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8 章(2 / 2)
骆扬的眼里闪烁着忧伤的光芒,我忽然觉得胆颤。从一开始我就该觉得不对劲了,他干嘛无缘无故把我的名字放到剧院名字里面去?他把小姑的名字放进去还说得过去,毕竟他曾经是爱过她的;那他为何又把我的名字放进去?现在,他又在这里说些稀奇古怪的话,我煞是费解。
他扑过来,狠命摇我的肩膀:没有人是生下来就会唱戏的!只有人是天生为唱戏的!而你就是,而你就是!小韵,跟我唱戏好吗,跟我唱戏好吗?眼前的骆扬让我觉得陌生,跟之前文质彬彬、谦谦有礼的他完全判若两人。
我使劲想掰开他的手,都徒劳无用。他的指甲长长的,仿佛快要嵌进我肉里了,我疼得倒吸了一口凉气,沙哑着说:你放开我!骆扬非但没有放开我,反而一把将我扯到他怀里,两只手臂像铁链一样死死捆住我,令我难以呼吸。我张大嘴巴喘气,忽然感到一种死神来临般的恐惧。骆扬就像入戏太深的演员出不了戏一般,任我怎么说都听不进去。
骆扬,这个世界艺术表演家,川剧名角,驾驭了一辈子的戏剧,难道还会为戏入迷、为戏所困吗?
我浊重的呼吸已经变为剧烈的咳嗽,骆扬发了疯一般睁大眼睛,两颗鼓鼓的眼珠几乎就要掉到地上。骆扬性情的嬗变给我带来巨大的惶恐,我吓得浑身颤抖,直冒冷汗。
忽然骆扬粗鲁地吻住我,我趔趄着一步步后退,最后他把我逼到墙上,我无力地仰着头,那一道粉红的天幕在我眼里模糊成一朵荼靡的罂粟花。
我双手被他狠命的钳制住,动弹不得。我很惊讶看起来纤弱不堪的骆扬,竟然力大如牛。为了反抗他的无礼,我一口咬下去,一股腥咸的味道便在我嘴里弥散开来。
骆扬痛得惨叫一声,一边吐着舌头上的血液,一边撒开双手,怒睁着眼睛,像一只发狂的野兽,啪!一记响亮的耳光重重地掴在我脸上。
我像一只受惊的小鹿,眼睛里满是恐惧的颜色。我捂着火烧一般痛灼的脸,看着这个变得陌生的骆扬,一些痛苦的记忆涌起,狠命冲击着我的脑袋,霎时间我觉得像给人在天灵盖猛敲了一棒,一阵眩晕。
我双手狠狠捶打脑袋,强迫自己不要去想那些已经逝去的往事。可我越希望将它们按下去,它们就像皮球一样越是一个劲往水面冲。
骆扬唾了一口血水,骂道:你他妈装什么纯呀!你以为你还是个处啊!你这个烂货!你他妈屁大点就让我操过了,你现在跟老子装个什么纯情!
他的眼里像藏了两团火,灼烧得我睁不开眼睛。他骂我的时候像要杀人似的,张大了嘴巴,牙齿上满是鲜血。我觉得羞辱,两行眼泪夺眶而出。我只想逃离,逃离眼前这只发疯的恶魔,于是我捂着脸撒腿而跑。
不知道跑了多久,我确信那破剧院已经被我甩在了九霄云外,我才缓下步子,双手扶膝蹲在马路边,将头埋在臂窝里痛哭。
骆扬辱骂我的污言秽语在我耳边反复响起,像一道梵语的紧箍咒,吵得我脑袋疼得快要裂开。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听到一个男孩子的声音:同学?你怎么了,同学?
我在手臂上抹了一把眼泪,才缓缓抬起头,是一个戴黑色镜框眼镜的男孩子,方方正正的国字脸,打着简单的碎发,穿着碎花衬衫和一件洗得泛白的瘦瘦的牛仔裤,后面还背着一只画板,手里提着一袋画笔、颜料之类的东西,旁边停着一辆红色的越野单车。
戴黑镜框眼镜的男孩子一脸迷惑地看着我,大概是觉得奇怪,为什么一个大男孩会无缘无故蹲在马路边这样伤心地哭泣。
见我没应声,他又问了一句:同学,你没事吧?要帮忙吗?我站起来,才发现刚才在跟骆扬撕扯的过程中,把今天出门刚换的那件心爱的美特斯邦威的圆孔蓝衫扯破了一道长长的口子,从衣领处一直经过胸口延伸到腹部,上面还沾了些骆扬的血。
男孩子显然被我这副光景吓坏了:你……你莫不是遇到歹徒了吧?这条路治安不差啊,又是光天化日之下的……他便拉了我的手,来,跟我来!
我便一言不发地跟着这个热心的男孩子上了他的单车。他踩单车很快,轻盈得像一只小艇,一阵风呼呼地从我耳边刮过,他背上那只画板微微敞开着,上面画着一副素描的江边城市写意。他画得很好,连重庆那种雾蒙蒙的感觉都丝毫不差地表现出来了。
我对这边不熟,他转了好几条路,过了几次人行道,才走进一个叫做大和小区的居民区。我垂着头跟在他后面,他家住六楼。他打开门拉我进去,说:家里就我一个人住……爸爸妈妈大部分时间都出差在外。
我还没来得及打量他家,就被他拉进浴室。他替我放好水,然后又出去,不一会儿就拿来一件衣服递给我,又帮我调了调水温,才说,赶快洗洗吧,然后就带上门出去了。
胸口的血都风干凝固了,我费了很大劲儿才搓洗干净。外面响起乔治比才的《西班牙斗牛曲》,我想,在这样平淡的日子,他却听着这样铿锵的进行曲,那一定是个充满了生活**的男孩子,干净得像只天使。
我拿起莲蓬头狠命冲刷脑袋,希望可以把那些令我痛苦不堪的回忆彻底冲去。骆扬,这个戏剧精英,在别人的眼里,他的地位一定是至高无上的,他一定是位了不起的艺术家,一定是精神领域高级别的人物。可是在我眼里,他的另一面却是一只怪物,一只阴晴不定、喜怒无常的野兽。
黑镜框男孩子给我的衣服是一件红底白碎花的短袖衫,穿在身上显得有些花哨——虽然它并是很艳,只是那种浅浅的水红,像花坛里盛开的水红色杜鹃花。我想,他一定是学绘画的,但凡艺术家,跟常人的艺术审美是不一样的。
他们往往会激进地喜欢一些品位独特的东西,所以,相比而言,这件淡色碎花衫算是再普通不过的了。
我走出浴室,顺手将那件扯破的t恤扔到墙角的垃圾篓里。黑镜框男孩儿正坐在沙发上喝可乐,一边听音乐一边翻看著名漫画家几米的作品。他见我洗好澡出来,便笑着招呼我过去坐。 ↑返回顶部↑
他扑过来,狠命摇我的肩膀:没有人是生下来就会唱戏的!只有人是天生为唱戏的!而你就是,而你就是!小韵,跟我唱戏好吗,跟我唱戏好吗?眼前的骆扬让我觉得陌生,跟之前文质彬彬、谦谦有礼的他完全判若两人。
我使劲想掰开他的手,都徒劳无用。他的指甲长长的,仿佛快要嵌进我肉里了,我疼得倒吸了一口凉气,沙哑着说:你放开我!骆扬非但没有放开我,反而一把将我扯到他怀里,两只手臂像铁链一样死死捆住我,令我难以呼吸。我张大嘴巴喘气,忽然感到一种死神来临般的恐惧。骆扬就像入戏太深的演员出不了戏一般,任我怎么说都听不进去。
骆扬,这个世界艺术表演家,川剧名角,驾驭了一辈子的戏剧,难道还会为戏入迷、为戏所困吗?
我浊重的呼吸已经变为剧烈的咳嗽,骆扬发了疯一般睁大眼睛,两颗鼓鼓的眼珠几乎就要掉到地上。骆扬性情的嬗变给我带来巨大的惶恐,我吓得浑身颤抖,直冒冷汗。
忽然骆扬粗鲁地吻住我,我趔趄着一步步后退,最后他把我逼到墙上,我无力地仰着头,那一道粉红的天幕在我眼里模糊成一朵荼靡的罂粟花。
我双手被他狠命的钳制住,动弹不得。我很惊讶看起来纤弱不堪的骆扬,竟然力大如牛。为了反抗他的无礼,我一口咬下去,一股腥咸的味道便在我嘴里弥散开来。
骆扬痛得惨叫一声,一边吐着舌头上的血液,一边撒开双手,怒睁着眼睛,像一只发狂的野兽,啪!一记响亮的耳光重重地掴在我脸上。
我像一只受惊的小鹿,眼睛里满是恐惧的颜色。我捂着火烧一般痛灼的脸,看着这个变得陌生的骆扬,一些痛苦的记忆涌起,狠命冲击着我的脑袋,霎时间我觉得像给人在天灵盖猛敲了一棒,一阵眩晕。
我双手狠狠捶打脑袋,强迫自己不要去想那些已经逝去的往事。可我越希望将它们按下去,它们就像皮球一样越是一个劲往水面冲。
骆扬唾了一口血水,骂道:你他妈装什么纯呀!你以为你还是个处啊!你这个烂货!你他妈屁大点就让我操过了,你现在跟老子装个什么纯情!
他的眼里像藏了两团火,灼烧得我睁不开眼睛。他骂我的时候像要杀人似的,张大了嘴巴,牙齿上满是鲜血。我觉得羞辱,两行眼泪夺眶而出。我只想逃离,逃离眼前这只发疯的恶魔,于是我捂着脸撒腿而跑。
不知道跑了多久,我确信那破剧院已经被我甩在了九霄云外,我才缓下步子,双手扶膝蹲在马路边,将头埋在臂窝里痛哭。
骆扬辱骂我的污言秽语在我耳边反复响起,像一道梵语的紧箍咒,吵得我脑袋疼得快要裂开。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听到一个男孩子的声音:同学?你怎么了,同学?
我在手臂上抹了一把眼泪,才缓缓抬起头,是一个戴黑色镜框眼镜的男孩子,方方正正的国字脸,打着简单的碎发,穿着碎花衬衫和一件洗得泛白的瘦瘦的牛仔裤,后面还背着一只画板,手里提着一袋画笔、颜料之类的东西,旁边停着一辆红色的越野单车。
戴黑镜框眼镜的男孩子一脸迷惑地看着我,大概是觉得奇怪,为什么一个大男孩会无缘无故蹲在马路边这样伤心地哭泣。
见我没应声,他又问了一句:同学,你没事吧?要帮忙吗?我站起来,才发现刚才在跟骆扬撕扯的过程中,把今天出门刚换的那件心爱的美特斯邦威的圆孔蓝衫扯破了一道长长的口子,从衣领处一直经过胸口延伸到腹部,上面还沾了些骆扬的血。
男孩子显然被我这副光景吓坏了:你……你莫不是遇到歹徒了吧?这条路治安不差啊,又是光天化日之下的……他便拉了我的手,来,跟我来!
我便一言不发地跟着这个热心的男孩子上了他的单车。他踩单车很快,轻盈得像一只小艇,一阵风呼呼地从我耳边刮过,他背上那只画板微微敞开着,上面画着一副素描的江边城市写意。他画得很好,连重庆那种雾蒙蒙的感觉都丝毫不差地表现出来了。
我对这边不熟,他转了好几条路,过了几次人行道,才走进一个叫做大和小区的居民区。我垂着头跟在他后面,他家住六楼。他打开门拉我进去,说:家里就我一个人住……爸爸妈妈大部分时间都出差在外。
我还没来得及打量他家,就被他拉进浴室。他替我放好水,然后又出去,不一会儿就拿来一件衣服递给我,又帮我调了调水温,才说,赶快洗洗吧,然后就带上门出去了。
胸口的血都风干凝固了,我费了很大劲儿才搓洗干净。外面响起乔治比才的《西班牙斗牛曲》,我想,在这样平淡的日子,他却听着这样铿锵的进行曲,那一定是个充满了生活**的男孩子,干净得像只天使。
我拿起莲蓬头狠命冲刷脑袋,希望可以把那些令我痛苦不堪的回忆彻底冲去。骆扬,这个戏剧精英,在别人的眼里,他的地位一定是至高无上的,他一定是位了不起的艺术家,一定是精神领域高级别的人物。可是在我眼里,他的另一面却是一只怪物,一只阴晴不定、喜怒无常的野兽。
黑镜框男孩子给我的衣服是一件红底白碎花的短袖衫,穿在身上显得有些花哨——虽然它并是很艳,只是那种浅浅的水红,像花坛里盛开的水红色杜鹃花。我想,他一定是学绘画的,但凡艺术家,跟常人的艺术审美是不一样的。
他们往往会激进地喜欢一些品位独特的东西,所以,相比而言,这件淡色碎花衫算是再普通不过的了。
我走出浴室,顺手将那件扯破的t恤扔到墙角的垃圾篓里。黑镜框男孩儿正坐在沙发上喝可乐,一边听音乐一边翻看著名漫画家几米的作品。他见我洗好澡出来,便笑着招呼我过去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