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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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渣攻稍微一碰,秒化。
  一边做出绝食流泪等行为厌弃自我,一边控制不住地配合,最终爱上渣攻。在一起的几年后还会想,人生好短暂,他们不该互相折磨那么久,早在一起该有多好。
  不管是渣攻渣受,还是贱攻贱受,他们征服另一方,都是从身体开始的。
  老套路。
  沈寄没成功的原因只有一个,茭白的属性跟他不匹配。
  这就导致,一切都反套路。
  沈寄自以为的嫉妒促使他要碰茭白,被茭白的眼神当场拆穿后,他只好把母亲的遗像拎出来,当护脸面具。
  我母亲因为你死了,你有什么资格等我亲自碰你?
  你只配被我的狗玩。
  茭白想到这就闭了闭眼,慢慢睡去,他裤子上的血已经干了,结成块糊在一起,那是他裂了的证据。
  妈得。
  任务的本质就是喝狗血。
  每个好友进组,都是被一波密集的狗血送进去的。
  还差四个。
  茭白在睡梦中抱紧了自己,他看过无数虐身虐心,没有最虐只有更虐的剧情,千锤百炼出来的金刚心。
  感谢上辈子拉他进腐漫世界的小伙伴。
  感谢那些古早狗血漫。
  感谢他自己,
  还活着。
  .
  天很阴,云是乌黑色的,一层叠一层。一场秋雨就要来了。
  楼下的茅草旁,保镖们蹲在那抽烟。陈一铭也在其中,他蹲了会就地坐下来,硌到了坑坑洼洼的土块,不适地挪了挪位置。
  结果发现不论往哪挪,都不平整。
  就像沈氏的处境。
  陈一铭拍了拍西裤上的石灰,如果换一个局面,董事长把茭白接回南城,甚至也是安排类似的死遁囚锁,他都不会在面对茭白时暴虐到那个疯癫成度。
  董事长不碰生的,嫌不痛快,他可以让专业人员带上专业工具,帮忙教导茭白,教好了送到他身边。怎么都不会让1个以上的底下人参与进来。
  可一切不是一天演变成的,是一年来渐变而成,可以说是没有半点意外。
  董事长的人生轨迹首次脱轨,是他去儿子的出租屋,强行带走茭白。
  要是客观计算,那得再往前。
  茭白就该是在沁心园的两年那样,逆来顺受没有人格,入不了董事长的眼。他不该在“缔夜”那晚换个活法,倔强不从。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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