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2 / 4)
通过这件事,张大壮在农贸市场里也一下子小有名气起来,许多从前不怎么瞧得起这个黑乎乎的乡巴佬的商户们,都开始对他另眼相看,时不时的还会有人主动帮他介绍生意过来,花摊的生意一下子比以前好了许多。
今天晚上是同学聚会的日子,林昆提前跟楚静瑶打好招呼,让她去接澄澄放学,林昆开着车来到了农贸市场,按照事先说好的,他来接张大壮夫妇。
林昆把车停在农贸市场大门口的时候,张大壮跟何翠花已经等在那儿了,何翠花脸上的伤基本全消了,扶着行动有些不便的张大壮走过来,林昆下车接了一把,三人坐进了车里后,何翠花马上就问:“昆子,小雅呢?”
林昆莫名其妙的啊了一声。
“小雅不是你女朋友么?”何翠花诧异的问。
“不是。”林昆笑着道。
“那上次……”何翠花有些不相信。
“她就是我一邻居,我都跟你们说了,你们就是不信,上次是我要来买东西,她非要跟着来的。”林昆笑着解释道。
“哦……”
何翠花点点头,突然又想到了什么,道:“那你上次说的接孩子放学?”
“对啊,我是有个儿子,不过不是和那姑娘生的。”
“那你怎么不带上你媳妇和儿子去同学会,这次同学会不都说了么,有老婆孩子的必须带上,给大伙见识见识。”何翠笑着道:“正好我和大壮都没见过你媳妇和大侄子,趁这个机会让我们见见,多难得啊。”
说着,她看向了张大壮,“大壮,你说呢?”
张大壮道:“昆子这么做,一定有他的安排,想见昆子媳妇和大侄子,有的是机会。”
林昆笑着道:“其实也没啥安排,就是同学会肯定少不了喝酒闹哄哄的,我怕我儿子不喜欢那样的环境,所以就让我老婆在家看孩子了。翠花,你要是想见我老婆儿子,等有机会的,你和大壮去我家做客。”
“好啊!”何翠花笑着道:“等大壮的身体好了。”
张大壮笑着没说话,看向林昆的眼神里,却是多了一抹更深的意味,他在心中暗想,昆子之所以不带老婆儿子去同学聚会,一定是因为她……
第六十四章 同学聚会(1)
张大壮口中的她,是林昆初中时的初恋女友周晓雅,周晓雅是学校里的校花,林昆是学校里的大哥大,正所谓英雄配美人,当时他们的恋情在学校里绝对是一段佳话,周晓雅漂亮温柔学习成绩优异,林昆霸气帅气会呵护人,他们在一起绝对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不知道惹了多少人的羡慕,只是后来初三毕业的那个夏天,不知道为什么,周晓雅突然向林昆提出分手。
事情已经过去快十年了,作为林昆的发小、铁子、好兄弟,张大壮也不知道具体的原因,但经过了这么多年的旁听侧闻,和自己了解到的事实,张大壮隐隐的也猜出了些原因,当年很多同学都说两人分手的原因,是因为林昆没有考上高中,而周晓雅学习成绩优异考上了县重点高中,两人间的层次差距马上就拉开了,所以周晓雅果断的甩了林昆。
林昆分手的那个夏天,张大壮没少偷家里的酒跟林昆喝,两人躲在村子前面隔着一条大河的白杨树林里,喝的酩酊大醉胡话连篇,张大壮清楚的记得,有一次林昆喝醉了之后,靠在一棵三十多年的白杨树下,哀伤的眼眶里流出滚滚的热泪,两人是穿着开裆裤一起长大的,打记事起张大壮就没见林昆哭过,那天之后,他才知道林昆对周晓雅的感情有多深。
捷达匀速的在路上开着,林昆开车一场的沉稳,就像一个有着三十年驾龄的老司机一样,张大壮将思绪从回忆里抽离回来,嫌车里的氛围太过压抑,随后打开了车载cd,马上一首陈奕迅的十年传来,那略带忧伤与无奈的歌声,衬托上此时此景,顿时又让人情不禁的回忆……
十年,不长不短的一道时光,一个人一生能有几个十年……初中毕业到现在眼看着就十年了,张大壮不禁回首自己这十年里都做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结果他的回忆里除了生活的苦闷压抑,还是苦闷压抑,整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在这花花绿绿的大城市里挣扎着生活着,要说这十年他有什么收获,那就是把妹妹供上了大学,让父亲的生命维持着活了下来,还有就是得到了何翠花这个一辈子都让他感动的媳妇。
再转过头看看林昆,他也是一副陷入了回忆的状态,他的一双眼睛里出了道路前方来来往往的车辆,再就是一片幽黑深不见底的回忆长廊。
林昆此时确实在回忆,他想起了昔日那个长发飘飘的女孩,想起她靠在自己的肩膀上微笑的样子,蓝天那么广阔,白云涌动瞬息万变,初中短短的三年,自己因为生命里出现了她,而变的美妙而又丰富多彩,他曾单纯的以为他们能够在一起,能够一直幸福的下去,美好的生活在他的心里不止一次的勾勒出幸福的蓝图,只可惜全被她的一句分手打碎。
那一年夏天,无数个阴雨霾霾的日子,他心里那些无处安放的悲伤,都沿着天际伴随着阵阵的电闪雷鸣咆哮着,蓝图打碎的同时他的心也碎了。
已经过去了这么久,在漠北历练了八年,他本以为已经忘掉了那个女孩,那个曾经带给他欢乐,又带给他哀伤绝望的女孩,可突然马上就要见到她了,自己的心跳却还是不争气的慌乱,她曾经对自己说过的那些个甜言蜜语的话,伴随着歌声不停的在耳边回绕着,但最后全都被她最后一次对自己说的那些刻薄、生硬、冰冷、绝决的话掩埋……
“我们分手吧。”
“我们不合适。”
“我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你给不了我想要的生活,我不会一辈子窝在这个穷山沟里的,我在深圳表姐的家里,看到了真正幸福的生活……” ↑返回顶部↑
今天晚上是同学聚会的日子,林昆提前跟楚静瑶打好招呼,让她去接澄澄放学,林昆开着车来到了农贸市场,按照事先说好的,他来接张大壮夫妇。
林昆把车停在农贸市场大门口的时候,张大壮跟何翠花已经等在那儿了,何翠花脸上的伤基本全消了,扶着行动有些不便的张大壮走过来,林昆下车接了一把,三人坐进了车里后,何翠花马上就问:“昆子,小雅呢?”
林昆莫名其妙的啊了一声。
“小雅不是你女朋友么?”何翠花诧异的问。
“不是。”林昆笑着道。
“那上次……”何翠花有些不相信。
“她就是我一邻居,我都跟你们说了,你们就是不信,上次是我要来买东西,她非要跟着来的。”林昆笑着解释道。
“哦……”
何翠花点点头,突然又想到了什么,道:“那你上次说的接孩子放学?”
“对啊,我是有个儿子,不过不是和那姑娘生的。”
“那你怎么不带上你媳妇和儿子去同学会,这次同学会不都说了么,有老婆孩子的必须带上,给大伙见识见识。”何翠笑着道:“正好我和大壮都没见过你媳妇和大侄子,趁这个机会让我们见见,多难得啊。”
说着,她看向了张大壮,“大壮,你说呢?”
张大壮道:“昆子这么做,一定有他的安排,想见昆子媳妇和大侄子,有的是机会。”
林昆笑着道:“其实也没啥安排,就是同学会肯定少不了喝酒闹哄哄的,我怕我儿子不喜欢那样的环境,所以就让我老婆在家看孩子了。翠花,你要是想见我老婆儿子,等有机会的,你和大壮去我家做客。”
“好啊!”何翠花笑着道:“等大壮的身体好了。”
张大壮笑着没说话,看向林昆的眼神里,却是多了一抹更深的意味,他在心中暗想,昆子之所以不带老婆儿子去同学聚会,一定是因为她……
第六十四章 同学聚会(1)
张大壮口中的她,是林昆初中时的初恋女友周晓雅,周晓雅是学校里的校花,林昆是学校里的大哥大,正所谓英雄配美人,当时他们的恋情在学校里绝对是一段佳话,周晓雅漂亮温柔学习成绩优异,林昆霸气帅气会呵护人,他们在一起绝对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不知道惹了多少人的羡慕,只是后来初三毕业的那个夏天,不知道为什么,周晓雅突然向林昆提出分手。
事情已经过去快十年了,作为林昆的发小、铁子、好兄弟,张大壮也不知道具体的原因,但经过了这么多年的旁听侧闻,和自己了解到的事实,张大壮隐隐的也猜出了些原因,当年很多同学都说两人分手的原因,是因为林昆没有考上高中,而周晓雅学习成绩优异考上了县重点高中,两人间的层次差距马上就拉开了,所以周晓雅果断的甩了林昆。
林昆分手的那个夏天,张大壮没少偷家里的酒跟林昆喝,两人躲在村子前面隔着一条大河的白杨树林里,喝的酩酊大醉胡话连篇,张大壮清楚的记得,有一次林昆喝醉了之后,靠在一棵三十多年的白杨树下,哀伤的眼眶里流出滚滚的热泪,两人是穿着开裆裤一起长大的,打记事起张大壮就没见林昆哭过,那天之后,他才知道林昆对周晓雅的感情有多深。
捷达匀速的在路上开着,林昆开车一场的沉稳,就像一个有着三十年驾龄的老司机一样,张大壮将思绪从回忆里抽离回来,嫌车里的氛围太过压抑,随后打开了车载cd,马上一首陈奕迅的十年传来,那略带忧伤与无奈的歌声,衬托上此时此景,顿时又让人情不禁的回忆……
十年,不长不短的一道时光,一个人一生能有几个十年……初中毕业到现在眼看着就十年了,张大壮不禁回首自己这十年里都做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结果他的回忆里除了生活的苦闷压抑,还是苦闷压抑,整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在这花花绿绿的大城市里挣扎着生活着,要说这十年他有什么收获,那就是把妹妹供上了大学,让父亲的生命维持着活了下来,还有就是得到了何翠花这个一辈子都让他感动的媳妇。
再转过头看看林昆,他也是一副陷入了回忆的状态,他的一双眼睛里出了道路前方来来往往的车辆,再就是一片幽黑深不见底的回忆长廊。
林昆此时确实在回忆,他想起了昔日那个长发飘飘的女孩,想起她靠在自己的肩膀上微笑的样子,蓝天那么广阔,白云涌动瞬息万变,初中短短的三年,自己因为生命里出现了她,而变的美妙而又丰富多彩,他曾单纯的以为他们能够在一起,能够一直幸福的下去,美好的生活在他的心里不止一次的勾勒出幸福的蓝图,只可惜全被她的一句分手打碎。
那一年夏天,无数个阴雨霾霾的日子,他心里那些无处安放的悲伤,都沿着天际伴随着阵阵的电闪雷鸣咆哮着,蓝图打碎的同时他的心也碎了。
已经过去了这么久,在漠北历练了八年,他本以为已经忘掉了那个女孩,那个曾经带给他欢乐,又带给他哀伤绝望的女孩,可突然马上就要见到她了,自己的心跳却还是不争气的慌乱,她曾经对自己说过的那些个甜言蜜语的话,伴随着歌声不停的在耳边回绕着,但最后全都被她最后一次对自己说的那些刻薄、生硬、冰冷、绝决的话掩埋……
“我们分手吧。”
“我们不合适。”
“我们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你给不了我想要的生活,我不会一辈子窝在这个穷山沟里的,我在深圳表姐的家里,看到了真正幸福的生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