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骑狼少年(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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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狼的吃相啊。”牧民们心里嘀咕了一句,但原本高高悬着得心,却放下来了。
  肯吃东西,那就说明有得谈。
  那就继续上肉吧,把这少年喂饱了,再打听他的底细不迟。
  结果牧民主人家的这个决定,让他们后悔了一个冬天。
  因为这小子实在太能吃了。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跑老子。这少年一个人,一顿饭干掉了三头羊。
  于是到底是不是留他吃第二顿,这就成了一个问题。
  这里的牧民饮食习惯跟国内大部分地区不一样,主食是肉。
  肉类营养丰富,而且消化得慢,所以一日三餐是无从谈起的,往往一两天才有一顿大餐。
  可就算是一两天一顿,以这少年的饭量,待一个礼拜,这户牧民的羊群就得少一小半。
  如果这少年是客人,那主人家不会心疼。
  游牧民族的待客之道,那是自古传承的,客人越不客气,主人越高兴。
  可现在的问题是,这小子到底是不是客人?
  这事儿困扰了这户牧民两天时间,直到第三天晚上,才终于知道了答案。
  因为这天晚上,狼来了。
  这里的狼,是生活阿尔泰山脉的森林狼,体型比蒙古草原上的草原狼大得多,个别强壮的,能长得跟毛驴一般大小。
  然而像这次这么大的狼,牧民们还是第一次看到。
  那是一头肩高和人类相差仿佛的大狼,足有一米七上下,体长接近五米,通体雪白,眼珠子是蓝色的,就跟蓝宝石一样。
  这匹白狼又大又漂亮,面向威严而不狰狞,让牧民们兴不起抬枪的念头。
  可它慢悠悠走进牧民营地的时候,牧民家里养着的十多条牧羊犬,全都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屎尿拉了一地。
  它走到帐篷门外,和少年相遇。
  这时候主人家才知道,原来少年并不是哑巴,他会说话。
  只见他轻轻摸着白狼的脑袋,嘴里轻声地说着什么,然后一个翻身,骑上了白狼的背部。
  人在狼背,那少年跟主人家抱拳拱手,笑容灿烂。
  然后他嘴里呼喝一声,一人一狼呼啸而去。
  主人家依稀看到,那匹狼身上的褡裢里,插着一把细长的唐刀。
  刀柄护手处,一个烫金的汉字异常醒目。
  “章”。
  这是塞北章家最后的传人,在自己十八岁“成人狩”的第一次行动。
  他保护了一队牧民三天时间,直到他们远离某只猛兽异种的威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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