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12)(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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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
  「这上面的地址是你目前的居住地没错吧?」
  「对。」
  「也是目前王子豪的居住地址吗?」
  辩护律师站起来说:「抗议,王子豪的居住地和本案无关。」
  「法官大人,这是釐清王子豪动机的重要问题。」
  「抗议驳回。」法官回覆。
  「证人请你回答。」
  「王子豪四年前就和我分居,之后便独自一人住在天方出版社。」叶丽娟不疾不徐回答。
  「叶小姐,这是为什么?」
  「我曾经遭受他的暴力对待。」
  「谁?被告吗?」
  「是被告。」
  「当时有没有通报警方?」
  「没有。」
  「那么叶小姐,十二月二号案发当天早上,你是不是有到天方出版社找被告。」
  「对。」
  「你去找王子豪是为了什么?」
  「讨论公事。」
  「结果呢?」
  「受到了他的暴行。」
  「是他吗?」检察官指向王子豪。
  「是。」
  「更明确一点,你所谓的暴行是否正如这张医院开的验伤单所载。」检察官拿出验伤单,交给通译递给审判长审阅。「下体撕裂、红肿以及手臂上的瘀痕。」
  「异议!」辩护律师拍桌大喊。「我方事前没有收到这项证据,准备程序中没有提出相关物证申请,我方主张此验伤单不具备证据能力。」
  「庭上,当时验伤报告尚未出炉,因此没能及时申请,上面有主治医生的签章足以证明其效力,请庭上作为证据使用。」
  「同意受理,拿去印三份出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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