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君陌玄是奸夫?(1 / 4)
“委屈的不是我,是阿欢。怀信,我们这些年真的亏欠阿欢太多了。
今日老夫人对待阿欢的态度你也看见了,若真是疼爱阿欢,她又怎么会相信一个丫鬟的话都不相信你和阿欢的解释?
她甚至没有给过阿欢解释的机会。”
沈月鸢说着说着便哽咽了起来,容怀信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却发现自己根本找不到可以为老夫人辩解的方法。
“这件事情确实是母亲做的不对,我也不知为何母亲会变成如今的这个样子。”
沈月鸢一听容怀信这话,便知道容怀信还未完全对老夫人死心。
虽然早有预料,但真正听到容怀信说出这些话时,沈月鸢还是忍不住有些失望。
从前她便劝过容怀信,老夫人并不是表面看到的如此简单。
可无奈老夫人掩藏的太好,容怀信的心思又太过单纯。
根本就看不到老夫人的狼子野心。
原本她以为经过这件事情,容怀信可以醒悟,可事实证明还是自己高估了他。
从前为了容怀信,沈月鸢可以忍,愿意去忍老夫人做的一些事情。
可今日长欢榭中发生的种种,犹如当头棒喝一下子便敲醒了沈月鸢。
从前她看在容怀信的面子上,将老夫人送来的人留在府中做着无关紧要的营生。
可是老夫人居然利用这些人没有惊动任何人直接登堂入室进了容欢的长欢榭。
若不是谷雨前来报信及时,沈月鸢不敢想象容欢会遭遇什么。
说不定百口莫辩之下便被老夫人带来的人直接带出候府。
等到自己知晓的时候,见到的也许就是容欢的尸体了!
这样的事情,沈月鸢便是想想也觉得十分后怕,为了避免这种事情再次发生。
这一次无论如何她都不会将这些害群之马留在候府,留在自己儿子女儿的身边。
“我知道你不相信这些事情是老夫人所做,在你心中可能还会觉得老夫人是受人蒙蔽。
但今日之事你也看见了。老夫人对阿欢的态度根本就不可能作假!
若是她真的没有心怀不轨,为何送来那四个年轻貌美的丫鬟?又为何她登堂入室都没有惊动候府中的任何一个人?
若是再任由她继续下去,这个忠勇候府,迟早会变成她的天下。
怀信,我不拦着你孝顺老夫人,可我不能不为我们的孩子打算。不管如何,老夫人送来的这些人我一个都不会留在候府。
如果你不愿意的话,那我便带着孩子们去江州,去父亲那里。
父亲虽然已经退朝,可依旧是太傅之尊,江州虽然没有雍都城繁华,可至少能让阿欢她们安全的长大。”
容怀信听到沈月鸢连回娘家这样的话都搬了出来,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哪里还敢再为老夫人说话,连忙开口。
“这整个候府的事情都是夫人做主,夫人若是不想留着母亲送来的人那就送回丞相府倒也罢了。何必还提回江州的事情呢?” ↑返回顶部↑
今日老夫人对待阿欢的态度你也看见了,若真是疼爱阿欢,她又怎么会相信一个丫鬟的话都不相信你和阿欢的解释?
她甚至没有给过阿欢解释的机会。”
沈月鸢说着说着便哽咽了起来,容怀信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却发现自己根本找不到可以为老夫人辩解的方法。
“这件事情确实是母亲做的不对,我也不知为何母亲会变成如今的这个样子。”
沈月鸢一听容怀信这话,便知道容怀信还未完全对老夫人死心。
虽然早有预料,但真正听到容怀信说出这些话时,沈月鸢还是忍不住有些失望。
从前她便劝过容怀信,老夫人并不是表面看到的如此简单。
可无奈老夫人掩藏的太好,容怀信的心思又太过单纯。
根本就看不到老夫人的狼子野心。
原本她以为经过这件事情,容怀信可以醒悟,可事实证明还是自己高估了他。
从前为了容怀信,沈月鸢可以忍,愿意去忍老夫人做的一些事情。
可今日长欢榭中发生的种种,犹如当头棒喝一下子便敲醒了沈月鸢。
从前她看在容怀信的面子上,将老夫人送来的人留在府中做着无关紧要的营生。
可是老夫人居然利用这些人没有惊动任何人直接登堂入室进了容欢的长欢榭。
若不是谷雨前来报信及时,沈月鸢不敢想象容欢会遭遇什么。
说不定百口莫辩之下便被老夫人带来的人直接带出候府。
等到自己知晓的时候,见到的也许就是容欢的尸体了!
这样的事情,沈月鸢便是想想也觉得十分后怕,为了避免这种事情再次发生。
这一次无论如何她都不会将这些害群之马留在候府,留在自己儿子女儿的身边。
“我知道你不相信这些事情是老夫人所做,在你心中可能还会觉得老夫人是受人蒙蔽。
但今日之事你也看见了。老夫人对阿欢的态度根本就不可能作假!
若是她真的没有心怀不轨,为何送来那四个年轻貌美的丫鬟?又为何她登堂入室都没有惊动候府中的任何一个人?
若是再任由她继续下去,这个忠勇候府,迟早会变成她的天下。
怀信,我不拦着你孝顺老夫人,可我不能不为我们的孩子打算。不管如何,老夫人送来的这些人我一个都不会留在候府。
如果你不愿意的话,那我便带着孩子们去江州,去父亲那里。
父亲虽然已经退朝,可依旧是太傅之尊,江州虽然没有雍都城繁华,可至少能让阿欢她们安全的长大。”
容怀信听到沈月鸢连回娘家这样的话都搬了出来,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哪里还敢再为老夫人说话,连忙开口。
“这整个候府的事情都是夫人做主,夫人若是不想留着母亲送来的人那就送回丞相府倒也罢了。何必还提回江州的事情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