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乐不思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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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七章 乐不思蜀
  可有什么办法呢?自己吹的牛,硬挺着,也得撑下去。
  我拿了罐可乐在手上,刚想打开,便被霍笙夺了过去。我有些诧异地看着他,不禁满心崇拜,霍笙该不会是打算英雄救美,给我把这三罐可乐给顶了吧。如果是这样,我一定会在心里再给他加一百分。
  可是,我又想多了。
  霍笙让服务员换了三罐常温的可乐来,重新放回到我的面前,一本正经地看着我,“女孩子喝太多冰的不好。”
  程嘉尚朗声大笑了起来,“阿笙,你这是温柔一刀啊。”
  我也忍不住笑了,和他们一起玩的感觉很轻松,即便霍笙对我没有男女之情,我也很喜欢跟他们坐在一起聊聊天,吃些好吃的下酒菜。
  啪一声,我打开可乐,以英雄马上要赴死的语气说道,“看着,我开始了。”
  真不是吹牛,我喝可乐的速度可不是盖的,当年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我边看电视,边吃薯片,边配可乐,两天就能喝一整箱。可是,若是真成了任务,就变成负担了,在喝完最后一听可乐之后,我打了一个嗝,瘪着嘴对他们说,“我发誓,今年再也不碰碳酸饮料了。”
  他们哈哈大笑了起来,有人说,“对了,你不是娱乐圈的吗?在这个圈子里,有很多要应酬的机会,你说自己一滴酒都不愿意沾,真是不可能的。”
  这个问题,我是真没有考虑过,或许是因为一直以来提及自己的事业时,我总是开玩笑,觉得以后我一定要走红,一定要踩着傅湘语的肩膀往上爬,可实际上,我对自己已经进了这个圈子是毫无觉悟的。
  这段时间,我总是无法适应自己崭新的身份,有时候一觉醒来,我甚至觉得自己是否还在大学寝室里,等着看课表选择今天是不是要逃课。向从总是数落我太懒,她说,爱迪生曾经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天赋,再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所造就的。
  对于这一点,我就不同意了,人家可是爱迪生,如果他都只有百分之一的天赋,那我们凡人可就不活了。
  如今,我认真考虑了这个问题,对那人说,“如果以后我变得很有名气,所有人看到我都要喊一声恒姐,是不是就不怕别人逼我喝酒了?”
  霍笙轻笑了一声,抬起手来勾了勾我的鼻子,“恒姐,吃东西吧。”
  我缩了缩脖子又吞了吞口水,讪讪地躲开他的手,又举起可乐喝了一口。
  “咦,你今年不是再也不喝可乐了?”程嘉尚抬起眼看我。
  我干笑了两声,“从明天开始。”
  谁让霍笙又来做一些让人误会的动作,闹得我心烦意乱,否则我哪至于忘了自己的承诺,端起可乐罐就上嘴呢。
  这大排档他们大概是常来的,点的菜色都特别美味,在他们聊天的时候,我便一门心思研究桌上那些个好吃的,一口接一口,不带停的。排挡里的客人来了一桌又一桌,走了一桌又一桌,服务员收拾了一桌又一桌,我们这一桌却一直吃着喝着,屹立不倒。
  他们好像是发小,认识好多年了,人一喝多,便难免会忆往昔,我插不上嘴,便听着他们说的那些过去,倒也觉得有趣。
  原来,霍笙小的时候是个熊孩子。他们说过去他们去程嘉尚家里玩的时候,霍笙看见程嘉尚家后园大树上种的水果,便非要撺掇程嘉尚爬上去摘。
  程嘉尚老老实实地照做了,可那树太高了,他一个小少爷又从来没玩过爬树这么高难度的活动,于是一不小心,就从大树上摔了下来。
  程嘉尚“砰”一声倒地的时候,霍笙担心坏了,忙跑到客厅里找程爸爸送他去医院。
  程嘉尚的眼角磕到了草丛里锋利的碎渣,划了好大一条口子,缝了好几针。我仔细看了看,他眼角还真有道疤,但或许是因为年代久远了,那疤痕的印记不深,不近距离认真看是发现不了的。
  都这么多年过去了,提起当初,程嘉尚还是愤愤不平,“阿笙,我差点就被你毁容了。你说说,当年你想吃果子,为什么不自己爬上树摘?”
  霍笙没半点迟疑,慢悠悠说了一句,“我怕摔下来。”
  我噗嗤一声,忍不住笑出声来,这人那么小就已经那么腹黑了吗,现在居然还这么堂而皇之地说出来,也不掩饰一下。
  程嘉尚被他一句话堵得气了个够呛,抡起拳头就说要他好看,霍笙摇摇头,叹了一口气,“嘉尚,你说自己怎么就这么蠢,人家让你干什么你就去干什么。”
  我们几个笑得捧腹,程嘉尚一个没憋住,也笑出声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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