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闪婚都愿意(1 / 2)
丁哲突然想:假若吴小枫提出明天一大早就去打结婚证,那么,他该如何回答呢?
“去就去呗。”丁哲在心里欢天喜地应答道。
“丁哥,您接受闪婚吗?”吴小枫问。
“那要看跟谁闪婚了。”丁哲因为早就想到了这一点,所以,他不慌不忙地回答。
“假若是跟我呢?”吴小枫问。
“我求之不得呢。”丁哲说。
吴小枫觉得好生奇怪,象丁哲这么一个书呆子,竟然能接受闪婚。
“丁哥,您的思想比我还激进啊,连我这个文艺青年都不能接受闪婚,您这个八股先生竟然还津津乐道,真令人难以理解。”
坦率地说,尽管吴小枫非常喜欢丁哲,但若是让她跟丁哲闪婚,那绝对是不能接受的。
“我说过了嘛,除非跟您,否则,我都不会接受闪婚的。”丁哲解释道。
“为什么您对我就破例呢?”吴小枫想问个究竟。
“因为,我从小到大,遇到的所有姑娘都不能让我冒汗。”丁哲说。
“哈哈……”吴小枫一听丁哲的这个理由,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小枫,我说的是实话,难道好笑么?”丁哲不解地问。
“丁哥,您说的话简直太好笑了,我可以推断:您在夏天没接触过女孩,对吧?”吴小枫捂着肚子说。刚才,她笑得太厉害了,肚子都笑疼了。
“让我想想。”丁哲把吴小枫的话还当回事了,他努力回忆起来。
“甭想了。”吴小枫仰起脸,问:“丁哥,我问您:假若您在36度高温时和一个女孩在一起,能不流汗吗?”
“那么高的温度,当然会流汗了。”丁哲说。“不过,今天没36度呀,早晨,我听了天气预报,最高温度才32度呢。”
吴小枫抚摸着丁哲的胸部,说:“丁哥,我的意思是:您在36度高温时,和任何一个女孩在一起,都会汗流浃背的。所以,不能以冒不冒汗作为喜欢不喜欢一个女孩的依据。”
“我跟您在一起,不光是冒汗,心跳也加速了,还有,我气都喘不上来了,好象生了病一样,这些都是我从来没遇到过的。”丁哲说。
吴小枫知道:丁哲确实是爱上自己了,这种感觉他从来没遇到过。也就是说:丁哲认为:自己28年都没碰到过如此爱慕的女孩,所以,他特别珍惜,生怕跑掉了。在这种想法的驱使下,他不惜闪婚。
“丁哥,俗话说:热得快,也就凉得快。您见了我,热度一下升得这么高,该不会迅速冷却吧?”吴小枫问。
“怎么会呢?”丁哲发誓般地说:“我是个特别专一的人,凡是我爱上的东西,都会爱一辈子的。”
“何以证明呢?”吴小枫觉得丁哲挺好玩,所以,就开始逗着他玩了。
“比方说:我从小就喜欢吃豆腐,一直到现在,我都百吃不厌。”丁哲说。
“哈哈……”吴小枫又大笑起来,她觉得这个书呆子太逗了,说的话太好笑了。
“丁哥,照您这么说,我也是个非常专一的人,比方说:我从小就喜欢喝米酒,一直到现在,张妈还每半个月给我做一次呢。不过,我最近脸上长痘痘,有点不敢多喝米酒了。还有,我从小就喜欢吃排骨,现在,只要我一回家,张妈就会给我做红烧排骨。”
“小枫妹,我也喜欢喝米酒,吃排骨,尤其是米酒,我喜欢死了。我这人不沾酒,但唯独喜欢米酒。”丁哲兴致勃勃地说。
“您喜欢吃的豆腐,我也喜欢吃。”吴小枫说。
“啊!咱俩的共同之处太多了。”丁哲兴奋地说。 ↑返回顶部↑
“去就去呗。”丁哲在心里欢天喜地应答道。
“丁哥,您接受闪婚吗?”吴小枫问。
“那要看跟谁闪婚了。”丁哲因为早就想到了这一点,所以,他不慌不忙地回答。
“假若是跟我呢?”吴小枫问。
“我求之不得呢。”丁哲说。
吴小枫觉得好生奇怪,象丁哲这么一个书呆子,竟然能接受闪婚。
“丁哥,您的思想比我还激进啊,连我这个文艺青年都不能接受闪婚,您这个八股先生竟然还津津乐道,真令人难以理解。”
坦率地说,尽管吴小枫非常喜欢丁哲,但若是让她跟丁哲闪婚,那绝对是不能接受的。
“我说过了嘛,除非跟您,否则,我都不会接受闪婚的。”丁哲解释道。
“为什么您对我就破例呢?”吴小枫想问个究竟。
“因为,我从小到大,遇到的所有姑娘都不能让我冒汗。”丁哲说。
“哈哈……”吴小枫一听丁哲的这个理由,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小枫,我说的是实话,难道好笑么?”丁哲不解地问。
“丁哥,您说的话简直太好笑了,我可以推断:您在夏天没接触过女孩,对吧?”吴小枫捂着肚子说。刚才,她笑得太厉害了,肚子都笑疼了。
“让我想想。”丁哲把吴小枫的话还当回事了,他努力回忆起来。
“甭想了。”吴小枫仰起脸,问:“丁哥,我问您:假若您在36度高温时和一个女孩在一起,能不流汗吗?”
“那么高的温度,当然会流汗了。”丁哲说。“不过,今天没36度呀,早晨,我听了天气预报,最高温度才32度呢。”
吴小枫抚摸着丁哲的胸部,说:“丁哥,我的意思是:您在36度高温时,和任何一个女孩在一起,都会汗流浃背的。所以,不能以冒不冒汗作为喜欢不喜欢一个女孩的依据。”
“我跟您在一起,不光是冒汗,心跳也加速了,还有,我气都喘不上来了,好象生了病一样,这些都是我从来没遇到过的。”丁哲说。
吴小枫知道:丁哲确实是爱上自己了,这种感觉他从来没遇到过。也就是说:丁哲认为:自己28年都没碰到过如此爱慕的女孩,所以,他特别珍惜,生怕跑掉了。在这种想法的驱使下,他不惜闪婚。
“丁哥,俗话说:热得快,也就凉得快。您见了我,热度一下升得这么高,该不会迅速冷却吧?”吴小枫问。
“怎么会呢?”丁哲发誓般地说:“我是个特别专一的人,凡是我爱上的东西,都会爱一辈子的。”
“何以证明呢?”吴小枫觉得丁哲挺好玩,所以,就开始逗着他玩了。
“比方说:我从小就喜欢吃豆腐,一直到现在,我都百吃不厌。”丁哲说。
“哈哈……”吴小枫又大笑起来,她觉得这个书呆子太逗了,说的话太好笑了。
“丁哥,照您这么说,我也是个非常专一的人,比方说:我从小就喜欢喝米酒,一直到现在,张妈还每半个月给我做一次呢。不过,我最近脸上长痘痘,有点不敢多喝米酒了。还有,我从小就喜欢吃排骨,现在,只要我一回家,张妈就会给我做红烧排骨。”
“小枫妹,我也喜欢喝米酒,吃排骨,尤其是米酒,我喜欢死了。我这人不沾酒,但唯独喜欢米酒。”丁哲兴致勃勃地说。
“您喜欢吃的豆腐,我也喜欢吃。”吴小枫说。
“啊!咱俩的共同之处太多了。”丁哲兴奋地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