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人总是要改变(2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我真有事。”
  “少放屁,本姑娘现在就在马路对面,你还有什么话说。”
  挂断电话,路对面那辆红色的甲壳虫落下窗子,陆晴那张精致的脸蛋探了出来。
  “发什么呆,上车!”
  方源犹豫了下,想起陶军,他起身跑了过去。
  “大叔,你这人不讲信用啊,我都点好菜了你居然一声不吭的走了,你知不知道,本姑娘还是第一次被人放鸽子。”陆晴板着小脸很是不满。
  “我的错,要不这样我请你吃顿好的算是赔罪,不过你要载我去个地方。”方源说。
  “真的吗?”陆晴狐疑。
  “千真万确,今儿我不上班了,就陪着你。”方源心里另有打算。
  “好,那成,你说去哪?”陆晴高兴的问。
  “桦南县,梧桐村。”方源说了个地址。
  陆晴一愣,吃惊道:“桦南县?那里距离淮州四百多公里呢,你疯了,吃个东西去那里。”
  “那里东西好吃,而且绝对货真价实。”方源故意引诱道。
  对于美食陆晴完全没有抵抗力,更何况她有的是时间,兜兜风,吃吃美食也没什么不妥。
  “行,本姑娘就信你一次。”
  两人一拍即合,开车出了市区直奔高速。
  许久没有离开淮州,方源都忘了外面的世界什么样了。
  八月的风里带着桂花的香味,高速路两旁的田野绿油油一片。
  一路走来,多日来心里的阴霾也在渐渐消散。
  自从十年前离开家乡扎根淮州,方源便很少回家,也再没去过陶军的家乡。
  都说出生地方能抚平心里的创伤,或许就是因为这一句话,方源知道了陶军现在在哪。
  足足跑了四个小时,当太阳快要落山,他们才来到桦南县深处的梧桐村。
  远远看到村口那颗屹立百年的梧桐树,方源心情一阵莫名激动,这个地方大约有七年没来了。
  记得上次来是陶军爸妈去世,如今再次踏上这片土地有些触景生情。
  “这地方好偏僻啊,你看前面有好多土狗。”开车的陆晴指着前面说。
  “车在前面停下吧,里面路不好走。”方源指着前方一块空地。
  陆晴把车开过去停好,两人下了车才注意到,远处已经围观了不少村民。
  看到方源从车里下来,一个四十多岁黝黑的汉子,急忙招手喊道:“源子,是你吗?”
  “大春哥。”方源认出了对方,那是陶军小时候的邻居葛大春。
  “哈哈哈,还真是你。”葛大春跑过来,打量了一眼方源,目光很快被陆晴吸引,“这位是弟妹吧?”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