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出名要趁早 第1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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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可爱的男生,都可以做她儿子了,她以后要是能有这么可爱的儿子就好了。
  这话要是被十年后的曾宇泰听到,他一定会把曾莎堵到小墙角里,壁咚她,然后说,“我跟你生。”
  终于熬到下课,班上的男孩女孩一哄而上,团团围住了丹尼尔的座位,每个人问的问题都花样百出。
  “丹尼尔,你的爸爸还是妈妈是外国人呀?”
  丹尼尔害怕的看着黑压压的人群,回道,“我妈妈是中国人,爸爸是澳大利亚人。”
  “丹尼尔你的英文好吗,看你中文挺好的,你从小学的就是中文吗?”
  “我...双语一起学的...”
  ......
  最后一个问题居然是,“丹尼尔你怎么没去另一个校区的国际班,跑到我们这边干嘛呀!”
  这个问题是曾宇泰让一个孩子帮忙问的,碍于面子,他现在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瞅着这边的情况。
  “我...”丹尼尔结结巴巴后来鼓起勇气回答说,“因为我很喜欢莎莎,所以就告诉妈妈爸爸转校过来了。”
  “噗...”正抱着水瓶喝水的曾莎差点没吐出来。
  曾宇泰听了拍桌而起,后面一声巨响,把曾莎又吓了一跳。
  孩子们一听丹尼尔的回答,纷纷转头过来看想要挖地洞把自己藏起来的曾莎,只见她一手撑着脑袋,背对着他们,看不见脸。
  这个年纪的小孩,怎么这么疯狂,一个曾宇泰不够,又来一个。
  虽然在曾莎这个年纪的时候,会对班上某个学习好长得好看的男生,产生好感,但是也不会做出这么明目张胆的举动,恐怕再这样下去,这个班她都待不下去了。
  自从听到丹尼尔这个孩子说喜欢自己以后,曾莎就不能用平常心与他沟通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避而远之,采取与对曾宇泰一样的策略。
  放学后,曾莎麻利的收拾好自己的书包,准备奔出去的时候,丹尼尔这个孩子叫住了她,“莎莎,等下可以一起走吗,我刚来,不太熟悉这里,之前从出生到现在一直都在澳大利亚长大。”
  曾莎想直接干脆利落的拒绝他,深呼吸一次,“很抱歉,我比较习惯一个人。”很感谢你能够喜欢我的作品,但我不能和你产生过亲密的关系。
  丹尼尔的眼神有些失落,白皙的小手紧紧的抓在椅背上,“那好吧,没关系。”随即又咧嘴一笑,掩饰自己的情绪。
  曾宇泰背上书包,得意一笑,曾莎放学只能和他一起走。
  曾宇泰来到曾莎座位旁,“曾莎,我们走吧!”
  丹尼尔吃惊的望向他们两人,曾莎白了曾宇泰一眼,绕过他,“谁跟你一起走。”说完先行走出教室。
  曾宇泰迅速打起精神来,笑着对丹尼尔说拜拜,然后追了上去。
  教学楼的广场上,曾莎快步的走着,曾宇泰费力的追着,“你看,你还不是和我一起走了。”得意的说着。
  “那是你死皮赖脸硬要跟着!”曾莎毫不留情的泼他冷水。
  曾宇泰朝她吐了吐舌头,“我就是死皮赖脸怎么了,你来咬我呀!”
  “不要脸!”一边说着,曾莎一遍快速的下着台阶,曾宇泰也紧紧的跟着。
  丹尼尔站在教室门口,望着外面一男一女两个身影,勉强嘴角咧出一丝笑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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