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节(2 / 4)
谭柔点头应好,她实在不敢拿这东西,和阮妤说了一声便想先回屋找个盒子仔细收好。
阮妤目送谭柔离开,看着她娉婷远去的身影,倒是觉得自己刚刚那个想法挺不错的,哥哥性子直爽偶尔却有些过于冲动,而阿柔性子温和但偶尔又有些太内敛怯懦,两个人倒是正好可以互补。
不过这男女之事,还是随缘吧。
阮妤笑笑,刚想拢衣回屋,就看到阮父阮母从外头进来,大包小包拿了不少。
“爹娘。”她拢着衣裳走了出去,看见他们两只手都提着东西,又好笑道,“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
“难得出去一趟又有你爹当苦力,就多买了点。”阮母笑着说,看她这番打扮又皱了眉,把东西往阮父手里一推,也不管他拿不拿得动,拉着阮妤回屋,“这么冷的天,你怎么穿这点就出来了,得了风寒可怎么办?”
阮妤笑道:“哪有这么容易得风寒。”
阮母却瞪她,听阮妤保证回屋就多穿几件衣裳才放下心,又问她,“今天你起得倒是迟,昨儿夜里没睡好?”
阮妤听到这话,脸上的笑却僵硬了片刻,她昨儿夜里的确没睡好,开始是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后来好不容易睡着了,又做了一宿的梦,还全都……是跟霍青行有关的梦。
“怎么了?”
阮母看着阮妤微微蹙眉,本来放下去的心又提了上来,停步问,“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跟在后头的阮父一听这话也立刻担忧道:“我让人去找大夫过来?”
“不用。”
阮妤从怔忡中回过神,笑着安抚两人,“我没事,就是昨儿看书看晚了。”
知道她一向喜欢看书,阮母倒也没有多想,只是难免要念叨几句,阮妤任她念叨着,目光却不由自主地看向隔壁,想到那梦中的情景又颇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她从前从未梦到过霍青行。
昨天还真是破天荒头一遭,可她怎么就梦到他了呢?
54.第 54 章 阮妤只看了霍青行一眼,……
阮庭之一人一骑, 手拿长.枪,上马后就径直朝留兰镇去。
留兰镇毗邻青山镇,只需绕过青山镇后面的大常山就能到了, 平日走路不过一个时辰, 骑乘马车顶多也就半个时辰,若是快些,两刻钟也能到……这会在巷子里说话聊天嗑瓜子的人陡然瞧见阮庭之一身窄腰窄袖的白衣劲装,冷着一张脸策马前奔, 不由都被吓了一跳。
等人跟一阵风似的越过身旁才恍然回神, 喃喃道:“这是阮先生家的大儿子吧?”
“看模样是,而且咱们镇上也就庭之那孩子会拿这东西吧。”
阮庭之打小就是出了名的顽劣性子,小时候上树掏鸟, 下水捉鱼, 还喜欢充当孩子王领着一帮差不多年纪的小孩去摘人家院子里的枣子,偶尔被那些人家气急捉回家也不怕, 大咧咧把衣服一脱往长板凳上一躺, 任由阮先生打个皮开肉绽也不叫疼,最后还是押着阮庭之回家的那些大人觉得不好意思, 纷纷上前劝着别打了。
等长大了——
这孩子倒不干这些损人的事了,而是花钱买弓买箭,什么枪啊、剑啊的,一把把的往家里抬,被阮先生扔掉就继续买,吵也不听,骂也不管,十岁的年纪就敢一个人上山打猎了,有一回更过火, 独自一个人气喘吁吁拖着一匹雪白的狼下山,差点没把他们这群人吓死。
可无论是小时候的阮庭之还是长大后的阮庭之,在众人的眼中都是一个“虽然贪玩闹事但脸上时常挂着笑”的孩子。
可刚刚那马上少年脸沉得跟修罗似的,回想起来都让人有些忍不住打冷颤。
“这孩子这个样子是去做什么?”
众人哪里知晓,只能呆呆地看着阮庭之离开。
……
阮庭之骑得一手好马。 ↑返回顶部↑
阮妤目送谭柔离开,看着她娉婷远去的身影,倒是觉得自己刚刚那个想法挺不错的,哥哥性子直爽偶尔却有些过于冲动,而阿柔性子温和但偶尔又有些太内敛怯懦,两个人倒是正好可以互补。
不过这男女之事,还是随缘吧。
阮妤笑笑,刚想拢衣回屋,就看到阮父阮母从外头进来,大包小包拿了不少。
“爹娘。”她拢着衣裳走了出去,看见他们两只手都提着东西,又好笑道,“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
“难得出去一趟又有你爹当苦力,就多买了点。”阮母笑着说,看她这番打扮又皱了眉,把东西往阮父手里一推,也不管他拿不拿得动,拉着阮妤回屋,“这么冷的天,你怎么穿这点就出来了,得了风寒可怎么办?”
阮妤笑道:“哪有这么容易得风寒。”
阮母却瞪她,听阮妤保证回屋就多穿几件衣裳才放下心,又问她,“今天你起得倒是迟,昨儿夜里没睡好?”
阮妤听到这话,脸上的笑却僵硬了片刻,她昨儿夜里的确没睡好,开始是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后来好不容易睡着了,又做了一宿的梦,还全都……是跟霍青行有关的梦。
“怎么了?”
阮母看着阮妤微微蹙眉,本来放下去的心又提了上来,停步问,“是不是身体不舒服?”跟在后头的阮父一听这话也立刻担忧道:“我让人去找大夫过来?”
“不用。”
阮妤从怔忡中回过神,笑着安抚两人,“我没事,就是昨儿看书看晚了。”
知道她一向喜欢看书,阮母倒也没有多想,只是难免要念叨几句,阮妤任她念叨着,目光却不由自主地看向隔壁,想到那梦中的情景又颇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她从前从未梦到过霍青行。
昨天还真是破天荒头一遭,可她怎么就梦到他了呢?
54.第 54 章 阮妤只看了霍青行一眼,……
阮庭之一人一骑, 手拿长.枪,上马后就径直朝留兰镇去。
留兰镇毗邻青山镇,只需绕过青山镇后面的大常山就能到了, 平日走路不过一个时辰, 骑乘马车顶多也就半个时辰,若是快些,两刻钟也能到……这会在巷子里说话聊天嗑瓜子的人陡然瞧见阮庭之一身窄腰窄袖的白衣劲装,冷着一张脸策马前奔, 不由都被吓了一跳。
等人跟一阵风似的越过身旁才恍然回神, 喃喃道:“这是阮先生家的大儿子吧?”
“看模样是,而且咱们镇上也就庭之那孩子会拿这东西吧。”
阮庭之打小就是出了名的顽劣性子,小时候上树掏鸟, 下水捉鱼, 还喜欢充当孩子王领着一帮差不多年纪的小孩去摘人家院子里的枣子,偶尔被那些人家气急捉回家也不怕, 大咧咧把衣服一脱往长板凳上一躺, 任由阮先生打个皮开肉绽也不叫疼,最后还是押着阮庭之回家的那些大人觉得不好意思, 纷纷上前劝着别打了。
等长大了——
这孩子倒不干这些损人的事了,而是花钱买弓买箭,什么枪啊、剑啊的,一把把的往家里抬,被阮先生扔掉就继续买,吵也不听,骂也不管,十岁的年纪就敢一个人上山打猎了,有一回更过火, 独自一个人气喘吁吁拖着一匹雪白的狼下山,差点没把他们这群人吓死。
可无论是小时候的阮庭之还是长大后的阮庭之,在众人的眼中都是一个“虽然贪玩闹事但脸上时常挂着笑”的孩子。
可刚刚那马上少年脸沉得跟修罗似的,回想起来都让人有些忍不住打冷颤。
“这孩子这个样子是去做什么?”
众人哪里知晓,只能呆呆地看着阮庭之离开。
……
阮庭之骑得一手好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