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8章全市进行彻查(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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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法医出具的尸检照片十分骇人,死者鲍静峰的脖颈处像捆了一条粗大的红色锁链。他的颈部被连续刺切7刀,深达颈椎,颈部几乎离断,还有一刀割在右耳附近。
  凶手的作案手段极其残忍。
  上午七点多,刑警赶到现场,拉起了长长的警戒线。案发现场除了银行卡、废置的木质挡板以外,还发现了一个灰蓝色手提帆布袋和一只右手黑色细纱手套。
  “警察来之前,我翻过老刘的衣服,他的手机不见了。”叶霖在公安局询问室里回忆称。
  鲍静峰的手机是单位配发的,设有定位系统。民警循线追到一家手机维修店,从老板那里获知嫌疑人大致的体貌特征。
  同时,根据案发现场周边的道路监控,很快就在郊区的一家出租屋内擒获了嫌疑人王松维。他28岁,无业。
  作为市委书记,张峰当然关心这起案件的侦查、审讯工作。
  这桩命案首先是定罪问题,东华市公安局移送的罪名是“抢劫”,依据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书证、鉴定意见、现场勘验记录和审讯、辨认录像,刑警认为嫌疑人王松维杀人纯粹是为了“谋财”。
  然而,东华市检察院则认为,王松维犯的是“故意杀人罪”。尽管他在侦查阶段承认抢劫,但在此后几份笔录里,都否认了这种说法,而且从王松维的下刀位置足以判断发生死亡后果。
  同时,在案卷材料中,有多位证人表示王松维经济拮据,曾多次向自己借钱,房东也说他长期拖欠租金,但这些情况与嫌疑人的杀人行为并无直接因果关系。
  虽然作案时间发生在夜晚,绿化带也确实存在光线不足的情况,但是根据王松维的供述可以确定,他下刀的位置全部集中在被害人的头部,而且力度很大。
  按照常识,单纯抢劫的话,完全没有必要下如此死手,那么真实原因是什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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