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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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由 云浅落叶 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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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影后和她的乡下老公
  作者:水煮荷包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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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
  影后白薇重生以后,第一件事就是到乡下把那个跟她订了娃娃亲,比她小三岁的男人裴庭给“娶”了。
  婚后,裴庭背了一袋自己种的红薯进城探班。
  白薇:⊙▽⊙
  裴庭第一次见白薇的保时捷一脸羡慕,白薇笑了笑。
  半个小时候后,裴庭无证上路,开的还挺稳的。
  白薇:你不是不会开车吗?
  裴庭:开拖拉机开惯了。
  白薇:⊙▽⊙
  剧组招待国外投资方,不但有老美,还有老德、老法、老俄,白薇看着裴庭同时跟四国人说四种话,中间还夹杂着四川方言和西北话。
  白薇:你老家不是红薯山的吗?
  裴庭:教我种红薯的那位大叔他会九国语言,我学的不好,就会了七门。
  白薇:⊙▽⊙
  裴庭趴在白薇肚子上:媳妇儿,我们该有个孩子了。
  正在看剧本的白薇:没时间。
  裴庭:我帮你……拍。
  后来,白薇生孩子,裴庭演戏,然后那一年裴庭就成了影帝。
  白薇:⊙▽⊙|⊙▽⊙|⊙▽⊙说好的淳朴乡下少年呢?
  内容标签: 重生 娱乐圈 欢喜冤家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白薇、裴庭 ┃ 配角:元朗、丁晓韵、大咪 ┃ 其它:
  作品评价:
  富家女白薇个性倔强顽固,前世在奸人摆布之下误入歧途,落得个家破人亡的下场,重生后与乡下少年裴庭相遇,被正直却又腹黑的乡下少年渐渐温暖,最终解开前世之谜,一步步走向幸福的故事。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男主人公正直善良,大度包容,女主人公口毒傲娇,顽强不屈,两人相处温馨有趣,值得一读。
  第1章 重生
  七月份,正是天热的时候,不过远离江城市区,位于枫山山脚下的白家别墅却没有那么燥热,中央空调的冷气也很足,但白薇却满头大汗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白薇双手按在心口上,眼直直盯在对面墙上悬挂的液晶电视将近五分钟才慢慢移开视线。电视前面摆放的芭比娃娃、古董花瓶、靠窗的沙发,米白两色的窗帘,以及透过窗子看到的开至荼蘼的蔷薇都恍若梦境。
  从来只在梦里梦到过,但任何一个梦都没有眼前看到的真实,这是梦吗?
  白薇揉了揉脸,接着掐了自己一把,真实的痛感弥漫到整个脸颊。
  这不是梦,这是真的!
  这时,外面忽然响起了敲门声,白薇还没反应过来,声音就从门缝里传了进来。
  “大小姐,您醒了吗?我刚听见声音……”
  陌生又熟悉的声音再度令白薇怔住。
  门被人从外面轻轻的推开了,一位穿着浅灰色工作服、头发一丝不苟盘在脑后的妇人把头伸了进来,看见白薇抱着被子坐在床上,立即微笑道:“大小姐您醒了,花果茶我已经晾好了,您起来后喝一些,天热得多喝些水。”
  白薇定定地望着陈嫂。
  陈嫂老公陈正是白薇爸爸的司机,她跟陈正结婚以后就在白家工作,一晃十几年就过去了。陈嫂到白家的时候,白薇才四五岁,陈嫂是看着白薇长大的。白薇长得漂亮,又善良和气,不像白家其他几个孩子颐指气使,陈嫂比疼自已的那两个儿子还疼白薇。她见白薇盯着自己发愣,只以为白薇是刚睡醒,冲白薇笑了笑就准备把花果茶端进来。
  白薇喜欢喝一些甜甜的花果茶,不怎么喜欢茶和咖啡。
  “陈嫂,我爸和我妈呢?”白薇猝然出声叫住了陈嫂。
  这孩子语气怎么那么急?
  陈嫂心里闪过一念,不过想到这几天白薇跟家里闹了些不愉快,也没多想,正要回答白薇,窗户外面响起了汽车喇叭的声音。
  “白总和谭总回来了,他们今天陪老太太去检查身体了。”陈嫂听见了喇叭声高兴道。
  白总和谭总就是白薇的父母,她爸白存志是白氏集团的总经理,她妈谭惠芬手上也管着两个高尔夫度假村,所以家里的下人称呼他们为白总和谭总。
  白薇本来还要问她奶奶和哥哥的情况,听陈嫂这么一说,忽然记起一些事情,她对陈嫂说:“我知道了,您忙去吧。”
  陈嫂走了,白薇下床走到窗子边,看见一辆黑色的奔驰车停在楼下,车门打开,她爸妈正搀扶着一位银发老太太下车,司机没有下来,但白薇能想到今天开车的是她哥白祺泰。
  白薇眼睛很涩,这种老款的奔驰车在她死前已经很少见了,也就是在两千年左右还算稀有,不过在白家只算是很普通的一辆,是给她哥开的。
  一定是奶奶不想引人注目,才叫她哥开的这辆。
  白薇闭了闭眼眼,没想到一睁眼不是车祸现场,而是十二年前她还在念大学,没有辍学,也没有跟周思盛私奔的时候。
  一想到周思盛,白薇不可抑制地回想起死前发生的一切。
  上一世,因为天生丽质,白薇大一时被星探发现,参演了《璀璨的青春》。这部电视剧虽然不愠不火,却在白薇心里种下了演戏的种子。
  后来她认识了电影学院毕业的周思盛,爱情和事业都齐活了,一腔热血的白薇便对家里说要去演戏,结果遭到了一致反对。那时候的白薇在周思盛的鼓动下,做了后悔一辈子的决定,她跟周思盛私奔了。
  开始,白薇很幸运,靠着满是胶原蛋白的脸接了好几部电视剧,但不管她怎么努力,要么是“剧不红人也不红”,要么是“剧红人还不红”。她倒没觉得什么,她是真心爱演戏,但渐渐的周思盛按捺不住了,话里话外地暗示白薇要机灵一点,听话一点。
  白薇不是不懂周思盛说什么,只是诧异他怎么能说出那样的话,那时候,两个人已经领了结婚证。
  倒霉的时候总是更倒霉,有一次不知道怎么回事,白薇一连半年都没有接到任何戏。周思盛开始不经常回他们租的那个房子,回来就是对她冷言冷语或者瞧也不瞧她。
  忽然有一天,周思盛带她出去吃了顿饭,白薇本来以为是分手饭,但没想到第二天周思盛带给她一个好消息,他把她推荐给了一位电影导演,那导演也看上了白薇。
  这是白薇第一次演电影,还是戏份不轻的女二。从那以后,白薇星途再度坦荡起来,直到几年后她荣登飞花奖影后,网上突然爆出了她许多不堪入目的裸/照。
  白薇以为那是假的,有人陷害她。但是看到照片后,她发现那些照片的确是她,每一张都媚/骚入骨,放荡不堪的连她都不敢直视。
  周思盛疯狂地运用一切势力阻止裸/照的扩散。
  那时的她如同行尸走肉,濒临崩溃,这时她哥找到了她,劈头把一叠照片摔在她脸上。本来没什么反应的她突然跟疯了一样推了她哥一把。
  她忘了她哥站在台阶上,她哥滚下去之后直接被一辆车撞飞了,人昏迷不醒,进了重症监护室。
  白家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白薇的名字永远从白氏族谱上剔除。
  白薇被驱逐出了白家,白父白母与白薇恩断义绝。
  本来决定跟周思盛摊牌的白薇犹豫了,周思盛是她的丈夫、经纪人,那些裸/照是怎么流出去的,没有人比周思盛更清楚,但当周思盛一脸“憔悴”地对她说他“已经尽力消除这件事的影响,没查到是怎么发生的”时候,她却选择了沉默。
  一夜之间,万众瞩目的影后沦为人人唾弃的荡/妇,也成为华国权贵圈的笑柄,更成为白家的耻辱。
  白薇无路可走,除了依赖周思盛这条毒蛇,以期再度翻身报仇。
  周思盛在尽力减轻这件事的影响,白薇疲惫不堪地等着,那个时候周思盛已经是国内闻名的青年导演。但事不遂人愿,白薇的名声根本没能捡起来。或者说,根本不可能捡起来。
  没过多久,在白薇快被各种舆论和人身攻击击垮的时候,周思盛对外宣布“原谅白薇,永远爱白薇,永远不会跟白薇离婚”。
  周思盛变相坐实白薇主动出卖肉体,同时把自己打造成了圣父。
  周思盛的事业达到一个从未有过的高度。
  他抛弃了白薇,早在拍下第一张裸/照更早之前的时候。
  白薇延误了时机,想翻案根本不可能,没有人肯听她讲话。
  十八岁与周思盛相恋,二十二岁同周思盛结婚,三十岁站在飞花奖影后的奖台上,直到裸/照流出之前,整整十二年白薇都信任爱慕着周思盛,却落得个如此下场。
  戏如人生,人生如戏。白薇几度自杀,都被周思盛发现救了回来。白薇这时候死了,旁人只会以为是他逼死了白薇。周思盛派人二十四小时盯着白薇。
  白薇求周思盛放过自己,周思盛搂着新欢对白薇说“那不可能,我不会同你离婚的”。然后,白薇被周思盛送到了美国,美国的精神病院。
  白薇在那个精神病院呆了三年,后来有一天趁着护士不注意逃了出来。
  她刚跑到马路上,就被迎面而来的一辆车撞死了……
  白薇抱住头蹲下,身子靠着墙壁,这一刻,濒死的感觉似乎还留在体内,她的手不停地摩挲着自己的脸,似乎想通过这样用力的方式把自己搓回来,直到额头碰到一个硬硬的东西。
  白薇视线落在自己的手腕上,她的皮肤很白,白到手腕有些发青的感觉,那纤细的腕子上戴着一个不起眼,看不出是什么木料做成的镯子。
  这个木镯,她死的时候戴着的东西也跟着重生了?
  不,白薇很快又想起了一些事情。木镯不会重生,也不可能穿越时空到这里。它之所以被她戴着,是因为家里刚来过一位不速之客,就是跟她从小定下娃娃亲的那个人,几天前,那个人找到这里,要求白家兑现当年的婚约。
  这个木镯,就是当年的定亲信物。
  那一天……当时她是怎么想的,白薇皱眉回忆起来。
  大约是现在这具身子年轻,她很快就想起来了。那时候的她觉得这就是一个笑话,不但没有下楼去见那个人,还躲在楼上跟周思盛打电话讲了这件事情。
  第2章 木镯
  其实在她很小的时候,那时候她爷爷还活着,爷爷带她去探望过那个据说对白家有救命之恩的人家,那是一个偏远的不能再偏远的山区,下了车还又走了三天。在那儿发生了什么白薇不记得了,唯一记得的是去的时候好好的,回来了带了一身蚊子包。
  她怎么可能会嫁给那么……不止是穷,还没文化的人。
  那个人来之后,白薇找陈嫂打听了,他爸问那个人念过什么书没有,那个人说“念过一年高中,后来老师见我读书走的路太远,就让我回家了”。
  什么鬼,明明是读不下去了,白薇心想。
  后来,那个人好像还等了几天,不过他没住在白家,是住在外面的小旅馆。
  他是什么时候走的白薇不知道了,应该是看白家没有把女儿嫁给他的希望,又或是见过白家的富丽堂皇,自惭形秽就走了。
  这个木镯他也没要走。
  反正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那时候的她是这么想的,所以才一时心血来潮找出来戴在了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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