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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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春点点头:“行, 我知道了, 你先下去吧。”
  喜春把黑皮黑面儿的诗集放在手上,把早前好奇着想拜读的骆氏的诗集给放到一边儿,心里是有些疑惑的。
  都出诗集了, 还买回来做甚?看人骆氏出了本诗集,可是恨不得满城上下,人手一本的, 人人都能说出她的名儿, 人家为的可就是扬名儿,他两个出诗集是为了甚的?
  喜春决定先拜读拜读夫君的大作再来细想。
  于是, 她谨慎的打开了黑皮的封面儿来, 里边还带着书籍独有的书香之气, 并在前言里著名了沙海集是由周秉与唐安共同完成。
  再翻看, 就是正文了。
  沙海集一共收录了周秉跟唐安三十首诗, 其中五言诗十五首, 七言诗十首,五首词, 有抒情诗, 宝塔诗。
  喜春自觉是肚子里没墨水,也没灵气儿的人,不会作诗诵词, 但少时随着几个哥哥们一起在父亲膝下读书时,也是见过书上的诗集的,收录了各大名家的诗, 言语通透,富有振奋人心的力量或感触,叫人能根据一句话,几个字儿,就能想象到词语背后的瑰丽山色,万点波澜。
  她目光落在沙海集中第一首五言诗上,其中一句是,“我辈纵云横,素手拥佳人。”
  拥佳人?
  喜春又看了下去。
  三十首诗,喜春花了小半个时辰看完了,目光复杂的抬起头,她想,她终于知道了为何周秉跟唐安两个要收回曾经写下的诗集了。
  这是黑历史。
  功成名就,知名富户,人过了少年轻狂的年代了,在看昔日这等言语到处充斥着狂傲不羁,我最不同的诗集,总是要捡起些羞耻心的。
  把诗集都给收回来,还能挽一挽颜面。
  就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
  喜春颇有些哭笑不得的,抚着肚子,“咱们小郎君可千万莫要学了这等不良风气儿的,这雁过留痕,哪有做过的事儿想当做没有就能没有的,我能看过,自然也会有别人看过,徒惹人笑话的事儿咱们可别干。”
  哦,他们曾经还梦想着要素手拥佳人呢。
  狂傲不羁、佳人相侧,少年时,他们还当自己是能呼风唤雨,脚踏山河呢?真够顽皮的。
  周秉现在在城外监督着修路,汤池庄子的地基开始动工,外边延伸下来的小路已经烧好了足够的黄砖,正在同时修路,他是每隔四五日才能家来一趟,每日又叫了小厮回来看看家中的情形,给喜春说一声儿,好叫她放心。
  小厮来过了,问过了家中的情形,有无需要帮着转达的,喜春摇头,“我这里倒是好好的,你叫爷多注意着身子就是,跟玉河说一声儿,叫他照顾得仔细些。”想了想,她叫人把那本沙海集给装了匣子里,叫小厮带过去。
  “你跟爷说,夜里没事儿就多读读诗集也是好的。”
  得让他看一看自己当年所箸的书是甚反应的。
  小厮还当夫人这是在关心爷,得了命出门儿,跟车夫在路上说起时,还感叹,“咱们夫人不止把爷在外头的饮食一应照顾了妥帖,还叫我给爷带了诗集去。”
  周秉不止是一个只会挣银子的商人,他还是一个识文认字的儒商,夫人送这些去,是贴合了他们爷的喜好的。
  送东西送到了心坎上头,可不得是叫人艳羡吗。
  一到了庄子,小厮就把匣子递给了玉河,又转述了一遍夫人的话,玉河便当着沈陈两位公子的面儿,把他们夫人的心意如实转达给了周秉。
  沈凌正在他们面前炫耀骆氏出了诗集呢,言语中不乏透着几分得意,还说甚,“要我说,这会做买卖的夫人不稀奇,咱们府城也能数出好几个来,但论府城里头这些夫人们能出诗集的,那可还是头一份了。”
  骆氏给沈凌涨了个大脸。
  周秉垂着眉眼,当即就回他,“嗯,谁不知道你沈公子是积了几辈子的福才娶到了这样一个能出诗集的夫人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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