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2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我以为离开了滨城,就等于离开是非之地,没想绯闻就跟追在背后的疯狗。你越躲,它攻击性越强。我意欲吐槽点什么,手机屏幕忽然亮起魏光阴的名字。
  他正在外滩某会所,说下车帮我拿行李时,我将他的公文袋合着小说资料一起带走了,要我叫管家帮忙送去。
  这幢房子的管家不若何伯,虽然何伯对我也不算亲近,却至少和善。而这位,想来是看了新闻,受了误导,再瞧瞧我竟真跟旧时代歌女般,寡廉鲜耻地住进了“金主”的房子,自然没好脸色给,遂不想搭话麻烦他,便自己给魏光阴送文件去。
  傍晚的南京路附近,堵车盛况逆天。我一再催促,当地的出租司机为了帮我找一条近路,却活生生堵在了巷子里。见车轮久久移不动半分,我心急如焚,生怕耽误魏光阴的正事,当即推开车门,企图要跑过去。
  司机好心拦住我,一口软侬的上海话,“姑娘,别看已经到了南京路,可离你说的会所还是有距离。侬现在下车跑去,至少需要半个多小时晓得伐?”
  跑半小时,总比空等下去,兴许不止半小时为好?左右思忖,拒绝了司机的好意,拔腿在上海初秋的夜晚飞奔。
  人在投入的时候,容易忘我,有种心甘命抵的孤勇。正如那时,为了他一单业务,我便忘记如今的我,已非当年铜墙铁壁的我。
  可,当我用意志力强撑跑了一段距离后,却忽略自己并不熟悉上海。出了巷子,面对这张四通八达灯火辉煌的网,我第二次腾升起无比渺小的感觉。
  第一次,在美国。我跟随叶慎寻做助理,只为见岁月里的人一面,却看见他和穗晚相视而笑的画面。记忆中,我从未见那个男孩笑得如此不设防,于是,我忽然失去了到来的目的,走失在钢筋水泥的冷漠城市。
  第二次,现在。我知道那个男孩,他在等我,可我无能为力。周边俱是匆忙的人群,和时间赛着跑,偶有几个肯停下,却也不知那家私人会所究竟在何处。
  顷刻,我恍然大悟。怪不得,他一心只想叫管家……因为别人,找不到啊!
  尤其,还是我这样一个,众所周知的,路痴。
  “555,我迷路了。”
  那头的魏光阴方接起电话,便听见程改改佯装的哭意。她说自己闲着没事儿,好心来送文件,可会所太偏,鲜少有人知道。
  不知为何,这头立在秋风里的人,却忽地微微一笑。
  合约不算特别重要,晚上大家要一起吃饭,到时送去饭店也未尝不可。可江风拂面的瞬间,程改改仓皇的声音,像一柄软剑,捅在他心口,将他的心脏扎出个窟窿,一时间像有许多话挣扎着要倒出来。他赶紧正了正神,问清她所处的位置,最终用看似浅表的一句话遮盖所有。
  “五分钟后,抬头向东。”
  程改改领了命,挂掉手机,坐在路边的花坛休息。在等待计时表响起的五分钟里,她抽空幻想了五分钟后的情景。
  照这路况,魏光阴是怎么也无法将车开到这里来的,除非骑机车。
  她百无聊赖撑着下巴,眼睛一亮,莫非,自己就要和他在上海街头演一出速度与激情了?!当年刘大壮与萧何的版本令她从此无法再直视《速度》电影,今日过后,她又将怀揣期待?!
  然,女孩的所思所想,没能在五分钟后实现。
  她没盼来逆向行驶的车辆。
  也没看见故人的面庞。
  车道依然堵着,无速度,更加无激情。
  有的只是,五分钟后,东方明珠塔上,琉璃般闪烁的,她的姓名。
  当日,程改改应约抬头,便见那座东方最亮的塔,一次次闪过她的名。那是魏光阴在用这样的方式告诉她,“我在这里。”就像十余年前最深的夜,他送她迷谷,为她指引道路。
  行人们都匆匆低着头行走,鲜少有人抬头望耀眼明珠,此景引起的轰动也比街头飞车来得少,可程改改忽然想哭。
  本来,她已在无数个睡不着的夜里自我安慰过。人的一生,遗憾众多,也不差他一个。现在,她明白,是差的。
  命运为她安排那么多遗憾,想要她立地成佛。可是,她不想成佛了。她只想那个叫魏光阴的男孩,余生都陪在自己身边。用世间最平凡的姿态,陪她散步。温粥。聊天。立黄昏。
  会所就在明珠塔附近,魏光阴站在楼下最显眼的地方,等女孩到来。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