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3章 开庭审判(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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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等到了开庭的那天。元果果也终于看到了父亲。
  自从元纪伟被关押后,元果果只见过他一次,之后他一直拒绝再见任何人。
  在法庭上,元果果看见父亲坐在被告席上。他整个人显得很憔悴,头发全白了,双眼无神。法官问他话,他要么说不知道,要么说自己是被冤枉的,一点辩解能力都没有。
  元果果越看越心慌。尤其是听到有人陈述了父亲的若干罪证之后,元果果更是紧张到双拳紧握,却毫无办法。但是,当辩护律师站起来说话之后,好像情况有所好转。
  陆续地,有证据和证人出来作证。
  首先,辩护律师提出:公司账本问题的出现时间是在白强生担任财务经理期间,而今白强生又升任公司总经理,应该为此问题承担主要责任,而白强生所处的职位更容易收到贿赂,也可以利用职权便利篡改账本,有作案的能力。
  接着,辩护律师提出:白强生与元纪伟是情敌关系,元纪伟娶了白强生心爱的女人——朱玲玲,而朱玲玲多年来与白强生联系紧密,白强生有作案的动机。
  为作证明,辩护律师提供了元果果与白强生、朱玲玲的对话录音作为凭证,元果果也上台作了证词。
  对于元果果是白强生的亲生女儿这一点,元纪伟也当庭承认了。
  但他,并没有指出白强生或者朱玲玲的任何罪证。不知道他是真的一无所知,还是刻意隐瞒。
  元果果几乎全程都盯着父亲看,她感觉父亲是那么地苍老,那么地可怜。
  接着,辩护律师提出:元纪伟的私人账户有几次不明来历的款项转出境外,其中一次是朱玲玲到银行柜台办理的,证明朱玲玲知道元纪伟私人账户的密码,有作案的能力。
  还有一次转账是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所用设备的ip地址显示是元纪伟的家庭电脑,交易时间是18:25。虽然元纪伟是18:00下班,公司与家的距离也很近,但是当天,考勤表上显示元纪伟的下班打卡时间是18:22。
  仅相隔三分钟的时间内,元纪伟不可能从公司考勤机的位置回到家中,更何况网上交易也需要操作时间。
  从而进行推断,这次交易,应该也是朱玲玲所为。
  辩护律师再提出一项:白强生在国外有购置房产,所购房产的金额与元纪伟几次不明来历的款项汇款总额相当,成交时间则在最后一笔汇款后的一个月之内。以白强生和朱玲玲的关系推断,两人相互串通勾结的可能性非常大。
  而上个星期,白强生和朱玲玲一起乘坐飞机出国,至今未能联系上,这也证明了他们的关系亲密,联手作案的可能性极大。
  最后,辩护律师承认,元纪伟作为公司的会计,他所管理的账本出现被人篡改的现象,造成公司的损失,他确实应负一定的责任,但恳请法官大人考虑在有人蓄意陷害他的实际情况下,能对他的处罚给予减免。
  法官判定,元纪伟需要对公司损失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但是对于其他方面的控诉,因证据不足不成立,当庭释放。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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