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枪(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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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胡子武将低吼一声,敢死队准备已久的燃具四面乱丢,不过片刻,火光四起,尤其是重点照顾的攻城器具上,几乎都燃烧了起来。
  这是敢死队真正的目标。
  “你误会了,我们并不打算用这些玩意攻克你们葛家堡。”
  一道温柔的男声响起,再然后,马蹄声响起,昏沉的黄雾之中,马蹄声响起,是一只漂亮的、稍显有些矮的小母驹,以及驾在马身上,那一根碗口粗的马上枪。
  人枪合一。
  枪是标准的马枪,纯钢制,相当于两个人那么长,诡异的是,这一枪刺杀过去,竟然不带有一丝风声。
  要知道就算是一根普通木杆子,用力一挥都会带出‘呼呼’的风声。
  若没有对方的话,若不是马蹄声的响动,他根本不会注意到有这么一口枪。
  而且对方那相当于提醒的声音,也代表着对方根本不屑,或者说不用偷袭。
  葛大胡子也是宿将,知道这时候只能进不能退,大吼一声,两臂高鼓,手中两口大刀一前一后,像车轮一样连劈了过去。
  这是他的惯用招,号称车轮烈火斩,最强的一次记录,是在一次战场上,连续将十个披甲兵丁一劈两半,因此得了‘车轮将军’的美名。
  然而刀枪相撞,大胡子虎口直接崩裂,一股猛力直接把自己挑飞当场,大胡子脑海一片空白,两口大刀一前一后落下来,插在地上,刀面上透出一个腕口大的洞。
  “十马之力!”
  一个精锐骑兵,有着一手惯用的枪术,骑着一匹高头大马,人马合一使出的刺枪,其爆发的力量差不多有七百斤到一千斤,也就是一马之力。
  但对方一枪之下,竟然相当于一个精英骑兵,一匹高头大马,人马合一爆发出的力量乘以十倍,并且全数汇聚于枪头那一点上。
  这种力量的恐怖已经超越了人力的范围,达到了枪术深层次才有的一种变化。
  一枪之下,大胡子看到了无数密密麻麻的枪影。
  “原来是武状元的枪!”
  据说中土唐国武状元考核之中,枪术一环用的是千斤枪,枪身端着一碗水,然后百丈之距冲刺,连裂十甲而水不溢,便是状元之才。
  对方出枪,用时轻描淡写,刺出来却有十马之力,称之为武状元枪,绝对绰绰有余。
  “武状元枪么,”白面小将喃喃自语,“以前军中的枪术大比,我都只能得第二。”
  那坐下的小马驹突然叫了几声,向一个方向撒蹄子跑了过去。
  “怎么,撞上熟人了么?”
  冒险进入敢死队,并且一路闯杀到吕阀中军,点火烧攻城器具,戚笼三人可以说是对的起葛家堡的大饼了。
  接下来,三人便准备开溜了。
  事实上,如此大范围的‘移动鬼打墙’,不可能真的把所有人都困在军阵中出不来。
  如果任何人都出不来的话,那就不是法阵,而是神阵了。
  武平军府常年对抗陈国五大阀,洪小四经验十足;加上有无头骷髅在上空牵制,就算一时找不到赶尸道人,脱身的概率也不小。
  趁着尸兵乱成一团,三人换了身衣甲,已经悄摸摸的溜到了后军边缘,那尸气浓成一条条黑色雾气,常人吸之,便会恶心泛呕,如中剧毒。
  好在戚笼的赤金佛身有种种神妙,其中一条便包括解毒。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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