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人世间 那些事(4 / 6)
“是,主人。”阴风起,一闪而逝。
大门外,李小三看着派出所里面阴沉沉的就好像是鬼蜮一般,一点动静也没有,一片死寂,心里顿时就悲苦了起来,一瞬间,他的眼里就留下了泪来。
“林风啊林风,你要是有一点的好歹,老子就是告到京城也要给你讨要一个公道!”李小三狠狠的说到。
不远处,两个恶鬼对视了一眼,这个主人的朋友,不错。
李小三看了再也忍不住了,冲着里面大叫,“林风?林风?你好吗?你怎么样了?”
“我没事,林风的声音传了过来,你不要进来,记得天亮就马上去找楠楠。”
“好,我这尽快去,”李小三大叫了一声。
“林风,你一定要坚持!”
说完,看了一眼死气沉沉的派出所,转身而去,挟带着一身的疲惫,满心的恨意,满腔的不甘,转身而去!
而在审讯室里面,林风的手指轻动之下,那张所长的衣服就诡异的自己动了起来,一支烟飘了起来,瞬间到了林风的嘴里,林风的意念一起,一丝炽烈的光芒一闪,他嘴里面的烟瞬间就燃起了青烟,此等诡异的情景要是让人看带到了那不吓死!
地上一地的警察,而审讯用的犯人椅子上有个清秀的少年嘴里叼着烟,眼中有丝丝的伤感,有丝丝的无奈,更有有丝即将要爆发的霸气。
林风,在忍!但,他却是即将要忍不住了。
房中,有个鬼影若隐若现,那是有个数百年的凶灵!诡异的场景,可怕的场面!
“主人,我杀了这些人吧?”凶灵看了一眼地上的警察。
林风摇了下头,“这事等等再说!”
深吸了一口烟,淡淡的看了一眼外面发白的天色,答非所问的说了一句,‘这烟不错啊,大中华,呵呵,好烟!“
“凶灵,”林风淡淡的说到,天亮之后,要是还是这样的人,这样的事,杀!
“这里所有的人,全部夺其魂魄,然后,在这个城市里面,只要看到这样的人,这样的警察,或者是类似的不平事,我给你权限,一个字,杀!我不介意这里的一切混蛋消失!”
那凶灵一呆,“主人,您,是要把这里变成一个,一个……。”
林风淡然的一笑,“世间不平,我来治!公理不在,呵呵,我来罚!”
说到这里,本人不得不说一句,我本人是真的对警察没有有点的偏见,但,在以前,我却是真的见过一些事,有些不平事,一些发人深省的事……。
而想必,这样的事很多的人都见到过,和看到过,就好像现在的那些战斗力足以荡平倭寇横扫美帝踏平阿三的都市城管一般。
好在,现在的国家的法制是越来越朝着好的方面走的,然而,在这一方面,我却看到了有些让人愤慨的事,那就是,那些小偷,不管是入室盗窃或者是在大街上行那人人得而诛之的事的时候,而受害者还有捉拿小偷的人们,却是不敢伤了那些小偷,要不然那就是有个伤害罪!
真不知道那些所谓的法学家们是怎么想的,难不成是脑子进水了?或者是他们家里面有人干着这个?
要不然,怎么会有这样的奇事!这样的事,就在郑州就发生了一起,有的士司机为了帮一女士捉拿抢包的贼人,那贼人在逃跑的时候撞到了护栏上断了腿,然后,那的士司机就被告了!
而且,是无条件的伤害罪,拿钱给那小偷治伤不说,还要面临故意伤害的罪名!这世道,这样的事,让人情何以堪啊!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太多了!
而那入室盗窃者,在面对少女沉睡之时,不但盗窃,反而行人神共愤之事,这些,就是那些法学家所要的结果吗?
假如,这样的事是发生在了你们的身上呢?又或者说,就是你们的家里的一份子就是干着个的,那么,就是另一说了。
不平,则鸣啊!有一邻居,家有小儿在睡,而两口子有事外出,而盗贼适时入室盗窃,好在邻居恰好赶回,小偷逃,主人赶上打之,后来警察到了,带走了小偷。不过,不久之后,邻居就见到了小偷,那厮就在邻居的家门口附近转悠,看到了邻居,眼中看到了邻居反而迎了上来,大言不惭的看着邻居怀里的小孩说到,吆喝,小孩子不错嘛,邻居一怔,怎么也想不到这厮就这么快的就出来了。而那小偷看了邻居那惊讶的眼神,得意了,走好了哦,记得带好小孩子哦!说完一笑转身而去……
而后,邻居在无奈彷徨的情况下,只好搬家了…… ↑返回顶部↑
大门外,李小三看着派出所里面阴沉沉的就好像是鬼蜮一般,一点动静也没有,一片死寂,心里顿时就悲苦了起来,一瞬间,他的眼里就留下了泪来。
“林风啊林风,你要是有一点的好歹,老子就是告到京城也要给你讨要一个公道!”李小三狠狠的说到。
不远处,两个恶鬼对视了一眼,这个主人的朋友,不错。
李小三看了再也忍不住了,冲着里面大叫,“林风?林风?你好吗?你怎么样了?”
“我没事,林风的声音传了过来,你不要进来,记得天亮就马上去找楠楠。”
“好,我这尽快去,”李小三大叫了一声。
“林风,你一定要坚持!”
说完,看了一眼死气沉沉的派出所,转身而去,挟带着一身的疲惫,满心的恨意,满腔的不甘,转身而去!
而在审讯室里面,林风的手指轻动之下,那张所长的衣服就诡异的自己动了起来,一支烟飘了起来,瞬间到了林风的嘴里,林风的意念一起,一丝炽烈的光芒一闪,他嘴里面的烟瞬间就燃起了青烟,此等诡异的情景要是让人看带到了那不吓死!
地上一地的警察,而审讯用的犯人椅子上有个清秀的少年嘴里叼着烟,眼中有丝丝的伤感,有丝丝的无奈,更有有丝即将要爆发的霸气。
林风,在忍!但,他却是即将要忍不住了。
房中,有个鬼影若隐若现,那是有个数百年的凶灵!诡异的场景,可怕的场面!
“主人,我杀了这些人吧?”凶灵看了一眼地上的警察。
林风摇了下头,“这事等等再说!”
深吸了一口烟,淡淡的看了一眼外面发白的天色,答非所问的说了一句,‘这烟不错啊,大中华,呵呵,好烟!“
“凶灵,”林风淡淡的说到,天亮之后,要是还是这样的人,这样的事,杀!
“这里所有的人,全部夺其魂魄,然后,在这个城市里面,只要看到这样的人,这样的警察,或者是类似的不平事,我给你权限,一个字,杀!我不介意这里的一切混蛋消失!”
那凶灵一呆,“主人,您,是要把这里变成一个,一个……。”
林风淡然的一笑,“世间不平,我来治!公理不在,呵呵,我来罚!”
说到这里,本人不得不说一句,我本人是真的对警察没有有点的偏见,但,在以前,我却是真的见过一些事,有些不平事,一些发人深省的事……。
而想必,这样的事很多的人都见到过,和看到过,就好像现在的那些战斗力足以荡平倭寇横扫美帝踏平阿三的都市城管一般。
好在,现在的国家的法制是越来越朝着好的方面走的,然而,在这一方面,我却看到了有些让人愤慨的事,那就是,那些小偷,不管是入室盗窃或者是在大街上行那人人得而诛之的事的时候,而受害者还有捉拿小偷的人们,却是不敢伤了那些小偷,要不然那就是有个伤害罪!
真不知道那些所谓的法学家们是怎么想的,难不成是脑子进水了?或者是他们家里面有人干着这个?
要不然,怎么会有这样的奇事!这样的事,就在郑州就发生了一起,有的士司机为了帮一女士捉拿抢包的贼人,那贼人在逃跑的时候撞到了护栏上断了腿,然后,那的士司机就被告了!
而且,是无条件的伤害罪,拿钱给那小偷治伤不说,还要面临故意伤害的罪名!这世道,这样的事,让人情何以堪啊!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太多了!
而那入室盗窃者,在面对少女沉睡之时,不但盗窃,反而行人神共愤之事,这些,就是那些法学家所要的结果吗?
假如,这样的事是发生在了你们的身上呢?又或者说,就是你们的家里的一份子就是干着个的,那么,就是另一说了。
不平,则鸣啊!有一邻居,家有小儿在睡,而两口子有事外出,而盗贼适时入室盗窃,好在邻居恰好赶回,小偷逃,主人赶上打之,后来警察到了,带走了小偷。不过,不久之后,邻居就见到了小偷,那厮就在邻居的家门口附近转悠,看到了邻居,眼中看到了邻居反而迎了上来,大言不惭的看着邻居怀里的小孩说到,吆喝,小孩子不错嘛,邻居一怔,怎么也想不到这厮就这么快的就出来了。而那小偷看了邻居那惊讶的眼神,得意了,走好了哦,记得带好小孩子哦!说完一笑转身而去……
而后,邻居在无奈彷徨的情况下,只好搬家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