  画溪心尖儿颤了颤,轻轻抿了下唇,交握放在胸前的双手紧张地攥着。
  她知道景仲说的伺候是什么意思,来时有教引嬷嬷教过。但嬷嬷说,要她温婉一点,男子都喜欢柔情似水的。欲拒还迎,才能勾住男人的心。
  但显然,景仲不喜欢欲拒还迎。
  她翻身坐起,偏过头,凝睇着身畔眼神戏谑的男子。如若她有些经验,当分辨得出他眸中此刻半点情潮也无。
  她心一横,低头褪去薄如蝉翼的内衫,露出只着了酡红亵衣的身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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