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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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影里说鬼想投胎、想还阳就得拉上一个垫背的,而她想彻底同康仁切断联系也拉了个垫背的。但不是她自己想拉的,是程红在临死前握着她的手,用同样水汪汪、红通通的眼睛望着她说:“芳芳你听我说,我大概活不成了,以后你就是我。你替我活下去,离那些人远点,不要再干这行了,你要替我好好活……”
  二十年前,程红胸口涌出的血像鲜红的颜料,染红了衣服、染红了手,也染红了此刻范芳的眼睛。
  是啊,冒充。她并不是红红,只不过是冒名顶替了她,才得以苟活下来的范芳。
  第165章
  她甚至不确定自己到底是不是叫范芳。
  她三岁时就被父母扔在了当时以“仁义”闻名遐迩的珍美精神病院的门口。
  院长对眉目清秀的小姑娘向来来者不拒, 于是慷慨地收养了她。
  在珍美的地下室里还住着许多和她年龄相似的小孩。
  但和那些孩子们不同, 范芳并没有精神问题,她非常健康,也很愿意思考。而她之所以知道地下室里住着其他孩子是因为听来她房间里和她“做游戏”的大人们聊起过。
  他们当着她的面夸其他孩子的活好。
  隔壁住的大概是个傻子, 听说是男孩,后面被弄出血来也从来不喊痛。
  可范芳不同, 她九岁的时候就知道要如何哭哭啼啼地喊痛, 让压在她身上的男人们觉得厌烦,从而缩短停留的时间。
  而十岁时,她开始琢磨着要如何从墙角的老鼠洞里逃出去。为此还藏了一把磨得很锋利的不锈钢勺子。可直到勺子掏断, 那个洞也只比她的手掌大不了多少。
  她也想过许多其他办法, 但都不奏效。例如趁着“客人们”到访时,从他们之中的空隙里钻出去, 然后赤脚飞快地逃跑,幸运的话,只要找对路, 她就一定能从地下室里跑出去。但很快,范芳就知道这个办法行不通。
  因为借着那个有客人来访时才会出现的缝隙, 她发现客人们身后还站着一名神情警惕的男人。她不能从他的手中逃脱。
  但范芳并没有气馁,她每天都在想要如何逃出去。
  在她十四岁那年,有个姓楚的年轻客人来得很勤。
  他是客人里长得最好看的一个, 也是最讲道理的一个。
  于是,她向他撒娇,说想去看看外面的公园。
  楚振生那时也才三十多岁, 他心里很清楚像自己这样的世家子弟喜欢幼女是绝对不能让家里人知道的。
  所以面对范芳的请求,给她买过书、买过电视机、甚至买过游戏设备的楚振生头一回犹豫了。
  但在聪明的范芳眼里,犹豫就代表有可能。
  于是她锲而不舍,软磨硬泡。终于有一天,楚振生心软,同意带她去一趟公园。
  而她也抓准十年难得一次的机会,趁着楚振生帮她够树枝上风筝的机会,脚底抹油开溜了。
  但讽刺的是,由于年纪小又没读过书,范芳并没有其他的生活技能。因此,兜兜转转又回到了接客的老本行。
  但尽管做的是一样的事情,但至少能呼吸到自由的空气。
  地下室又小又臭,遇上雨季被子是湿的、连墙壁上都能长出了霉斑。而往往旧的霉斑还没剥落,新的就又已经盖了上去,就这么年复一年。
  在外头,年岁就过得更快了,十九岁那年范芳才交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朋友,程红。
  小姑娘是从农村来的,质朴又害羞。第一次接完客人回宿舍,躲在浴室里洗了一个多小时的澡。外头拿着盆排队等着洗澡的姑娘们炸开了锅。
  这个催:“洗多久了都!这么几十分钟,老娘胎都堕好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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