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和上司恋爱了 第3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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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罪魁祸首就是眼前这个女人。
  现在这个女人居然还挑衅她,她凭什么啊?沈乔差点要当场气死,呼吸不畅。
  但很显然,迟枝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她知道对方还想跟她说些什么,但是迟枝觉得自己和沈乔很难达成共识。
  因为这件事情很复杂。
  所以她脚步没有停。
  只是,还没有等她走出四五步,就又忽然听到对方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我记得,迟小姐你好像还是一个作家。”
  “笔名应该是……丁哩哩?”
  不得不说,沈乔的这个方法很奏效。
  话音未落,迟枝的脚步便停滞住了,重新转身看向对方。
  对面的女人对此也很满意。
  “我看了看,你现在呢有三本作品,还有一个是放着正准备写。这样吧,只要你答应我从恒盛辞职,去另外的城市发展。我不仅可以帮你提供新的工作,额外的,你可以开个价,我会把你这几本书的全版权都买下来。”
  两人之间不过几米的距离。
  玻璃窗外午后的阳光照射进来,恰好落在沈乔面前的那张桌子上。
  阳光打亮了女人五官标志的脸,衬得杏眼明亮,涂了玫瑰色唇釉的嘴唇更加鲜艳。
  迟枝回过头看着她,皱了皱眉。
  但没有说话。
  沈乔看她没有说话,觉得像是有戏,继而又补充了一句说:
  “我不觉得你有什么能拒绝我的理由。根据我找人做的调研来看,像你这样没有什么名气和作品的小写手,要不是遇上了我,或者说正好有这个机会,可能一辈子都卖不出去。”
  本来迟枝对沈乔还没有什么意见的。
  她只是觉得对方有点像是活在幻想空间里,长得很漂亮,但想法也很天真。人的心思不坏,估计就是从小活在蜜罐子里,养成了这样的性格。
  但沈乔刚刚说的那句话确实让她有点生气。
  迟枝咬了咬唇,回道:“那我觉得可能是您手下做的调研还不够全面。”
  “我当然希望我作品的版权可以卖出去,没有人不喜欢钱,也没有人不希望自己的作品还可以用另一种形式来呈现。”
  “但如果对方是因为其他原因,将购买版权作为是一种手段或者是交换筹码,而不是喜欢和重视作品本身的话,那就还不如算了。”
  “你说得对,我可能一辈子也不一定卖得出去。”
  “但那又怎么样呢?”
  “影视也好,有声也好,漫画也好,都只是作品的另一种展现形式,一种二次创作的过程。就算是卖出去,遇到了无良的公司或者不上心的剧组,就算拍出来做出来,也早已经不是作者笔下作品和人物本身的样子了。”
  “对于我自己而言,当我创作出那个故事和人物的时候,就是这个故事最好的状态了。每个人物都是真实存在的,并不需要用其他的形式来证明他们的价值。”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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