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4)(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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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授左手键盘右手鼠标,一边注册新笔名,一边习惯性地伸出触手托住下巴。
  嗯?触手?!
  楚授猛然想起自己人还在网吧里,赶紧嗖地一声,把衬衫下面伸出来的那只粉红色触手再缩回去。
  呼,好险好险。
  他紧张地环顾了一下四周,确认没人注意到他的第三只手后,这才松了口气。
  哎,在公共场合码字,实在是太不方便了。
  一旦集中注意力开始码字,他就会不自觉地流露出本体的习惯。比方说用触手挠挠脑袋呀,用触手去够远处的东西呀
  不是他自夸。他的触手伸缩自如,柔软又灵巧。即便他坐在距离前台十几米远的机位上,他的触手也可以越过那十几台电脑十几个人头,准确无误地把会员卡递给前台!
  不过他要是真的这么做了,大概马上就会被抓进实验室里解剖了。
  楚授心有戚戚,觉得今天有些累了,就先到此为止吧。
  他回到垃圾场,钻进那个伪装成集装箱的飞船里。躺在软乎乎的果冻沙发上,他终于又彻底放松下来。
  吸取了这次的教训,明天重新开始吧
  楚授舒展肢体。粉红色的柔软触手自然摊开,如同水母在海洋中遨游。
  与此同时,城市中心,一座和楚授所在的垃圾场形成鲜明对比的高档公寓里。
  刚刚结束应酬的男人,回到家里,卸去一身疲惫。
  他躺进沙发椅,习惯性地点开某绿色app,随意地扫阅着各类榜单。
  快穿,重生,无限,娱乐圈
  看来看去,都是被写滥的热门题材。
  同质化严重。
  男人有些兴致缺缺。叹了口气,决定还是去泡个热水澡。
  退出app之前,手指无意识地一滑。新晋榜单弹了出来。
  男人朝榜单上扫了一眼,视线不由自主地被榜一吸引。
  《烈风》。
  名字倒是没什么特别,只不过由于只有两个字,特别短,在一众诸如《那些年被我虐过的渣男[快穿]》、《重生之我是首富》、《放开那个boss让我来[无限]》、《顶流男团c位是个嘤嘤怪》的文名中,显得十分突兀。
  与众不同,因而显眼。
  光看书名,猜不出这本书是讲什么的。不过这本书高居新晋榜榜一,一定有其过人之处。
  男人耐着性子,点开这篇文。
  十分钟后。
  他眼睛一亮,从沙发椅上坐直身子,开始用双手捧着手机,全神贯注地阅读。
  二十分钟后。手指仍然持续在屏幕上滑动。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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