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之道(2 / 3)
“嗯,挺好看的。”看着莫笙兴奋地绕圈托尼也不禁轻松地笑笑,“我就知道你适合这个配色。”
“斯塔克先生你真是太棒了!”心情稍微平静下来莫笙便激动地喊,她勉强才控制住不抚摸披风,“你做的每一件东西都这么好!是最棒的科学家!”
“那当然。”托尼骄傲地摸了摸他的胡子,“我可是托尼·斯塔克。”
“话说斯塔克先生你送给我了两个制服呢……那套钢铁盔甲我都没有用过几次,感觉好浪费啊。”正兴奋地摆弄着的莫笙忽地想起来被她遗忘在角落里的钢铁盔甲,顿时感到有些愧疚。
“有些辜负了你的心意呢。”盔甲的制作肯定耗费心力,很多功能都是特意为她设计的,然而她根本没有正经用过。
托尼则轻笑一声:“孩子你这么想就不对了,我制作盔甲的目的是保护你,而不是它的实用性。不用难道还不好吗?这证明你一直都很安全,这才是最主要的。”
“也是。”莫笙耸耸肩。
“我看今天就是个好时机,过会儿你便可以使用了。”托尼看了眼实验室的钟表,说道。
“那我就走了?”
“嗯,走吧。”
于是女孩便正式开始了她的‘实地检验’,这之后她才觉得这些就够她应对的了,甚至都有些手忙脚乱。
单人和团体有很大区别,与迪克他们一起行动时她大多是处在辅助位,类似于游戏中的奶妈,给队友加buff。而自己一个人行动还是只靠战斗技巧,一开始时她的确就有些疲于应对。
可能也是因为她很少一对一,揪着的犯罪分子往往都成群,所以显得不是很从容。
虽说如此莫笙也并不鲁莽,她都是观察到合适的时机才会出手,抓团也只是为了效率。几次下来也速度也快了很多,那些犯罪分子根本没有叫嚣的时间就被她打倒了。
纽约市禁枪,所以她还真没碰见哪个罪犯带着枪——要是带着枪情况可就不一样了,在热武器面前战斗技巧不够看,除非你足够强大。
当然肯定是有人有枪的,不过她没有碰见,这说不上是幸运不幸运,毕竟她挺想碰见一个来检验自己(纽约的罪犯比较正常,即使带枪,和哥谭的根本比不了)。
她遇到的就像之前说的那样,大多是小偷小摸,对于这类罪犯她一般都给予警告,既然是一般那就肯定有特殊,对于那些不听警告的她都会打晕他们,直接丢到警察局门口。
莫笙在丢下一个人离开警局门口后忽地想到,她好像还真没对哪个罪犯动手过,合作时是打下手,单打独斗也是交给警察,亲自动手的最大程度也只是将人打晕罢了。
嗯,她果然是个遵纪守法善良的好孩子。
莫笙想过假若遇到那种穷凶极恶的罪犯(几率很小很小)她会怎么做?假若知道他犯了多么严重的罪行她会怎么做?
她估计她也就是将他们弄晕,最多再踹上几脚,然后丢到警察局门口。
过去看到那些社会事件想着如果有机会教训这些穷凶极恶的罪犯的话她一定要好好教训,可当真的有这个能力了她反而却不想做那么多,只是想将他们控制住。
嘴上说着要将他弄死,谁能真下去这个手?这么说也就是因为清楚没有那个机会而已,当事情真的发生的时候考虑的东西太多反而往往遵循不了最初想法。
莫笙对自己的认知还是很明确的,她知道自己抛不下道德感和责任感(虽然这么说有些严重,但归根究底还是如此),过去所处的环境造就了她的性格,使她对法律抱有极高的敬意。
法律能解决为什么还要个人动手?她相信法律的公正性,相信法律能给罪犯处罚,所以只是抓住他们。
而且她觉得只有让对方接受法律的惩罚后悔过才算真正的胜利,自己私自行动除了站在部分道德高地外谈不上胜利,某种意义上都是输家。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当你有了这份能力,你得保证自己不因此某私、满足自己的欲望。
你觉得这个人应该得到更多的惩罚,然后你惩罚了他,你觉得那个人应该得到更多的惩罚,然后你又惩罚了他。
如此下去,你怎么能保证自己的判断一直是正确的呢?你怎么能保证自己一直是公平的呢?
所以一次都不能越过,一旦越过就会失去初心无法停下。 ↑返回顶部↑
“斯塔克先生你真是太棒了!”心情稍微平静下来莫笙便激动地喊,她勉强才控制住不抚摸披风,“你做的每一件东西都这么好!是最棒的科学家!”
“那当然。”托尼骄傲地摸了摸他的胡子,“我可是托尼·斯塔克。”
“话说斯塔克先生你送给我了两个制服呢……那套钢铁盔甲我都没有用过几次,感觉好浪费啊。”正兴奋地摆弄着的莫笙忽地想起来被她遗忘在角落里的钢铁盔甲,顿时感到有些愧疚。
“有些辜负了你的心意呢。”盔甲的制作肯定耗费心力,很多功能都是特意为她设计的,然而她根本没有正经用过。
托尼则轻笑一声:“孩子你这么想就不对了,我制作盔甲的目的是保护你,而不是它的实用性。不用难道还不好吗?这证明你一直都很安全,这才是最主要的。”
“也是。”莫笙耸耸肩。
“我看今天就是个好时机,过会儿你便可以使用了。”托尼看了眼实验室的钟表,说道。
“那我就走了?”
“嗯,走吧。”
于是女孩便正式开始了她的‘实地检验’,这之后她才觉得这些就够她应对的了,甚至都有些手忙脚乱。
单人和团体有很大区别,与迪克他们一起行动时她大多是处在辅助位,类似于游戏中的奶妈,给队友加buff。而自己一个人行动还是只靠战斗技巧,一开始时她的确就有些疲于应对。
可能也是因为她很少一对一,揪着的犯罪分子往往都成群,所以显得不是很从容。
虽说如此莫笙也并不鲁莽,她都是观察到合适的时机才会出手,抓团也只是为了效率。几次下来也速度也快了很多,那些犯罪分子根本没有叫嚣的时间就被她打倒了。
纽约市禁枪,所以她还真没碰见哪个罪犯带着枪——要是带着枪情况可就不一样了,在热武器面前战斗技巧不够看,除非你足够强大。
当然肯定是有人有枪的,不过她没有碰见,这说不上是幸运不幸运,毕竟她挺想碰见一个来检验自己(纽约的罪犯比较正常,即使带枪,和哥谭的根本比不了)。
她遇到的就像之前说的那样,大多是小偷小摸,对于这类罪犯她一般都给予警告,既然是一般那就肯定有特殊,对于那些不听警告的她都会打晕他们,直接丢到警察局门口。
莫笙在丢下一个人离开警局门口后忽地想到,她好像还真没对哪个罪犯动手过,合作时是打下手,单打独斗也是交给警察,亲自动手的最大程度也只是将人打晕罢了。
嗯,她果然是个遵纪守法善良的好孩子。
莫笙想过假若遇到那种穷凶极恶的罪犯(几率很小很小)她会怎么做?假若知道他犯了多么严重的罪行她会怎么做?
她估计她也就是将他们弄晕,最多再踹上几脚,然后丢到警察局门口。
过去看到那些社会事件想着如果有机会教训这些穷凶极恶的罪犯的话她一定要好好教训,可当真的有这个能力了她反而却不想做那么多,只是想将他们控制住。
嘴上说着要将他弄死,谁能真下去这个手?这么说也就是因为清楚没有那个机会而已,当事情真的发生的时候考虑的东西太多反而往往遵循不了最初想法。
莫笙对自己的认知还是很明确的,她知道自己抛不下道德感和责任感(虽然这么说有些严重,但归根究底还是如此),过去所处的环境造就了她的性格,使她对法律抱有极高的敬意。
法律能解决为什么还要个人动手?她相信法律的公正性,相信法律能给罪犯处罚,所以只是抓住他们。
而且她觉得只有让对方接受法律的惩罚后悔过才算真正的胜利,自己私自行动除了站在部分道德高地外谈不上胜利,某种意义上都是输家。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当你有了这份能力,你得保证自己不因此某私、满足自己的欲望。
你觉得这个人应该得到更多的惩罚,然后你惩罚了他,你觉得那个人应该得到更多的惩罚,然后你又惩罚了他。
如此下去,你怎么能保证自己的判断一直是正确的呢?你怎么能保证自己一直是公平的呢?
所以一次都不能越过,一旦越过就会失去初心无法停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