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七章 发如血(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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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永昌大发神威,干掉了一头家族世仇“猾褢”,那是在天坑的西边地底洞穴。
  天坑的东边,没有地底洞穴,只有一间石室。
  这儿能发光的灵芝被苗雪萍一扫而空之后,乌漆嘛黑的,老拳师白经略待不下去。
  于是他提着马逸仙的衣服后领子,把这人拎到了外面森林里。
  这儿有上面的光线照下来,舒服多了。
  白经略这辈子没什么其他爱好,就两个,一个是修行,另一个就是喜欢没事儿喝二两。
  因为爱喝酒,白老爷子这辈子没少耽误事儿。
  包括入赘云家,说到底也是贪杯误事。
  白老爷子跟其他护道人还不一样,他不是云家自幼收养的孩子。
  当年,他是门里的拳师,白家传人。
  白家的“醉猿迷踪”,是门内响当当的拳路,白老爷子年轻的时候,那是直眉瞪眼奔着拳法大宗师去的,压根就没想过去当什么云家的护道人。
  “醉猿迷踪”这门功夫,最好是有点儿醉意,打起来才厉害,所以白家人都好喝几口,白经略自然也不能例外。
  有一次出门的时候,白经略遇上了一姑娘,几杯马尿灌下去,灯下看美人,那是越看越精神。
  于是就吹灯拔蜡,鸳鸯被里成双对。
  结果该办的事儿办完,这才知道身边这姑娘是云家人,名叫云碧华。
  这就算闯了祸了。
  后来云家护道人找上门,白经略一人做事一人当,再加上年轻气盛,应下了车轮战。
  白老爷子那会儿能耐已经很不错了,灌了一葫芦好酒之后,用“醉猿迷踪”连败三位护道人。
  最后体力不支,被第四个摁地上了,这才入赘了云家。
  入赘是入赘了,不过往后的日子,一开始倒是还行。
  老婆云碧华别看是个家主,可在家里什么都听他的,只是喝酒不高兴,会闹小脾气。
  早年间,他也曾期望着自己两个女儿长起来之后,招俩对脾气的姑爷进来,能陪他喝两杯。
  结果大女儿的姑爷,是云家的家养子,一个唯唯诺诺的怂货,老白看不顺眼。
  小女儿的姑爷,老白倒是看着挺顺眼,只是小姑爷能耐太大,还是猎门魁首,居然把自己女儿娶出家门了。
  后来,大女儿眼看要悟灵成功,结果莫名其妙就疯了,自杀而亡,老白是白发人送黑发人。
  小女儿倒是天资骄人,在云家传承里一日千里,可惜如今人也失踪了。
  想到这里,白经略心里有些伤感,从腰间摘下了一个酒葫芦来,拔开软木塞子喝了一口。
  酒不错,只是借酒浇愁,心里越发不是滋味。
  至少得有盘菜嘛。
  正好,天坑顶上周令时动作快,这会儿肉香已经飘下来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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