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无衣(1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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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四千远道而来的骑兵主动进攻加在一起人数超过三十万的瓦岗军,只有疯子才会这么干。不但王须拔、郭方等后加入博陵军者被李旭的命令惊得目瞪口呆,就连张宏和周大牛这些追随了李旭多年的老部属,都有些怀疑自家主帅在下达命令时经没经过深思。但看到李旭那自信的笑容后,大伙还是不折不扣地执行了这个命令。两天后的一个清晨,他们在重金募来的向导带领下袭击了瓦岗军大将李公逸的老巢,大破之,斩首近五千级。
  “大牛,鸣金收兵,让张宏和王君廓两个尽快撤回来。郭督尉,射一封信进山顶上的那个寨子里去,命令山寨中的老弱病残开门投降!告诉他们如果一个时辰之内主动不打开寨门的话,我就要放火烧山!”李旭俯身抓了把干草抹净黑刀上血污,大声命令。这一刻,他的身材看上去非常魁梧,早晨的阳光从盔缨上斜照过来,映得全身得黑甲上仿佛有层雾气在萦绕。
  “遵命!”周大牛和郭方立刻翻身上马,各自去执行各自的任务。无论战前对李旭的“乱命”有多少不满,此时,他们心中除了佩服还是佩服。将领们认为李旭的做法太疯狂,瓦岗军同样也没想到李大将军敢在未与其他诸路官军取得联系之前便贸然对他们发动进攻。
  倒霉的瓦岗贼李公逸上次已经被李旭抄过一次老巢。偏偏此人乡情甚重,再度建立起来的老营与原来的老营只隔了一个山头。博陵军在向导的带领下轻而易举地便找到了他的贼窝,将其设于山脚下的四个营垒瞬间击破。
  消息传到山上,李贼居然不相信来者是李旭,骂骂咧咧地带着数千睡眼惺忪的精锐下山报仇。双方在一柱香时间内再次决出胜负,李公逸丢下巢穴里的老弱病残和金银细软,落荒而走。麾下“百战精兵”或被阵斩,或弃械投降,漏网者不到十分之一。
  “大人怎么不准我追杀李公逸了?难道还准备收降他么?”片刻之后,王君廓先提着一把半尺多宽的长柄大刀跑了回来,一边喘息,一边追问。他现在越来越喜欢在李旭麾下作战,那简直是种像喝酒一般的酣畅,要么不出手,要么一击必杀,丝毫不拖泥带水。
  “他对这一带的地形很熟悉,铁了心逃命的话,咱们追不上他。况且咱们也得留个人给李密去报信,告诉他弟兄们来了,让他小心翼翼地等着!”李旭笑了笑,解释。
  早春的风还有些冷,但吹得人非常有精神。四野里,到处都是在驱赶俘虏的骑兵,他们骄傲地举着横刀,每个人战马前都押着两、三个喽啰。那些喽啰肩膀不亚于他们宽,身材不亚于他们高,却一个个垂头丧气,根本不敢与他们正眼相对。
  “告诉李密咱们来了?将军大人说要告诉李密咱们来了!”王君廓被李旭的话说得血气上涌,挥刀,向陆续收拢回来的弟兄们大声叫喊。“老子来了!”“老子来剁李瘸子另一条腿了!”无数把横刀伸向半空,映出无数道阳光璀璨。
  “君廓,我交给你个任务!”李旭笑了笑,命令。
  “风里雨里,决不敢辞!”王君廓双手捧刀,在马背上坐正身躯。
  “带着你部弟兄,一会跟郭方一道去搜李公逸的老窝。押俘虏做苦力,把所有缴获物资都搬回雍丘去。然后放一把火烧这这个寨子,我要在二十里外看到这里的浓烟!”李旭点点头,非常信任地命令。
  “大人命令我黑吃黑,这事儿我以前干过!在行!”王君廓裂开嘴巴,笑得像刚捡了糖人的孩子。
  “不是黑吃黑,寨中金银细软咱们给弟兄们留下。所有米粮和其他不容易带走的东西,直接在雍丘城内分给各地流民。”李旭笑了笑,补充。
  “用李公逸的本钱给咱们壮声势么,行,我保证干得漂亮!”王君廓收起笑容,郑重承诺。‘如此再打两仗,民心就全回到大将军这边了。’他暗想,同时命令自己把这些手段牢牢地刻在心头。
  “王将军,你带着三百弟兄立刻向西北急行,沿着运河,把声势能造多大造多大。”李旭目送王君廓离开,然后把头转向另一名得力部属。“遇到小股瓦岗军,直接砍掉,别留任何活口。遇到大股瓦岗军,便快速撤回雍丘城。在城里等我下一道命令!“
  “末将明白!”王须拔从旗牌官手中接过令箭,转身离去。他已经从地方官员的口中得知自己被朝廷破格提拔为鹰扬郎将的消息,这可是老王家三百年来最大的官。族里的男女老幼,今后看过来的目光肯定比当年他自封为燕王时羡慕得多。王须拔是个知道感恩的汉子,他明白如果没有李旭就没有自己现在的一切。所以无论对方下什么命令,他都会不折不扣地去执行。
  “很快叔宝和士信便会听说我已经带人赶到雍丘的消息!”看着王须拔领兵远去,李旭微笑着想。与秦、罗二人并肩而战的日子留给他很多美好回忆,所以他非常希望再度与两位朋友携手。如果能顺利结束洛阳附近的战斗,他还计划给朝廷上一道本,举荐秦叔宝和罗士信到自己麾下来做将军。这二人都是能独当一面的英才,有了他们加入,博陵军的实力会壮大许多。
  “郎君是要给荥阳送消息,让所有人做好准备么?”不知什么时候,二丫跑到了李旭的身边,低声追问。
  “你怎么跑来了?小心被人伤到!”李旭吓了一跳,吃惊地问。
  “我喜欢看你叱咤的模样!”二丫听得出丈夫话语中的急切,轻轻转了转眸子,笑着回答。为掩饰已经渐渐隆起的小腹,她在皮甲外又裹了件锦袍。鲜艳的锦色映着满足的笑脸,看上去别是一番韵味。
  “有什么好看的,赶快回营去吧。战场上乱得很,你身子又不似原来那边灵光!”李旭无可奈何,只好把呵斥的口吻转向乞求。“今后的日子长着呢,有你看厌的时候,我派人送你回去,别这这里闹了!”
  “我不是闹,我是让咱们的孩子看你如何指挥若定!”二丫收起笑容,满脸郑重。“将来他以跟你一样,万马军中持槊纵横…….”
  “我倒希望他这辈子别碰刀!”李旭轻轻叹了口气,回答。
  二人并络而立,看着士卒们慢慢向中军靠拢。有些弟兄已经知道了二丫的身份,微笑着从她面前跑过,目光中充满了羡慕和钦佩。有人弟兄还不清楚,见一名锦袍侍卫立马于自家将军身边,不免又多看了几眼,心中暗道:“这侍卫生得好秀气,怎地就像个娘们般……”
  “当年我跟在爹爹身后打劫劫舍时,就盼着自己哪天也带领一队喽啰,立马横槊!”石岚见旭子不再赶自己走,笑了笑,低声说道。“所以虽然我的武艺不如萁儿,但也下过番功夫,一般人未必是我的对手!”
  “月前不知道是谁差点坐不住马鞍?!”李旭笑着摇头,根本不相信妻子的吹嘘。
  “人家好久没上马了么?”二丫面红耳赤,嗔道:“不准嘲笑人家,我说的是真话!”
  “好,真话,真话!”李旭又笑,无可奈何地回答。
  “是真话,郎君你千万别不相信!”二丫再次收起笑容来,郑重解释。“我不但学过骑马,学过用刀,还学过怎么带喽啰。当年每攻破一个堡寨,爹爹都会手把手教我如何分配彩头,说只有让出力者都有彩头拿,才能把人心收拢住。否则光凭几句大话,队伍维持不了多长时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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